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及无党派人士对加强宜昌城区生态建设打造宜人之城的意见和建议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11-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及无党派人士对加强宜昌城区生态建设打造宜人之城的意见和建议的通知

宜府办文〔2014〕6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根据市领导意见,现将《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及无党派人士对加强宜昌城区生态建设打造宜人之城的意见和建议》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借鉴,积极采纳合理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推动宜昌城区生态建设提质增效。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17日

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

及无党派人士对加强宜昌城区生态建设

打造宜人之城的意见和建议

2014年10月31日,市委召开第5次双月座谈会,通报了宜昌城区生态建设情况。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根据通报内容,结合调研情况,就加强宜昌城区生态建设,打造宜人之城提出了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科学谋划,全面加强城区生态建设推进体系

(一)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要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构建生态文明的绿色制度框架。一是要树立“生态是最大的民生”、“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制定和实施绿色发展与绿色崛起战略,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二是要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以统筹城乡土地资源为主线,以完善土地制度、统一土地市场、规范土地规划为根本途径,优化土地资源规划模式。三是要加强生态文明道德建设,建立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公众参与机制和监督机制,增强社会公众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将宜昌建成湖北省乃至全国的“最美生态城市”。四是要严格保护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切实遵守《关于加强城区山体及水域保护的决定》这一生态法规,将纳入永久性保护的一批山体、水域和公共绿地通过登记建档、划定界限、设置保护标志、落实管理单位、建立严格的保护责任制等措施真正保护起来,夯实打造山绿水清天蓝的生态宜人之城的物质基础。

(二)建立跨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合作体系。一是要从整体性和全局性的高度,认真研究宜昌5县3市5区的区域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治理要求,根据各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发展潜力和生态环境状况,明确不同地区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模式,科学构建区域产业发展格局。二是要打破当前条块分割和壁垒森严的地方行政体制,制定统一或者互通的区域性生态政策与中长期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实现全市生态资源、生态信息、生态科技共享,促进全市经济协调发展和生态环境整体优化。三是要在区域生态合作治理机制和治理队伍等问题上集思广益,使区域生态文明建设落到实处。

(三)实施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城市转型发展。一是要坚持以环境保护倒逼产业转型升级,通过大力推进城区和周边工业转型升级,实现由粗放型增长向集约型增长的转变,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进节能减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二是要根据“十二五”发展规划,加快发展新材料、新能源和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构建产业竞争新优势。三是要从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出发,指导产业发展节约资源、减少消耗和污染物的排放,推进产业生态化,积极发展生态产业,通过副产品的循环使用,使资源得到有效利用,既提高经济效益又获得生态效益。

(四)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形象。一是通过强力推进公园绿地建设,实现城市内主要公园景点如东山公园、磨基山森林公园的改造和城东公园及求雨台公园的新建任务,使公园绿地湿地景观效果显著提升。二是通过对城区两岸山体进行绿化升级和改造,对江南新区和城东新区范围内的自然山体采取只征不转实施保护与绿化,防止水土流失,增加有色叶植物数量,营造特色景观,增添山体绿化面积。三是通过建设沿长江绿道、沿黄柏河绿道、沿桥边河绿道、沿柏临河绿道,形成“一江连四水”滨江绿道系统格局。四是通过均衡推进老城区园林绿化建设,使市民享受出门见绿、出门见园的生态生活。五是通过加强施工噪声、交通噪声和社会活动噪声的防控,建设宁静家园。

(五)加强周边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农村。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并建立使用管理和维护机制。既要加大包括农田水利设施、仓储设施、畜禽养殖设施等农业生产服务设施的投入,也要加大农民生活服务设施的投入,特别是自来水网、电网、沼气池、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满足生活需要的基本设施要建设到位。二是要通过城市反哺农村培养农村生态环保人才,增强农民的环保意识、生态意识,指导农民科学、合理、安全使用农药及化肥,尽可能减少农村水土污染。三是要试点探索设立农村环境管理机构和补充专职人员的办法,解决农村环保工作职能交叉和多头管理问题,完善农村环保管理机制。

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建设绿色生态宜昌

(一)高位统筹,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议由市环保委牵头,市环保、发改、公安、住建、城管、规划、国土、交运、农业等部门参与,建立统一协调、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区域预警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分析全市大气环境形势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强化各地、各部门间的协作与联动,解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明确工作重点和目标,部署大气污染防治阶段性工作。健全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机制,面向各界群众代表,聘请公共环境监督员,邀请市民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高市民的参与度和知情权,就包括大气污染防治在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广泛征求市民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在全市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部门联动、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控新机制。

(二)信息共享,完善区域环境信息平台。进一步加强对空气质量的监测能力,建设城区灰霾监测标准站,提升监测、预防灰霾天气的能力,提高灰霾天气预测的准确性,建立灰霾指数预报和灰霾天气预警机制。开展灰霾污染形成机理及传播规律的研究,加强污染源排放治理,提升应对灰霾的能力。实现各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等信息的共享,促进各区域之间环境信息交流。

(三)奖惩分明,完善目标考核制度。制定并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建立以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环保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把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县市区、各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及其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履职缺位、弄虚作假和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

三、启动和推进垃圾分类

(一)开展垃圾分类顶层设计。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机制,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各方职责,尤其是环保、房管(物业)、经信(资源回收)、教育(从娃娃抓起)、科技等与垃圾减量关系密切的部门和街道、社区的职责,加快启动推广城乡垃圾分类工作。

(二)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研究废旧物资的二次加工和综合利用,出台对可再生资源产业的总体规划和行业规定,建立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产业链,促进垃圾管理产业化、市场化、系统化。

(三)规范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作业。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作业规范,使用专用车辆分类收集、运输垃圾,促使垃圾末端处理真正实现减量化,提高资源利用率。加大在相关技术研究、政策引导、运输体系完善等方面的投入。要采取优惠措施促进居民实行垃圾分类,支持从事生活垃圾分类和回收企业的发展。

(四)建立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机制。以有条件的垃圾分类试点社区为重点,引导居民使用统一的垃圾分类袋,在规定的时间,将已分好的生活垃圾放到指定地点,由相关单位统一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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