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
|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绥化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5-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的要求,市政府对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业经2014年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此次清理工作,涉及市政府33个部门和单位,清理前的行政审批项目为317项。清理后,决定保留行政审批项目128项、取消26项、下放99项、暂停实施17项、合并2项、列为初审18项、转为日常工作27项。
清理结果公布后,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细化分工,明确责任,严肃认真不折不扣地做好取消、下放和暂停实施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确保全面落实到位。对于取消、暂停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要从职能转变的角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避免出现管理真空;对于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市级部门要统筹做好对接工作,并指导县(市、区)有关部门做好项目和业务承接;对于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完善审批服务体系,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坚定不移地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运行的监督,不断提高行政审批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1.市政府取消、下放和暂停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2.市政府保留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绥化市人民政府
2014年5月29日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