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2010—2012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的通知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2010—2012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南省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岳政办发[2010]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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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12-3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2010—2012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的通知
岳政办发[2010]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岳阳市2010—2012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已经2010年12月26日市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岳阳市2010—2012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
根据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印发的《2010—2012年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和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印发的《2010—2012年湖南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有效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传播,提高群众文明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推进生态宜居城市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宜居城市和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问题为重点,以创建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卫生乡镇、卫生村、卫生旅游景区、文明卫生单位活动为载体,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整治的原则,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解决好影响城乡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提高城乡文明程度,使我市的人居环境、城市品味和村容村貌提高到一个全新的水平。
二、行动目标
通过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使各县、市、区特别是乡镇、村的“脏、乱、差”现象得到进一步有效整治,开创城市和农村环境清洁、整齐、卫生、干净的新局面。到2012年底,力争达到以下具体目标:
(一)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6%;
(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
(三)城市农贸市场卫生管理全部达标;
(四)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率分别提高10%;
(五)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提高15%;
(六)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10%。
三、行动内容
按照整体部署、突出重点、城乡统筹、协调推进的总体要求,以加强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整治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为突破口,开展六大集中整治行动,全面促进全市城乡环境卫生状况的根本好转。
(一)集中整治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以“村容整洁”为目标,以卫生村镇创建为载体,积极发动群众平整村路,构筑、疏通街边沟渠,清除房前屋后、道路两侧、沟渠河塘、公共场所等地的积存垃圾、卫生死角、堆物废料和白色污染,严格治理乱倒生活垃圾等现象,逐步实施统一收集、集中运输和卫生处理,大力推广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处理的模式。力争实现“三有”、“三无”目标,即户有垃圾存放桶、村有垃圾收集池、镇有垃圾中转站,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加大乡镇垃圾清运设备和中转设施建设的投入,有步骤、有重点、有规范地建设村镇垃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
(二)集中整治城市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要彻底整治城市主要出入通道、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河道、背街小巷、老居民区的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岳阳市区主要街道实行24小时保洁,其他街巷和县、市城区主要街道实行16小时保洁。彻底整治集贸市场、农贸市场、广场、公共厕所、车站等公共场所及周边的环境卫生;研究制定城市环境卫生总体规划,进一步强化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增加城市环境卫生投入,加强城市环境污染监管治理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完善城市垃圾收运和无害化处理系统。
(三)集中整治旅游景区、景点的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全市各旅游景区、景点要彻底清理景区、景点、交通沿线的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加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垃圾收运设施和污水处理管网,建设数量足够的标准公共厕所;加强旅游景区、景点及周边宾馆、饭店、饮水摊点的卫生监督管理,取缔非法经营摊点,保障游客饮食安全;认真治理在景区、景点乱停车辆、乱摆摊点、拉客兜售等不良现象,形成整洁有序、和谐文明的景区环境。
(四)集中整治餐饮业和集体食堂的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重点解决餐饮业就餐环境不卫生、餐饮具消毒不严格、操作间卫生不达标,以及使用腐烂变质和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原料制作加工食品的问题,防止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环境卫生和食品卫生的综合整治,配备必须的食品卫生设施。
(五)集中整治交通要道及沿线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要重点做好辖区内的京广铁路、京珠高速公路、武广铁路客运专线、107国道、洞庭湖航道和将要通车的随岳高速公路、岳常高速公路等国家交通要道以及城际、县际公路的路面、绿化带、基础设施、收费站的环境卫生整治,做到路面、绿化带保洁及时,无垃圾、无渣土、无泥沙、无扬尘,基础设施无污迹,标识标牌完好、无积尘,收费站干净整洁。同时,做好交通沿线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绿化美化工作。
(六)集中整治建设施工现场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城乡所有在建施工场地要做到卫生设施齐全,施工现场管理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施工场地要有符合要求的隔离护栏和车辆冲洗设施,做到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全面实施密闭运输,无乱倒现象;职工食堂、宿舍符合卫生要求,厕所、洗浴间保持清洁。
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更为具体的实施细则。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2010年12月25日—2011年1月20日)。
1、根据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2010—2012年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2010—2012年湖南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制定《岳阳市2010—2012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
2、召开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动员会议,在全市启动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3、组织各级新闻媒体加大对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实施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必要性、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
4、各县市区、乡镇层层召开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动员大会。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1年1月21日—2012年8月31日)。
1、全市各级政府组织群众,广泛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2、各部门、各行业根据分工和管辖范围,落实重点整治内容。
3、市、县市区、乡镇层层开展督查活动,组织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典型。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9月1日—12月31日)。
根据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开展以来的经验,制定出继续推动工作的政策和实现长效管理的办法、措施。市政府和各县、市、区分别召开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总结表彰大会,总结经验,巩固成果,落实长效机制,加快我市文明创建步伐,促进生态宜居城市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将整洁行动列入本地区工作议事日程,在政策、资金上予以保障,实行政府组织、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条块结合。各级爱卫办为此次整洁行动的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爱卫组织机构建设,将爱卫工作机构隶属关系调整到政府办。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爱卫会,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爱国卫生工作,村干部中要有人分管爱国卫生工作。各地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确保落实。
(二)落实责任。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社会各个方面,任务繁重,工作艰巨。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财政部门要安排好整洁行动的专项工作经费;城市管理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重点抓好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及建设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工作;工商和商务部门要重点抓好城乡农贸市场管理;环境保护和农业部门要重点抓好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推进农村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水务部门要重点抓好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旅游部门要落实好旅游景区、景点的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交通、公路、海事、口岸部门要集中整治好交通要道及沿线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卫生、食品药品监管、教育部门要做好餐饮业和集体食堂的环境卫生整治;各级爱卫部门要重点抓好农村卫生厕所建设;各级爱卫会要协调各有关部门,确定每年工作重点,定期组织有关部门检查、督导,建立规范的信息统计、数据汇总、资料收集工作机制。
(三)强化宣传。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各种有效的宣传形式,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使广大群众知晓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必要性,积极动员基层单位和群众开展义务劳动和志愿者行动,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积极性。新闻单位要跟踪报道,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社会监督作用,宣传和曝光实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中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各地要在行动中善于发现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带动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全面推进。建立群众参与的监督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整改,努力提高群众对整洁行动的满意度。
(四)严格考评。各级爱卫会要采取巡查、暗查、抽查等方法,对辖区内各部门单位承担的整治任务定期进行考评和验收,定期进行情况通报,对行动慢、力度小、重视不够的部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工作突出的部门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市爱卫会要每年至少组织两次检查考核,年底根据检查考核情况对各县、市、区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工作进行排名,并在市内主要媒体上公布排名结果,并对排名前三名的县、市、区进行表彰奖励。同时,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十佳乡镇”、“十佳村庄”、“百佳住户”评选活动。积极参加省“十佳县市”、“十佳乡镇”评选活动,创先争优。
(五)巩固成果。各级政府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不断巩固、深化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成果,研究制定城乡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办法。按照全面、高水平完成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与实施细则,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推行城乡“门前三包”制度,探索和建立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运行机制,并通过开展文明卫生乡镇、村的创建活动,增强群众卫生意识、不断巩固整治成果,实现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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