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重大项目策划包装工作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重大项目策划包装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赣市府办字〔2014〕57号 |
|---|---|
| 颁布日期:2014-05-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重大项目策划包装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项目是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载体。为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抢抓国务院出台《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批复《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带来的重大机遇,认真研究国家政策和投资导向,尤其是国务院近期出台的一系列产业扶持政策、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出台的配套政策,科学谋划、精心包装一批项目,为振兴发展提供坚强支撑。现就做好2014年重大项目策划包装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立足当前,谋划长远,高标准、高质量策划包装一批重大项目,力争到2014年底新开发储备491个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充实完善市级重大项目库,积极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为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奠定扎实基础(具体目标及任务安排见附件1、附件2)。
二、重点方向及责任分工
(一)新型工业化项目。围绕突出壮大稀土、钨等优势矿产业,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装备制造、新型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切实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方面,策划包装一批重大项目。(牵头单位:市工信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
(二)新型城镇化项目。围绕《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和国家部委联合开展全国重点镇增补调整工作,在争取支持我市开展统筹城乡发展综合改革试验,优先布局国家重点镇,推动赣县、上犹、崇义与中心城区同城化发展,加快瑞金、龙南市域副中心城市建设等方面,在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管网建设和改造、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生态园林建设等重点领域,策划包装一批重大项目。(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
(三)金融改革创新项目。围绕国务院八条金融新政、《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在加快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开展民间资本管理、金融保理等创新试点,建立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和各类结算中心,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争取我市创建金融综合改革创新试验区等方面,策划包装一批重大项目。(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
(四)节能环保产业项目。围绕国务院研究部署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任务措施和推进我市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在推动节能环保和再生产品消费、产业技术装备水平提升、节能环保服务业发展、加快节能环保重点工程建设和争取加大节能减排中央投资支持等方面,策划包装一批重大项目。(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工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
(五)信息消费项目。围绕《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推动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在争取我市创建国家信息消费试点示范城市和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实施数字城市、智慧城市等重大工程,构筑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加快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和业务应用平台建设,推动面向生产、生活和管理的信息消费快速健康增长等方面,策划包装一批重大项目。(牵头单位:市工信委;责任单位:赣州电信分公司,赣州移动分公司,赣州联通分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
(六)电子商务服务业项目。围绕《商务部关于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以我市获批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在引进大型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推动特色产业电子商务发展等方面,策划包装一批重大项目。(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
(七)民生保障项目。围绕国务院确定的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任务措施、《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家健康产业发展规划等重要政策,在养老服务、保障性住房、能源、教育、就业、扶贫、推动健康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在完善城乡养老(儿童)等服务体系、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力度、加快城市智能电网建设和创建“新城镇、新能源、新生活”示范城市、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推动省部共建赣州教育改革发展试验区和建设国家旅游扶贫试验区、创建国家健康管理产业示范区等方面,策划包装一批重大项目。(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房管局,赣州供电公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旅游局,市扶贫和移民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
(八)交通物流项目。围绕构建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在推进县(市)高速公路连接、国省道改扩建、通县二级公路建设和红色旅游景区公路建设,改善通航条件和航空机场建设,加速物流园区和物流基地建设等方面,策划包装一批重大项目。(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机场扩建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
(九)现代农业项目。围绕国务院关于开展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工作的有关措施,在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健全农业科技创新和服务体系、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和流通业态、推进水利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策划包装一批重大项目。(牵头单位:市农办;责任单位:市农粮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国土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
(十)文化旅游项目。围绕我市建设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国家级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全国红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示范基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打造区域性旅游集散中心和旅游目的地等方面,策划包装一批重大项目。(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文广局,市旅游局,赣州客家旅游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
三、工作步骤
(一)策划提报(5月30日前)。围绕重大项目策划包装重点方向,按分级负责原则,由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组织力量完成概念策划和初包装,提出拟开发的重大项目,撰写项目简介、填写重大项目策划包装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附件4)。5月30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盖章及电子版)报市发改委(项目办)。联系人:朱亮,联系电话:8391254,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初审上报(6月15日前)。市发改委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提报的重大项目进行初步筛选,汇总后报市政府审定。
(三)项目包装(6月下旬—12月底)。根据市政府审定的重大项目,按分级负责原则进行包装,属各县(市、区)、赣州开发区管理的项目,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属市本级管理或跨县域的项目,由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时,将开发成果报市发改委,统一进入到市级重大项目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重大项目策划包装工作,主要领导负总责,任务落实到具体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保障工作经费。属市本级管理或跨县域的项目,所需工作经费从市项目开发前期工作专项资金中安排;属各县(市、区)、赣州开发区的项目,所需经费由本地财政负担。为调动各地策划包装项目的积极性,从市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配套资金以奖代补。
(三)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对申请上级政策、资金支持的项目,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投资管理和建设实施的相关规定,编制项目策划书(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市发改委牵头成立重大项目库评审专家委员会,对每一批新开发的重大项目进行评审,之后再组织入库。各项目责任单位要积极主动与省市行业主管部门、国家部委做好沟通衔接,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力争项目一经批复就能启动实施。
附件:1.2014年各县(市、区)重大项目策划包装任务安排表
2.2014年市直有关部门(单位)重大项目策划包装任务安排表
3.项目简介格式
4.重大项目策划包装情况汇总表
2014年5月19日
附件1
2014年各县(市、区)重大项目策划包装任务安排表
项目提报单位
5000万元-1亿元项目(个)
1亿元-5亿元项目(个)
5亿元-10亿元项目(个)
10亿元以上项目(个)
合计
章贡区
3
5
7
10
25
南康区
3
5
7
10
25
赣县
3
5
7
10
25
信丰县
3
5
7
10
25
大余县
3
5
5
8
21
上犹县
3
5
7
10
25
崇义县
3
3
5
8
19
安远县
3
3
5
8
19
龙南县
3
5
7
10
25
全南县
3
3
5
8
19
定南县
3
3
5
8
19
兴国县
3
5
7
10
25
宁都县
3
5
5
8
21
于都县
3
5
7
10
25
瑞金市
3
5
7
10
25
会昌县
3
5
5
8
21
寻乌县
3
3
5
8
19
石城县
3
3
5
8
19
赣州开发区
3
5
7
10
25
合计
57
83
115
172
427
附件2
2014年市直有关部门(单位)重大项目策划包装任务安排表
项目提报单位
5000万元-1亿元项目(个)
1亿元-5亿元项目(个)
5亿元-10亿元项目(个)
10亿元以上项目(个)
合计
市发改委
0
1
5
3
9
市工信委
0
1
2
3
6
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0
1
1
1
3
市交通运输局
0
0
0
2
2
市商务局
0
0
1
2
3
市金融工作局
1
0
0
0
1
市环保局
2
0
0
0
2
市房产局
0
0
0
2
2
市城管局
0
1
0
0
1
市民政局
2
4
3
2
11
市农办
0
0
1
1
2
市农粮局
4
0
0
0
4
市林业局
1
1
0
0
2
市水利局
0
0
1
1
2
市国土局
0
0
1
0
1
市人社局
0
0
1
0
1
市教育局
0
0
1
0
1
市文广局
0
0
1
0
1
市旅游局
0
0
2
0
2
市扶贫和移民办
0
0
1
0
1
市机场扩建办
0
0
1
0
1
赣州客家旅游集团
1
0
0
0
1
赣州供电公司
0
1
1
0
2
赣州电信分公司
0
0
0
1
1
赣州移动分公司
0
0
0
1
1
赣州联通分公司
0
0
0
1
1
合计
11
10
23
20
64
附件3
项目简介格式(项目名称)
拟建地点:
项目责任单位:
项目建设必要性: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万元,自筹及其它万元。
经济和社会效益:
开发方式及开发深度:是自行组织技术力量进行开发,还是委托专业机构(咨询公司、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代为开发,以及此项目计划开发深度。
项目进展情况:
联系人姓名、职务及电话:
附件4
重大项目策划包装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年限
建设性质
建设内容及规模
估算总投资(万元)
资金来源
建设地点
项目进展情况
牵头责任单位
联系人、职务及联系方式
备注
财政性资金(万元)
自筹及其它(万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