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建立国土资源管理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建立国土资源管理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牡政办综〔2010〕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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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3-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建立国土资源管理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牡政办综〔2010〕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牡丹江市建立国土资源管理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三日
牡丹江市建立国土资源管理长效机制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双保”和“矿产资源整规”行动成果,全面规范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建立切实可行的国土资源管理长效机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统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宏观调控政策,全面推行和实施依法行政,紧紧围绕合理利用国土资源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在遵照执行国家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基础上,认真总结国土资源管理经验,分析违法违规案件特点、原因、规律等,针对国土资源管理和国土资源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和健全各项国土资源管理制度,保障我市经济和社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完善和健全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制度,研究制定治本之策。通过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体系建设,提高依法管理国土资源、依法使用国土资源的自觉性;通过国土资源执法预防体系和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体系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防范不到位和案件查处难的问题,形成“防范在先、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的国土资源管理新机制;通过建立节约集约用地机制和完善整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方案,促进全市国土资源的科学合理、节约集约利用。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和完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体系。建设涵盖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用地单位及社会群众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体系。此项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政府办、市法制办、市教育局、市司法局等单位共同负责。
(二)建立和完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预防体系。全面落实国土资源执法责任,完善以国土资源监管协作配合制度、国土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制度、国土资源执法信息网络管理制度、违法案件举报管理和定期报告制度为重点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预防体系。此项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三)建立和完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体系。通过完善执法监察快速反应机制,落实案件查处制度、程序制度、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联合办案制度。通过运用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国土资源监管责任与干部任用考核挂钩制度、奖励惩处制度和问责制度。此项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共同负责。
(四)建立和完善国土资源科学合理、节约集约利用机制。一是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区位控制和用途管制,加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管理,严格用地规划、计划和指标管理,加强建设用地预审,制定闲置国土资源处置办法,建立未利用地、废弃地和开发利用城市地上地下空间引导鼓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土地市场配置和土地储备等工作制度,建立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制度,落实节约集约用地的共同责任。二是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整规整合工作机制,加强矿业权核查,进一步完善探矿权监督管理制度,严格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此项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安监局等单位共同负责。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0年4月8日一5月7日)。制定国土资源管理长效机制工作方案,成立牡丹江市国土资源管理长效机制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工作组,制定工作细则,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并分解工作任务。
(二)启动阶段(2010年5月10日一6月10日)。按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建立国土资源管理长效机制各项制度。及时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征集各单位意见,制定牡丹江市加强国土资源监管协作配合实施意见、促进科学合理、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的相关意见,制定优化工作程序及其它规范性文件,召开全市建立国土资源管理长效机制工作启动大会。
(三)实施推进阶段(2010年6月10日以后)。对建立国土资源管理长效机制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推进,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组织协调各部门制定贯彻落实的工作细则,检查督导制度贯彻落实情况,及时进行总结考核,适时进行表彰奖励。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国土资源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为副组长,各县(区)长,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安监局、市文化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国土资源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广播电视局、牡丹江新闻传媒集团等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对国土资源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工作进行统一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兼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各县(市、区)、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确定牵头单位和配合部门,明确责任人。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作,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共同研究处理。
(二)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区)、各单位、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认真做好国土资源管理长效机制的宣传工作,使相关部门、企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依法用地意识。
(三)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跟踪指导。各县(市、区)、各单位、各部门要对国土资源管理长效机制工作要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定期督导检查,认真总结分析,及时进行考核。切实将国土资源管理长效机制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市国土资源管理长效机制领导小组定期组织人员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对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的单位或部门要实施重点督察、跟踪管理。
附件:牡丹江市建立国土资源管理长效机制工作细则
牡丹江市建立国土资源管理
长效机制工作细则
为了有效预防和及时查处国土资源利用和管理过程中产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正确处理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切实提高我市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一、宣传教育体系
(一)目的和任务
通过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水平不断提高,使各级基层干部保护国土资源观念不断增强,使用地和采矿企业守法意识不断加强,使群众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自觉性进一步巩固,实现优化资源配置和集约节约用地,达到科学合理利用和切实保护国土资源的目的。强化全社会国土资源使用守法意识,杜绝各类违法违规国土资源案件的发生,对公民和企业,依法用地用矿意识不断增强,对领导,依法管地管矿意识不断提高。通过不断推进国土资源队伍建设和管理创新,提高国土资源系统的人员素质,规范行政行为。
(二)范围和内容
建立全社会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在宣传范围上重点突出两端、强化中间。一端为各级领导干部,包括市、县(区)、乡镇行政负责人、分管国土资源的领导,另一端为基层村民委员会、社区街道。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强化依法行政,注重抓好针对两个特殊主体的宣教工作。一是中小学生,从小树立他们节约用地、保护耕地和珍惜矿产资源的意识;二是各类大的用地企业和采(探)矿权人依法取得国土资源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责任和义务。
宣传重点放在以下六方面:一是国家的各项方针和基本国策;二是保护耕地,特别是涉及基本农田的耕地红线;三是依法探矿、采矿,科学高效开采利用矿产资源;四是国土资源管理的各类程序性要求;五是刑事的、民事的、行政的法律责任;六是公民的权利义务和领导责任。
(三)方式
1、市、县(市、区)级领导及相关部门
(1)将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纳入市、县(市、区)级领导干部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一年不少于两次。此项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2)聘请专家学者为市、县(市、区)级领导干部开设国土资源法律知识专题讲座,一年不低于两次。遇到国家出台重大国土资源管理法规政策时,随时组织学习。此项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3)市级领导干部每半年集中听取一次国土部门关于国家和省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重要情况通报和我市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及时给市相关领导同志订阅国土资源管理报刊杂志、抄送相关文件。此项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4)市政府充分利用市里相关重要会议宣传国土资
源管理政策法规。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市国土资源局共同负责。
(5)市国土资源局要超前掌握情况,积极参与全市经济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市里的重点项目用地及时向各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告知,提前介入,做好政策法规宣传解释,积极当好参谋。在政府研究用地项目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必须实事求是地向市领导讲清国土资源管理政策,提出具体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市国土资源局要及时给发改委、经委、建设局、招商局等项目建设牵头部门传递国家的最新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及时将国家国土资源政策方针在网络上公布,编制成信息送各级领导传阅。此项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6)由司法部门牵头,在全市公务员普法考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测试中,增加国土资源知识权重。此项工作由市普法办、市法制局、市国土资源局共同负责。
2、国土系统干部
建立国土资源系统领导干部法律和业务培训制度:
(1)组织部门业务骨干定期对系统内部人员讲课;
(2)结合工作需要,设定课题,外请专家集中培训;
(3)有计划对新录入公务员、轮岗人员集中进行相关业务培训;
(4)组织本系统及相关人员,召开专题研讨会和座谈会,及时探讨研究上级新精神或交流工作经验。
此项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3、用地企业和采(探)矿权人
(1)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用地企业和采(探)矿权人,在办理国土资源行政审批业务时,工作人员要一次性告知审批程序和税费收取标准。此项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2)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每年组织一次国土资源管理研讨班,吸收重点用地企业和采(探)矿权人参加,通报全市国土资源管理情况,通过典型案例剖析,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增强用地企业和采(探)矿权人守法自觉性。此项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3)开展专题警示教育,通过违法案件现场会、公布违法案件处理结果等多种形式,实行警钟长鸣和高压震慑式的宣传教育。此项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4、社会公众
(1)协调司法部门,将国土资源法律知识纳入普法规划,使之成为“六五”普法重点内容之一。此项工作由市司法局、市国土资源局共同负责。
(2)在固定时段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传媒播放刊载国土资源管理法律知识,播放土地专题节目和公益广告,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在市政府网站开设国土资源管理宣传版块。此项工作由市广电局、市政府办、市国土资源局共同负责。
(3)结合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实际,组织宣讲团到各社区、乡(镇)、村宣讲。有针对性地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此项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4)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等纪念日,通过悬挂标语、印发宣传单、宣传手册、现场咨询和文艺汇演等形式,开展丰富多样的国土资源管理形象宣传。通过公共交通车体广告的形式,宣传国家最现实的国土资源管理大政方针。在201和301国道牡丹江出入口和江南新区等处,设立永久性国土资源广告宣传牌。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文化局、市国土资源局共同负责。
(5)学生
在学校课堂上增加国土资源国策和法律课,国土部门定期进行课业辅导讲座。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市国土资源局共同负责。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市、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将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作为全面加强国土资源管理的治本之策,予以高度重视,摆上重要日程,并作为一项长期任务。
2、精心组织。各相关部门要抓紧制定本部门切实可行的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和培训计划,合理适时进行。
3、通力配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预防监督体系
1、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预防监督体系,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违法行为发生,提高执法效率,减少执法成本。
2、工作内容
为了及时发现和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使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由被动作战转变为发现在先、制止在先,结合我市实际,建立由五个机制组成的预防监督体系。即:动态巡查制度、网络建设制度、全程监督制度、共同管理制度、年度考核制度。
3、工作措施
(1)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在预防监督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中,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2)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全面实施动态巡查,及时预防和制止违法行为发生。
(3)强化共同责任监管,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各部门要协调配合、齐抓共管。
三、案件查处体系
1、工作目标
通过依法严肃查处违法案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教育和警示广大群众,维护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营造良好的国土资源法制环境。通过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严格执纪执法,将重大、典型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向社会公开,达到遏制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2、工作内容
为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要研究制定领导包案制度、公开查处制度、执法配合制度、联合办案制度、错案追究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
3、工作措施
(1)严格执法。对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违法违规案件,要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2)追究责任。坚持查事和查人相结合的工作原则,从重从快对人对事处理到位,做到“三不放过”:应立案未立案的不放过,应处罚未处罚的不放过,应追究责任未追究的不放过。对重大典型违法违纪案件必须公开立案、公开调查、公开处理、公开曝光。
四、节约集约利用机制
1、工作目标
以全面贯彻落实践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建立国土资源节约集约长效机制,以控制土地增量、盘活土地存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集约化程度为重点,全面完成矿产资源整合工作任务,初步建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长效机制,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和政府宏观调控手段,落实最严格的国土资源管理制度,切实保护耕地,统筹城乡用地,科学高效利用矿产资源,坚持依法行政,实施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政策,调动使用主体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的自觉性,从而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跨越式发展。
2、工作内容
(1)成立领导机构。为加强国土资源管理,促进节约集约使用国土资源,进一步明确组织领导,成立牡丹江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牵头单位,及时提请领导小组对全市国土资源管理重大问题决策和协调。
(2)制定相关文件。由国土部门牵头,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制定加强国土资源管理,促进节约集约利用的相关意见,提交市委、市政府讨论同意后,下发文件。
3、工作措施
(1)强化对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工作的监管。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监察等有关部门持续开展国土资源利用现状情况的执法检查,重点查处严重破坏、浪费、闲置土地资源和非法开采(勘探)矿产资源的行为,严重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案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加强信息沟通,将企业违法用地、闲置土地、开采(勘探)矿产资源等信息纳入有关部门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2)建立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考核制度。要制定并落实新增建设用地供地率标准,对新增建设用地供地率不足70%的地区,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直至暂停办理用地审批手续。要统一制定单位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考核办法,要进一步完善对矿产资源的常态监管,对地方煤矿企业超层越界开采行为加大打击力度,促进国土资源集约高效利用,提高国土资源产出效益。实行上一级政府对下一级政府分级考核,考核结果由国土资源部门定期公布。
(3)落实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的共同责任。各县(市、区)、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节约集约使用的责任感,切实转变观念,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将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的要求落实到政府决策中,落实到各项建设中。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国土资源管理,严把供地用矿闸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用地用矿、浪费土地和破坏矿产资源的行为。发展改革、财政、建设、监察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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