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荆政办发(2010)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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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3-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荆政办发(2010)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2009年,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政府和市政府的重要部署,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年”活动,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以下简称“三项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但是,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事故隐患仍然十分严重,安全生产基础仍然薄弱,安全管理不严不实等问题在一些地方和单位还比较突出。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现就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继续深化“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促进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继续下降,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突出预防为主,着力做好事故防范
(一)完善事故防范制度。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严格安全许可制度,严把技改和新建项目安全准入关。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执行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继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建立隐患整改评价制度。建立完善各级各类危险源、事故隐患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要加大职业危害治理,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和条件。
(二)深化安全专项整治。继续深化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煤矿及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等6个重点行业,以及民爆物品、农业机械、铁路、旅游、供电等行业领域安全治理整顿。扎实推进“平安畅通县区”工程,继续治理超员、超载、超速、超限和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场所为重点,以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整治。其他各行业也要针对排查的事故隐患,逐一制定落实整改责任和具体措施。积极推进小煤矿整顿和关闭工作,深化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和标准化达标工作。
三、加强监管,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一)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坚持经常性监督检查,加强重点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依法落实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对群众举报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兑现奖励,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二)加大执法力度。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安监、经委、国土资源、建设、工商、监察等部门要组织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无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要坚决取缔。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停产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要依法关闭。对取缔关闭后又擅自生产、私采滥挖,停产整顿期间又违规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依法处理。同时,加强跟踪执法,确保执法效果。要加大事故查处力度,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查处每一起事故。
四、落实责任,严格安全问责制度
(一)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加强以班组建设为重点的现场安全管理。完善企业绩效工资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挂钩比重。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齐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对企业及其负责人给予处罚。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落实、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规依法从严处理。
(二)严格落实地方各级政府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重点抓好县、乡两级政府安全责任的落实。要统筹区域经济与安全生产协调发展,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建设,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要建立完善地方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联系点制度,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的安全监督与指导。要完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与地方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三)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职责。要加强日常监管,把监管工作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一个领域和环节。加强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治理整顿企业生产建设过程中违法分包、层层转包、以包代管的问题,坚持关口前移。综合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级政府相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级行业管理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安全指导管理的职责,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严格行业准入条件,提高行业安全生产水平,促进安全发展。
(四)严格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要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细化分解落实到各个行业、地区和企业,严格通报和考核奖惩制度,对事故多发地区和单位加大工作督导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健全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加大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和考核力度。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之中,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以适当形式予以表彰。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问责制,对发生的事故要严肃查处,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五、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提高人员安全素质
(一)继续开展安全培训教育。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安全培训体系,强化企业培训的基础作用。继续抓好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农民工的培训,加强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工作,强化就业准入制度,加强劳动监察,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制度,做好对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强安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鼓励有条件的高危行业企业办好职业学校,提升各类人才的安全素质和水平。
(二)加强安全宣传工作。着力抓好“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等各项宣传活动,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普及安全知识。要将安全宣传工作日常化,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活动,进一步营造加强安全生产的社会舆论环境。大力推进建设安全诚信企业、举办安全知识竞赛等安全宣教活动,推行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和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工程。
(三)加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加强对政府负责人、基层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教育。大力推进安全监管监察信息化工程建设,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方法,提高执法能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重视解决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激发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特别是生产一线安全监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造就一支敢抓敢管、公正廉洁、务实高效的安全监管监察队伍。
六、加强安全基础工作,不断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一)加大安全投入。抓紧做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制定实施全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保障能力建设规划。继续抓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的落实。地方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检测装备和应急救援装备建设,加大对重大隐患治理的资金支持力度,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二)坚持“科技兴安”战略。大力实施安全技术改造,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信息化项目建设,提高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加强安全技术与建设项目“三同时”,加快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等方面的科技示范工程建设。
(三)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高危行业企业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的建设活动。积极推广先进的安全管理模式和方法,鼓励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逐步提升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各类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程标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坚决遏制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要加快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园入区”等制度规定,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四)做好应急救援工作。进一步整合各方面的抢险救援力量,探索在依托现有沙隆达、楚源等大型企业救援队伍的基础上,建立市级应急救援中心,加快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各部门、各行业之间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加快建设全市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防止因撤离不及时或救援不适当造成事故扩大。
(五)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检查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安全生产控制指标预警和黄牌警告制度等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政策制度,积极推进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
七、加强组织协作,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
(一)完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市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加强配合,市安委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作用,要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煤矿整顿关闭、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事故责任追究等联席会议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联动机制,在安全指导、安全检查、监管执法、政策制定、事故查处以及打击瞒报事故行为等方面,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方案,要把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任务具体化、明细化,明确目标,突出重点,落实责任,逐项抓实抓好。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在4月15日前,将本地、本行业(领域)的实施方案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各地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人要深入一线加强督促检查,及时组织研究解决贯彻落实中遇到的问题。要建立贯彻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逐级分解目标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同时,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年”活动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并认真总结,每季度将总结报告于本季度末5日内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并于12月5日前提交“安全生产年”活动总结报告。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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