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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单位: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徐政办发〔2009〕27号 |
|---|---|
| 颁布日期:2009-02-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建徐州市电力行政执法办公室的通知
徐政办发〔2009〕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电力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电力安全、有序运行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江苏省电力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和市编办〔2008〕10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强化电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全市供用电秩序,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组建徐州市电力行政执法办公室。
市经贸委副主任韩延苏同志兼任电力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徐州供电公司副总经理胡宏同志兼任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市经贸委、徐州供电公司抽调。其中经贸委抽调1-2人,徐州供电公司抽调3-5人,人员实行集中办公,办公地点设在徐州供电公司。
市电力行政执法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的电力行政执法和电力保护工作,依法查处各类干扰、破坏电力设施、危害电网运行安全、非法侵占使用电能等违法事件和行为,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开展电力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指导、协调各县(市)、区电力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工作。
200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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