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饶市实施商务部第三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饶府厅字〔2013〕105号
颁布日期:2013-10-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饶市实施商务部第三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上饶市实施商务部第三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项目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0月28日

上饶市实施商务部第三批再生资源回收

体系建设试点城市项目工作方案

根据2012年2月5日《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确定第三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2〕52号),我市被确定为全国第三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为实施好该试点城市项目,加快推进上饶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1〕49号)、商务部等六部委《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2007年第8号令)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商改发〔2006〕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谐型城市的要求,以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有色金属主导产业发展为目标,切实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作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在规范和整合现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渠道的基础上,结合上饶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上饶市商业发展规划(2009-2020)、上饶市有色金属产业发展规划(2009-2015)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统一布局,规范建设,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网络健全、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管理科学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实现再生资源回收、集散、分拣、加工、利用的集约化和产业化,促进我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健康发展,促进我市有色金属产业快速发展。

二、总体目标

争取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建设实施好我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项目。按照项目工作要求,建立“八统一、一规范”的全市标准化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设“一市场、四中心”为主要内容的上饶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产业园(以下简称“再生产业园”),形成较为完善的再生资源回收、集散、分拣、加工、利用的再生循环体系,使全市城市区域90%以上的回收人员纳入规范化管理,90%以上的社区设立回收站点,90%以上的再生资源进入再生产业园进行规范化交易和集中处理,确保我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项目顺利通过商务部、财政部验收。

三、主要任务

主要有两大任务:

(一)建立以中心城市为重心、覆盖“1+5”信江河谷城镇群、兼顾全市其他5个县(市)的标准化再生资源回收网络。

要以中心城市为重心、覆盖“1+5”信江河谷城镇群、兼顾其他5个县(市),建立起面向全市、覆盖城乡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其中:323个社区回收点,155个乡镇回收站,22个中转站。

一是在中心城市(信州区、上饶县、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及“1+5”信江河谷城镇群的县城设立社区回收点。社区每1500户设一个回收点,共设立社区回收点238个,其中,信州区90个,上饶县30个,玉山县44个,广丰县19个,弋阳县22个,横峰县20个,铅山县10个,开发区3个。

二是在“1+5”信江河谷城镇群的乡镇设立145个回收站,其中,信州区10个,上饶县14个,玉山县30个,广丰县38个,弋阳县17个,横峰县14个,铅山县20个,三清山风景名胜区2个。

三是在“1+5”信江河谷城镇群的乡镇设立17个中转站,其中,信州区10个,上饶县2个,玉山县1个,广丰县1个,弋阳县1个,横峰县1个,铅山县1个。

四是在鄱阳县、余干县、万年县、婺源县、德兴市等5县(市)适当设立社区回收点、乡镇回收站、中转站。共设立社区回收点85个,其中,鄱阳县23个,余干县16个,万年18个,婺源县12个,德兴市16个;设立乡镇回收站10个,即在婺源县10个旅游乡镇各设一个回收站;设立回收中转站5个,5个县(市)各设一个回收中转站。

(二)建设再生产业园,形成集散、分拣、加工、利用的再生循环体系。

按照商务部全国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为了实现规模化、组织化经营,打造产业集聚区,我市选择在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茶亭工业园内,建设再生产业园。再生产业园占地1平方公里(远期3平方公里),规划建设集散交易区、分拣加工区、拆解加工区、有色金属深加工区和污水固废处理区、海关国检监管区、商务管理区等七个功能区。再生产业园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占地约800亩,二期工程占地约700亩,其中一期工程纳入试点项目建设、验收内容,二期工程作为试点项目的后续提升内容,不列入项目验收内容。

第一期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

1.新建1个占地250亩的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含仓储物流)

由具备进口固废金属资质、在国内进口固废金属和有色金属加工行业领先的企业,投资成立上饶市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建设上饶市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鼓励各县(市、区)再生资源回收承办企业投资参股。

2.新建1个占地120亩的废旧有色金属(废铜)分拣中心

由具备进口固废金属资质、在国内进口固废金属和有色金属加工行业领先的企业,投资成立上饶市废旧有色金属(废铜)分拣中心投资有限公司,建设上饶市废旧有色金属(废铜)分拣中心。

3.新建1个占地60亩的废旧家电及电子信息产品分拣中心

由在国内废旧家电及电子信息产品回收利用行业领先的企业,投资成立上饶市废旧家电及电子信息产品分拣中心投资有限公司,建设上饶市废旧家电及电子信息产品分拣中心。

4.新建1个占地60亩的报废汽车拆解及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中心

5.新建1个占地40亩的废塑料、废纸、废橡胶专业分拣中心

由在国内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领先的企业,投资建设。

以上5个项目共用地530亩。

一期工程剩余270亩地,主要建设以下内容:

(1)新建污水固废处理中心;

(2)新建海关国检监管区;

(3)新建商务管理区;

(4)新建分拣产品再制造产业区(主要是有色金属深加工)。

第二期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

扩建废旧有色金属分拣中心,扩建分拣产品再制造产业区(主要是有色金属深加工),全面完成园区总体规划内容。

四、投资概算

(一)回收网络建设。回收网络建设投资预算1275.815万元。社区回收点323个,每个投资2.18万元,需投资704.14万元;乡镇回收站155个,每个投资3.085万元,需投资478.175万元;22个回收中转站,每个投资4.25万元,需投资93.5万元。

(二)集散、分拣、加工、利用再生资源循环体系建设(再生产业园建设)。投资预算6.9272亿元,包括功能性项目和配套性项目两部分组成。

1.功能性项目:

(1)新建一个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投资预算为1.0266亿元。

(2)新建一个废旧有色金属(废铜)分拣中心,投资预算为1768.5万元;

(3)新建一个废旧家电及电子信息产品分拣中心,投资预算为1985万元;

(4)新建一个报废汽车拆解及零部件再制造中心,投资预算为2500万元。

(5)新建一个废塑料、废纸、废橡胶专业分拣中心,投资预算为2700万元。

2.配套性项目:

(1)新建污水固废处理中心,投资预算为0.2953亿元;

(2)新建海关国检监管区,投资预算为0.15亿元;

(3)新建商务管理区,投资预算为0.3亿元;

(4)新建分拣产品再制造产业区,投资预算为3亿元;

(5)土地使用权取得及“七通一平”等基础配套建设,投资预算为1.26亿元。

此外,作为试点项目后续提升内容的再生产业园二期工程,总投资约3亿元。

(三)项目资金来源

1.回收网络建设资金,主要依靠商务部试点项目扶持资金。

2.集散、分拣、加工、利用再生资源循环体系建设资金,主要依靠项目建设开发主体自筹资金,商务部试点项目资金给予适当扶持。其中:⑴再生产业园的土地,由建设开发的主体企业自筹资金购买;⑵再生产业园“七通一平”等基础配套建设,由上饶县政府出资完成;⑶再生产业园功能性项目,主要由建设开发主体企业自筹资金及向银行贷款解决,商务部试点项目资金根据不同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回报等不同情况,区别性给予适当扶持;⑷再生产业园配套性项目,主要由建设开发主体单位自筹资金解决,但污水固废处理中心项目,由商务部试点项目资金给予适当扶持。

五、资金扶持

(一)试点项目资金扶持原则

1.全额支持公益性项目——回收网点改造、新建。鉴于再生资源回收现有网点分散、设施简陋,新网点设立困难、经营收益低等实际情况,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加大回收网点建设的支持力度,试点项目资金全额支持新建、改造提升回收网点(主要是门面装饰、内部装修、设备添置等,回收房屋由承办企业自己解决)。

2.重点支持投资较大、收益较少、回报期长的功能性项目——集散、分拣、加工、利用环节项目。

(1)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加大集散市场信息化建设和从业人员培训中心建设的资金补助额度;

(2)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加大对废塑料、废纸、废橡胶分拣中心补助额度;

(3)废旧家电及电子信息产品分拣中心,回收拆解技术难度较大,环保要求较高,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加大资金的补助额度;

(4)污水固废处理中心,资金投入大、社会效益好,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加大资金的扶持力度。

(二)试点项目资金扶持标准

1.社区回收点、乡镇回收站、回收中转站。

一是323个社区回收点,每个支持2万元,计646万元;二是155个乡镇回收站,每个支持3万元,计465万元;三是22个回收中转站,每个支持4万元,计88万元。

2.新建一个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支持301万元,重点用于建设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培训中心。

3.新建一个废旧家电及电子信息产品分拣中心,支持200万元。

4.新建一个废旧有色金属(废铜)分拣中心,支持200万元。

5.新建一个报废汽车拆解中心,支持200万元。

6.新建一个废塑料、废纸、废橡胶专业分拣中心,支持300万元。

7.新建一个污水固废处理中心,支持300万元。

市财政局依据以上项目扶持资金标准,根据经审计审定的实际资金投入情况,分别予以拨付。即:对项目实际资金投入数额超过资金扶持标准的,按扶持标准全额拨付;对项目实际资金投入数额低于扶持标准的,按实际投入资金进行拨付。

六、实施步骤

本试点项目分三个阶段进行,力争三年左右时间完成。

第一阶段:筹备发动阶段,2012年7月至2012年12月。大力宣传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对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作用和深远意义,营造我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组织人员赴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典范城市学习考察,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制定我市项目实施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实施建设阶段,2013年1月至2014年10月。按照“八统一、一规范”的建设要求,完成城市90%社区绿色回收点建设和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的整合、改造,完成乡镇回收站、回收中转站网络建设,形成统一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同时,完成再生产业园区规划,完成再生产业园一期工程,形成规模化、组织化的集散、分拣、加工、利用再生循环体系。

第三阶段:验收总结阶段,2014年11月至12月。按照建设规划,申请上级主管部门对我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项目进行验收。

2015年实施试点项目后续提升,完成再生产业园二期工程,并投入试运行,全面完善再生循环体系,提升循环经济发展水平。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力推进。市政府成立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商务局、环保局主要领导以及信州区、上饶县政府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工信委、财政局、公安局、国土局、房管局、规划局、建设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城管局、供销社、人民银行、南昌海关驻上饶办事处、上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各县(市、区)、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分管领导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机构,一是回收网络建设办公室,由市商务局局长任主任,市城管局、商务局、规划局、供销社和信州区、上饶县政府的分管领导任副主任,负责全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设和试点项目实施的具体协调、总体推进;二是再生产业园建设办公室,由再生产业园所在地上饶县政府县长任主任,市环保局、南昌海关驻上饶办事处、上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上饶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主任,负责再生产业园规划、建设、管理。

(二)明确分工,通力协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推进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1.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设,指导督促再生产业园建设,负责争取商务部和省商务厅对试点项目及再生资源龙头企业的支持,负责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日常工作。

2.市环保局:负责监督回收网点、回收交易市场、专业分拣中心、加工利用企业环境保护相关要求的落实,负责指导、帮助再生产业园企业申报、取得固废金属进口、加工利用资格,争取更多的进口配额。

3.市发改委:负责将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纳入我市“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再生产业园和再生产业园龙头项目争取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负责再生产业园相关项目立项审批。

4.南昌海关驻上饶办事处:负责指导、帮助再生产业园企业获得进出口经营权,开展固废金属申报进口通关业务,协调推进进口固废金属由宁波口岸至再生产业园的“大通关”。

5.上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指导帮助再生产业园企业完善条件获得江西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颁发的进口可做原料固废物注册登记证书,负责协助再生产业园争取上级支持,打通进口废物由宁波口岸至再生产业园到货检验通道,实现再生产业园“大通检”。

6.市供销社、市物资总公司:配合商务部门和项目实施主体单位共同做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积极引导所属回收企业纳入回收网络建设。

7.市规划局:负责指导上饶县编制实施再生产业园各项规划,协助商务主管部门合理安排再生资源回收网络站点。

8.市房管局:负责督促已实施了物业管理的区域,对统一标识的流动回收车进入该区域服务给予通行和支持,且不得收费。

9.市国土局:负责再生产业园项目用地预审有关工作,协助再生产业园争取用地指标。

10.市建设局:负责对再生产业园工程项目建设造价审定和项目建设安全质量监督管理。

11.市财政局:负责及时向试点项目拨付国家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扶持资金,并对资金使用情况予以监督。

12.市公安局:负责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治安管理工作,打击盗窃、销赃不法行为。

13.市城管局:负责对回收网点的“门前三包”管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占道分检、乱堆乱放及其它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行为进行查处。

14.市工商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划要求,结合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建设规划,负责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工商登记及监督管理。

15.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按照现行有关规定,确保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在我市落到实处。

16.市人民银行:负责出台有关金融方面的扶持政策。

17.上饶县政府:负责再生产业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包括:加快引进再生产业园开发、建设的龙头企业,做好再生产业园的规划设计、土地供应和基础设施建设,帮助再生产业园企业申报固废金属进口、加工利用资格等有关工作。

18.各县(市、区)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负责完成本地再生资源回收点、回收站、中转站建设任务,协调支持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建设回收网络。

(三)整合资源,培育龙头。支持我市现有再生资源回收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充分发挥市再生资源回收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制定行业标准、服务规范、统一标识。

强力招商,着力引进在国内再生资源加工利用行业有影响、有实力、有品牌的龙头企业,作为再生产业园“一市场、四中心”的投资、建设、经营主体;支持国内进口再生金属资源加工利用知名企业,入驻再生产业园,从事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废电机等固体废物的加工利用;支持国内有色金属加工知名企业,入驻再生产业园,从事有色金属的深度加工,延长有色金属产业链,提升我市有色金属产业水平。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宣传媒体,开展专题宣传,提高全社会的资源意识和环保意识,树立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观念,理解支持和自觉参与资源节约和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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