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人民政府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人民政府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南省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3-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人民政府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怀化市人民政府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怀化市人民政府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2011年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以程序法治化为抓手,以政府服务法治化为重点,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安排、重点突破、整体推进,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法治化水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加快富民强市步伐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狠抓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1、实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拟任政府及政府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任职前要考察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的情况。公务员录用时要注重对法律知识的测试,对拟从事行政执法、政府法制等工作的人员,要组织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
2、建立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要通过政府常务会议(部门领导班子会议)会前学法、举办法律讲座等形式,组织学习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市、县两级政府年内至少要举办2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或法律知识专题讲座。
3、常抓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市、县两级政府法制办对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要加强指导和督促。政府部门要举办本部门工作人员集中培训一次以上。
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努力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4、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要求,不断完善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等程序制度。
5、进一步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按照“扩大听证范围,提高听证质量”的总体要求,拟定听证会年度计划,并按要求举行听证会。各级各部门于3月底前将2011年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计划报送本级政府法制部门。今年,市政府将举行5次以上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县(市、区)政府要举行3次以上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市直部门要举行1次以上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
6、认真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在提交政府常务会议或者部门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前,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法制机构应当按照工作靠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对重大行政决策方案从主体、权限、内容、程序和形式等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合法性审查的质量。
三、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7、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所有规范性文件必须纳入“三统一”管理范围,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报送审查材料必须规范齐全,未通过合法性审查的文件坚决不发,从源头上防止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
8、建立健全数据库和网上检索系统。以政府门户网站为载体,建立我市规范性文件网上检索系统。
9、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继续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做到报送及时、材料齐全,备案率100%。
10、认真受理违法文件审查申请,及时纠正违法规范性文件。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出的违法文件审查申请,及时受理、审查,并按规定向申请人送达书面审查结果。
11、切实加强对规范性文件草案起草工作的指导。市县两级政府法制部门应当采取组织培训、提前介入、调查研究等措施,加强对部门起草规范性文件草案的指导、服务和监督,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质量。
四、深入推进行政程序建设,确保执法公平公正
12、切实抓好《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的贯彻实施,严格执行《湖南省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办法》,按照标准格式制定并发布案例。9月底前,市人民政府发布首批行政执法指导案例;12月底前,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发布首批行政执法指导案例。
13、进一步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市直部门应当于6月底前完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制定工作。各级各部门应当结合工作实际,对已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进行完善。
14、适时启动其他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适时启动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检查等裁量权基准的制定工作。
15、继续推行依法行政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好《湖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评议,将考核结果纳入政府和政府部门综合绩效评估范围。
16、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建立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重大行政复议备案审查机制。
17、完善社会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机制。及时处理群众举报,继续加强与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沟通协作,通过开通举报电话、聘请行政执法监督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员、发放行政执法民意测评表等形式,拓宽监督渠道、延伸监督边际、提高监督效率,努力促进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
五、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强化政府层级监督
18、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保证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受理率达100%,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率达100%;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责任制,确保依法履行上级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率达100%,重大行政复议案件报备率达100%,行政复议案件统计准确率达100%。
19、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研究,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提供行政复议法律咨询和服务,落实行政复议现场查勘制,加强对倾向性、普遍性问题的研究,切实保障办案公正合法,提高效率。对土地纠纷等多发性行政复议,认真研究问题成因。建立健全个案分析、错案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件统计报表报送工作。
20、创新行政复议方式方法。全面推行“四大程序、四项制度”,即: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申请的接收与受理程序、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程序、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不提交证据材料的处理程序、被申请人不履行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处理程序。建立和完善行政复议程序制度、实地调查制度、质证辩论制度、协调和解制度。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
21、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体制和机制。全市各级各部门都要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统一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领导班子会议每年至少听取2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解决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法治机关建设的具体任务和措施。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指导、监督检查和舆论宣传,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并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目标考核、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22、强化行政首长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要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行政首长要对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将依法行政任务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每年要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政府部门每年要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
23、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采取各种有效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精心组织实施普法活动,特别是要加强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切实增强公民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努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