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2-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盐政办发〔201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15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之年,也是我市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的重要一年。根据市委对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按照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市政府将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分解为9个方面、100项重点工作,由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牵头协调、责任部门负责落实。现将《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希望各地、各部门和单位按照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逐项进行分解、细化、量化,确定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推进措施,扎实有效地抓好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将定期组织督促检查,全力保证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11日
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
一、更加突出质量效益,促进经济稳健增长
1.推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2%,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左右。(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盐城国税局、盐城地税局、市物价局)
2.继续实施大企业(集团)培育工程。开展亏损企业扭亏脱困三年行动计划,力争企业增长面在60%以上。(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城南新区管委会)
3.增加中小微企业应急过桥担保资金,帮助企业争取国家和省更多专项扶持。(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经济信息化委)
4.促进金融机构向上争取信贷规模,力争新增社会融资规模650亿元。(市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人行、盐城银监局)
5.落实结构性减税和降费政策,规范涉企收费。(市财政局、盐城国税局、盐城地税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物价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城南新区管委会)
6.科学配置用地计划,确保大项目、好项目用地。(市国土局)
7.组织实施“三重”、“八大类”、工业“三百”等重点工程项目,扎实开展“五抓五比”活动,新增100个以上销售超亿元的新增长点,固定资产投资突破3000亿元,增长18%。(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城南新区管委会)
8.加快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城市建设,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9.制定完善鼓励镇村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扶持经济薄弱镇村发展,90%以上的村集体经济收入超过15万元。(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委农办、市农委、市财政局)
10.实施民间投资“百项千亿”工程,搭建全民创业十大服务平台,支持农民、大学生自主创业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新登记企业2.2万户,民营经济增加值占比提高到70%。(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盐城工商局、市委农办、团市委、市妇联、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1.加快建设中小企业创业园、农民创业园,开展百家创业园区优化升级活动,新建标准厂房200万平方米。(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委农办、市科技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城南新区管委会)
二、深化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经济转型发展
12.开展“项目载体突破年”活动,大力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开展工业转型升级十大行动,推动汽车、机械制造、纺织、化工等支柱产业提档升级。实施“千百十”工程,完成千万元以上技改项目500项,技改投资增长25%以上。积极发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市域信息化发展水平总指数提高到80以上。(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城南新区管委会)
13.以建设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试点城市为契机,实施“4+3”新兴产业培育计划,推进20个专业特色园区、100个重点项目建设,培植一批竞争力强的行业龙头企业,新兴产业销售收入增长30%以上。(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
14.大力发展千万千瓦风电、千兆瓦级光伏等可再生能源产业,加快建设国家新能源示范基地,清洁能源发电占全市用电的20%。(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供电公司)
15.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建设省环保产业基地、省大气污染防治产业创新基地,着力打造国内领先的环保科技城。(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科技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亭湖区人民政府)
16.实施东风悦达起亚汽车第三工厂15万辆乘用车技改项目,推进三菱扶桑商务客车项目、中车集团轨道客车项目尽快实施,奥新公司15万辆轻量化电动车一期项目建成投产。(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汽车办、市国投集团,市开发区管委会,建湖县人民政府、亭湖区人民政府)
17.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鼓励建筑企业资质升级,建筑业产值达到1550亿元。(市城乡建设局)
18.深入实施服务业集聚区提升工程,加快发展现代物流、科技金融、会计审计等生产性服务业,做大做强百家服务业龙头企业。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推进大数据、电商快递、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园区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城南新区管委会)
19.成立市级金融控股公司,着手组建地方法人银行。(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市人行、盐城银监局)
20.建设旅游精品线路、精品工程,推进丹顶鹤保护区、麋鹿保护区、大洋湾城市公园等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做好沿海湿地核心区申报自然遗产前期工作,规划建设沿海湿地旅游经济带。(市旅游局、市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城南新区管委会,珍禽保护区、麋鹿保护区)
21.积极构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2%左右。发挥创新创业引导基金作用,培育10家创新型领军企业、100家高新技术企业、1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建设国家高新区、智慧科技城、大学科技园和各类创新创业“孵化器”。(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局,盐都区人民政府,城南新区管委会)
22.实施企业“三自主”创新工程,力争大中型企业市级以上研发机构全覆盖,专利授权量增长10%。(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盐城工商局、盐城质监局)
23.积极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依托科技部国家领军人才创新驱动中心和中国科协盐城海智工作基地,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和专业人才。办好第五届沿海发展人才峰会。(市科技局、市科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才办)
三、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
24.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基地,打造百万亩沿海现代渔业示范带和国省道沿线现代农业示范带,提升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水平,新增高效设施农(渔、林)业面积20万亩。(市农委、市委农办、市海洋渔业局、市林业局、市农资局)
25.推进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建设,招引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重点培植中粮肉食、辉山乳业、银宝渔业、华大水产等100家农业龙头企业,加工业产值突破2000亿元。(市委农办、市农委、市海洋渔业局、市林业局)
26.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推进联产联销,鼓励出口创汇。扩大农业对外合作,打造海峡两岸现代农业合作示范基地。(市农委、市委台办、市供销社、市商务局,盐都区人民政府)
27.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2.5万人次,建设职业农民队伍。积极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度规模经营占比提高5个百分点,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入社农户突破150万户。(市农委、市委农办、市海洋渔业局、市林业局、市供销社)
28.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推广联耕联种面积300万亩。(市委农办、市农委)
29.开展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行动,发展综合循环农业,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推进生态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市农委、市国土局)
30.健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投入品监管、安全可追溯、质量诚信、安全监管和检测“六大体系”。建立产地准出示范基地100个,“三品”产量占比达到45%。制定农业品牌发展规划,整合打造10个竞争力强的区域公共品牌。(市农委、市海洋渔业局、盐城工商局、盐城质监局、市林业局、市供销社)
31.全面兴修水利,推进黄河故道综合开发,大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资局)
32.加快农业装备产业园建设,推广各类大中型农机具3.5万台(套),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市农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开发区管委会)
33.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健全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农业科技贡献率提高3个百分点。积极发展农业电商平台,新建村级信息服务站500个以上,创建全国农业信息化示范市。(市农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
四、推进“三港”联动发展,打造沿海开发升级版
34.理顺盐城港管理体制,扩大港口吞吐量,力争跻身亿吨大港。提升大丰港区发展定位,优化港口规划,全面展开15万吨级通用码头、集装箱码头、邮轮码头等四期工程前期工作。推进滨海港区中电投煤炭码头和南区液体散货码头建设,北区通用码头投入运营。开工建设响水港区2个5万吨级、射阳港区2个3.5万吨级码头。(市港口局,大丰市人民政府、滨海县人民政府、响水县人民政府、射阳县人民政府)
35.加快四个港区深水航道建设,推进滨海港区疏港航道、大运河至通榆河船闸改造工程,开展淮河入海水道航道工程前期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市港口局、市水利局,响水县人民政府、滨海县人民政府、射阳县人民政府、大丰市人民政府)
36.鼓励有条件的港区申报一类开放口岸。(市口岸办,响水县人民政府、滨海县人民政府、射阳县人民政府)
37.加快实施列入省、市沿海开发计划的重大项目,开工建设滨海港区2×100万千瓦火电、三峡新能源海工装备等项目,推进赛欧帕克干细胞、明月海洋生物等项目,发展壮大绿色石化、清洁能源、新型材料、海洋生物等产业。(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技局,沿海五县(市)人民政府)
38.开发建设临海高等级公路经济带。成立市级能源投资发展公司,合作开发沿海风光资源。实施临海城镇培育行动计划,试行“区镇合一”体制,打造精品港口城镇。支持有条件的沿海经济区争创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加快滩涂综合开发试验区、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和各类合作园区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市商务局、市国投集团、市编办,沿海五县(市)人民政府)
五、增强中心城市功能,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
39.进一步优化大市区空间布局,推进“南移东扩”。优化城镇化布局,完成专项规划编制任务,推进“多规合一”。(市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建设局、市国土局)
40.组织实施十类百项城建重点项目,完成投资208亿元。(市城乡建设局、市重点项目办)
41.实施世纪大道东延、东进路西延、鹿鸣路改造等道路工程。(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投集团,亭湖区人民政府)
42.全面开工建设城市内环高架快速路系统,年内完成投资25亿元。新增一批新能源出租车、公交车和公共自行车。(市交通运输局)
43.建成市美术馆,改造城市规划展览馆,建设提升聚龙湖商务中心、跃进河商业街区。规划建设城市文化娱乐中心、体育休闲中心和市博物馆。(市规划局、城投集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城南新区管委会)
44.抓好国际化社区、学校和医院建设,提高城市国际化水平。(市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
45.加强智慧城市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公共区域实现免费Wi-Fi(无线网络)全覆盖。(市经济信息化委、盐城电信公司、盐城移动公司、盐城联通公司、盐城铁塔公司、盐阜大众报社)
46.推进老旧小区整治、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完成投资45亿元。提高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市城投集团、市城乡建设局,亭湖区人民政府、盐都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城南新区管委会)
47.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积极创建省优秀管理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市创卫办,市卫生局、市城管局,市文明办)
48.提高县(市)城建设管理水平,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工业强镇、商贸重镇、旅游名镇和卫星城镇,城镇化率达到60%。突出抓好13个全国重点镇、30个市级重点中心镇、200个新型农村社区和3000个规划村庄建设。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六个一体化”。(市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委农办、市规划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49.36个统筹城乡发展试点镇村全部达到市级示范标准。(市委农办)
50.全力争取连接大上海和杭州湾的“盐通苏嘉”高铁列入国家专项规划,盐城往南京方向的高铁连接线列入省专项规划,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开工建设盐城至淮安往北京方向的高铁,加快建设连盐铁路和沿海铁路大通道,推动盐城县县通高铁。抓紧编制大市区连接“一港四区”的快速铁路网中长期规划,筹建市铁路投资发展基金。(市铁路办、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
51.开工建设南洋机场新航站楼,加快完成跑道延伸工程,加密优化航线航班,大幅提高空港客货运能力。(市交通运输局)
52.做好宁盐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程,推进省道331、233等干线公路建设,阜建高速公路建成通车,盐城市区至大丰港高速公路基本建成。(市交通运输局)
53.改造农村公路500公里、桥梁160座,镇村公交开通率达35%。(市交通运输局)
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彰显绿色发展特色
54.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建成省生态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省级以上重点园区全部建成省级生态园区。全市绿色发展综合指数提高到70.7。(市环保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局)
55.推进30项重点节能技改工程和150项重点减排工程,完成节能减排省定目标。(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
56.开展化工园区安全环保专项整治。(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经济信息化委)
57.开工建设市区静脉产业园。(市城管局)
58.继续开展“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城郊结合部、背街小巷、建筑工地整治等158个项目。(市城管局、市城乡建设局)
59.全面完成5930个村庄环境整治任务,确保通过省级考核验收。(市城乡建设局)
60.推进城乡河道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疏浚整治市区核心区河道38条、农村大中小沟1.2万条,完成投资15亿元。(市水利局)
61.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整治燃煤锅炉450个,加强建筑扬尘治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保持空气质量全省第一。(市环保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城乡建设局、市农委)
62.实施全市绿化造林十大工程,开展绿色村庄达标创建活动,全市新增成片造林10万亩,新抚育森林15万亩,林木覆盖率达到26%。加快沿海五个万亩林场建设,完善生态防护林体系。(市林业局)
63.实施市区园林绿化十大工程,新增城市绿地760公顷,创成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积极申办省第十届园艺博览会,启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参加国际花园城市竞赛活动。(市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亭湖区人民政府、盐都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城南新区管委会)
七、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
64.制定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实施方案,积极争取建立实验区建设部省联席会议制度。(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65.完成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和公车改革任务。(市编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66.稳步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市国土局、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
67.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市级投融资平台向实体化、市场化方向转型。(市国资委)
68.推行预决算公开,加强财政资金绩效审计,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扩大“营改增”范围,开展小微企业转贷方式创新试点,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质押融资试点。(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发展改革委、盐城国税局、盐城地税局、市人行、市金融办、市委农办、市农委)
69.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扩大产权交易平台试点。(市委农办、市国土局)
70.推进海域使用权制度改革。(市海洋渔业局)
71.推进中韩(盐城)产业园建设,全力推动形成两国政府(商务部门)主导、地方与企业参与、市场化建设的开发机制,打造国际合作创新园和生态园。(市商务局,市开发区管委会)
72.深化两岸两地产业合作,打造台资产业集聚和创新发展高地。(市委台办)
73.积极推动黄海经济区与市开发区深度融合,加快盐田开发和沿海园区建设,打造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示范区。(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编办、黄海经济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74.发挥综合保税区平台作用,争取一批跨国公司在我市建设生产制造和物流基地。(市开发区管委会)
75.精心组织“春夏秋冬”四季招商战役,力争突破更多大项目、好项目。扩大外贸出口,发展跨境贸易,进出口总额增长10%。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快企业国际化步伐。(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委台办)
76.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对开发园区考核力度,促进进位争先。(市商务局)
八、着力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77.今年市政府将继续为民兴办20件实事,完成投资88.5亿元。(市发展改革委,市各相关部门)
78.全市公共财政支出73%以上用于民生保障,其中市级财政预算安排民生支出46亿元,新增财力82%用于民生改善。(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城南新区管委会)
79.抓紧做好引进清洁水源专项规划和向上争取工作,推进饮用水安全保障十大工程,完成投资23亿元。开工建设盐龙湖水厂一期工程、通榆河取水口原水预处理净化工程。加快推进城乡区域供水一体化,实现全市城乡全覆盖。(市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
80.抓好通榆河、蟒蛇河、射阳河、串场河等清水廊道建设。(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
81.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新增城镇就业8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合理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水平。城乡居民收入分别增长10%和11%。启动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6%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委农办)
82.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片区开发,确保低收入贫困户全部脱贫。(市委农办)
83.落实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困难群众保障援助和托底救助制度全覆盖。(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局、市财政局)
84.加快建设市社会福利院二期工程,2015年底工程竣工。推进信息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大市区485个社区(村)全部建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完成农村敬老院“三有三能六达标”提档升级改造工程,全市所有农村敬老院达到省定星级标准。(市民政局)
85.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86.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2.3万套。(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城南新区管委会)
87.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大“书香盐城”建设力度,打造城市“15分钟文化圈”、农村“10里文化圈”,万人拥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面积1300平方米以上。实施“五个一”文化亮点工程。支持首批20家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88.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采取政府发债贴息措施,重点加强50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56个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化建设,培训基层医疗卫生人员1.7万人次。建立疾病应急救助专项基金。继续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各项政策。(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人口计生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城南新区管委会)
89.实施新一轮教育布局调整,启动市区串场河小学、城南高中、环保职业学院等项目建设,推进高等师范学校整合提升,积极做好盐城大学筹建工作。(市教育局,亭湖区人民政府,城南新区管委会)
90.发展体育事业,举办市第七届运动会。(市体育局)
91.深化平安盐城建设,健全立体化现代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市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城南新区管委会)
92.推进村务公开,创建示范社区,推行“政社互动”社会治理模式,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市委农办、市综治办、市民政局)
93.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着力化解信访积案、镇村债务、农村金融风险,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健全应急管理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市综治办、市信访局、市委农办、市金融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安监局、市应急办)
94.加强国防动员、国防后备力量和人民防空建设,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市民政局、市民防局,市双拥办)
95.编制“十三五”发展规划,积极向上对接,争取一批事关全局的重大项目列入国家和省“十三五”规划。(市发展改革委)
九、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96.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综合执法。坚持依法决策,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编办)
97.认真落实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市监察局、市审计局)
98.创新公共服务方式,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压降“三公”经费支出。(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外办)
99.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市政府办,市各相关部门)
100.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打造全省盖章最少、收费最少、材料最少和流程最短“三少一短”政务服务环境。(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法制办、市优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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