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小微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小微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饶府厅发〔2014〕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辖各金融机构:

《上饶市小微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2月23日

上饶市小微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全省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经验推广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我市确定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玉山县工业园区为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为做好试验区建设工作,特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培养企业信用意识,健全企业财务制度,构建良好银企关系,缓解企业融资困难”为目的,通过建立小微企业信用信息采集与更新的长效机制,研发小微企业信用信息辅助管理系统;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激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逐步构建起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信用激励与约束机制。

二、工作目标

一是完善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服务,构建适合上饶小微企业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和优秀小微企业筛选推荐机制;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激励金融机构创新小微企业授信工作,完善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优化小微企业发展环境;三是广泛开展信用知识宣传,引导小微企业规范经营管理,增强信用意识,有效改善小微企业信用环境。

三、主要内容

(一)信用信息的采集与信息辅助管理系统

小微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内容为五个方面:一是企业的基本情况信息,包括注册登记、商标注册、资质认证、土地权利和房屋所有权等信息,由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和市房管局等部门负责提供;二是企业的信贷数据和财务报表信息,由市各金融机构提供;三是企业的税收及其他费用缴纳情况,包括年纳税款、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电费、水费等缴纳情况,由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人保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饶供电公司和市自来水公司等部门负责提供;四是企业的行政许可、行政表彰、行政处罚和税务登记非正常户等信息,由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中小企业局、市科技局、市安监局、市煤冶行管办、市食药监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人保局等部门负责提供;五是企业的案件执行信息和拖欠工资等信息,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保局等部门提供。

上述信息由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玉山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分别进行汇总、整理、审核,由人民银行上饶市中心支行负责录入小微企业信用信息辅助管理系统。人民银行上饶市中心支行同时负责小微企业信用信息辅助管理系统的管理与维护,提升数据库的信息服务能力。

地方财政出资建设上饶市小微企业信用信息辅助管理系统,市财政、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玉山县政府首批安排资金各30万元,用于基础网络、硬件平台和系统支撑体系建设。

(二)信用信息的服务与使用

1.信息共享。科学、高效地整合利用所征集的小微企业信用信息,不断完善小微企业信用信息辅助管理系统,实现单个和批量企业查询,按条件批量筛选企业等功能,以满足金融机构及各部门的各类需求。

2.建立信用评价机制。结合辖内金融机构业务实际,依托人民银行(企业)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小微企业信用信息辅助管理系统,充分挖掘和利用已整合的信息,考虑行业风险敏感性,从行业政策、企业经营状况、获利能力、偿债能力和营运能力等多角度、多维度分析测评,建立一套完整、科学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人民银行、金融机构、信用中介“四位一体”的小微企业信用培育、融资推介长效机制。

3.推荐优秀企业。定期将小微企业的信用评价情况和相关信息反馈给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批量优选出守信用、成长性好的企业名单并建立试验区小微企业融资扶持库。对列入库中的企业实行动态管理,不断推陈出新、好中选优,引导金融机构充分利用企业信用信息,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小微企业发放贷款,提高信贷决策效率。

(三)小微企业信用的激励与支持

1.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对于纳入小微企业融资扶持库的企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通过各种途径加大支持力度,切实解决其融资难问题,并在贷款门槛、贷款额度、贷款利率等方面予以倾斜。一是对被扶持企业优先推荐为“财园信贷通”和“财政惠农信贷通”对象参加银企对接,推荐扶持其成长的主办银行,提供专业的融资服务。二是各金融机构应在被扶持企业中率先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担保抵押方式,不断降低小微企业融资门槛,优化小微企业信贷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三是做好金融创新试点与小微企业融资扶持计划的衔接,申请上级部门在扩大小微企业授权授信额度、创新金融产品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四是各金融机构对被扶持企业灵活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供应链税款返还担保、股票股权质押、保单质押等多种金融服务。

2.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积极发挥财政杠杆对贷款投放的撬动作用,鼓励和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有信用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构建有利于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通过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财政贴息机制,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和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

3.完善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设立包括财政出资和企业联合组建在内的多层次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机制,综合运用资本注入、风险补偿和奖励补助等多种形式,提高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落实好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准备金提取和代偿损失税前扣除的政策。

(四)小微企业信用的宣传与培育

1.建立信用宣传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开展行之有效的信用教育和宣传工作,广泛利用媒体、教育、文艺活动等多种形式,联合开展诚实守信教育,建立长期有效的信用宣传机制,普及现代市场经济的信用文化和信用意识,加大舆论宣传和监督力度。

2.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对于失信行为,通过行政性惩戒、司法性惩戒、市场性惩戒以及通过信用信息的广泛传播形成社会性惩戒,形成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被动”的失信联防机制。

3.完善守信受益机制。对于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政府有关部门在市场监管、政府采购、税费缴纳等方面给予政策性鼓励,金融、商业和社会服务机构可在授信额度、市场准入等金融服务和有关社会服务方面给予优惠或便利。

4.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对于信用记录出现瑕疵的企业,允许其通过实施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等措施,恢复企业信用,通过规定的考核和评价后,获准提前解除失信行为公示和市场禁入等限制。

四、实施步骤

小微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分三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筹备启动(2014年12月)。主要工作是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和各项工作制度。结合本方案提出实施意见,建立工作考核机制,制定信用信息数据库的统一技术规范,购置设备,研发上饶市小微企业信用信息辅助管理系统,在上饶门户网站开设“信用上饶”专栏。

第二阶段:全面展开,深入推进(2015年1月至2015年8月)。主要工作是逐步实现信用信息数据库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扩大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应用范围,开展小微企业融资培育计划,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出台扶持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建立信用奖惩机制。

第三阶段:巩固充实,发展完善(2015年9月至2015年12月)。主要工作是完善各项制度、政策措施及保障机制,定期总结试验区的进展和成效并及时通报,对有一定共性的做法进行推介交流,对成绩显著的试验区给予表彰。

各单位要指定专人报送信息,信息报送时需由单位负责人签发,并加盖公章,确保报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各单位要协同配合,切实构建高效、务实的协调联动机制,保障小微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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