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鹰府办字〔2015〕65号
颁布日期:2015-04-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4月28日

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服务业整体宣传报道,协调新闻媒体宣传服务业发展成果;指导做好文化体育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的培育发展。

市发展改革委:承担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草拟全市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发展目标、发展重点以及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召集服务业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调度推进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督促落实服务业价格收费政策;负责组织全市服务业发展目标考核工作。

市统计局:负责规范服务业统计范围和内容,建立和完善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全市服务业发展综合指标的月报制度,及时反映各行业、各县(市、区)服务业发展情况;完善服务业统计方法,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配合做好全市服务业发展目标任务考核工作,及时进行指标测算和认定。

市财政局:全面落实国家、省以及我市关于服务业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和奖励政策;编制服务业各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及时足额拨付服务业各项资金,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绩效评价;做好会计、税务等服务机构的引进培育和现有服务机构的的规范提升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编制全市商贸服务业发展规划;牵头做好国内贸易、对外贸易服务业的培育发展工作;引导提升传统商贸业,大力发展城市综合体、电子商务、会展业等新型商贸业态;负责批发零售业、餐饮业、住宿业、租赁业、进出口贸易企业及其所属服务业产业活动单位的统计调查。

市物流委:负责编制全市物流业发展规划,制定物流业发展政策措施;加快实施省级现代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协调推进物流业重大项目建设;做好物流业企业的引进培育及其所属服务业产业活动单位的统计调查。

市旅发委:负责编制全市旅游业发展规划,牵头做好旅游业的培育发展工作;推动旅游业重大项目建设;加大旅游对外宣传力度,做好旅游资源整合和精品项目建设;负责星级宾馆、旅行社、旅游景区及其所属服务业产业活动单位的统计调查。

市工信委:负责编制全市服务外包及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加强全市信息化和信息产业管理,牵头做好服务外包、信息服务业的培育发展工作;做好软件开发、信息服务商、工业设计、品牌展会等服务机构的引进培育工作;负责电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的统计调查。

市文广新局:负责编制文化休闲娱乐产业发展规划,牵头做好文化创意产业的培育发展工作,负责管理全市文化市场,规范文化市场秩序;负责广播电视传输服务业、新闻出版业、广播电视和影视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和娱乐业及其所属服务业产业活动单位的统计调查。

市教育局:牵头做好教育事业的管理发展工作;做好国内知名品牌教育培训机构的引进培育工作;负责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学前教育及其所属服务业产业活动单位的统计调查。

市科技局:负责编制全市科技服务业发展规划,实施“服务业科技行动计划”,做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专利事务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科技服务业的培育发展工作,负责知识产权服务、研究与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地震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及其他专业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

市民政局:研究制定本市社区服务、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完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和养老服务体系,促进社区服务和养老服务发展;做好社区服务和养老服务业相关服务机构的引进培育工作;负责社区服务、养老服务、社会福利业、婚姻服务、殡葬服务、社会团体和其他成员组织、纪念馆和群众团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烈士陵园及其所属服务业产业活动单位的统计调查。

市司法局:负责法律服务业等相关行业的培育发展工作;负责法律服务及其所属服务业产业活动单位的统计调查。

市人社局:负责编制全市家庭服务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制订和落实促进服务业就业政策措施;做好服务业紧缺人才的培养与引进、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引进培育工作;做好家庭服务、社会保障、人力资源、人才中介服务及其所属服务业产业活动单位的统计调查。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服务业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环境;做好交通运输业的管理发展工作;负责交通运输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及其所属的服务业产业活动单位的统计调查。

市农业和粮食局:负责农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及其所属服务业产业活动单位的统计调查。

市卫计委:负责研究制定大健康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做好医疗卫生、康复疗养、心理咨询等服务机构的引进培育工作;负责各级综合、专科医院、社区卫生院、疾病防控防疫机构及其所属服务业产业活动单位的统计调查。

市体育局:负责研究制定全市体育发展战略与政策,推动全民健身计划,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引导和培育体育市场,配合做好体育产业经营活动单位的统计调查。

市环保局:负责做好为现代服务业企业和项目提供环保政策支持以及项目环评审批和验收等服务工作;做好环境评估服务机构的引进培育工作;负责环境与生态监测、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统计调查。

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编制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先保障服务业建设用地;做好服务业企业用地审批手续的服务工作,承担服务业重大项目用地向上报批工作;牵头做好调整用地结构促进土地集约利用的相关工作。

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全市城乡规划和管理;做好城乡规划设计单位的引进培育及其所属服务业产业活动单位的统计调查。

市城乡建设局:负责规范全市建筑市场管理,做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招标代理机构的引进培育及其所属服务业产业活动单位的统计调查。

市房管局:负责完善全市房地产业政策,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做好全市房地产业、房屋中介服务业、物业服务业的管理发展工作;负责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活动及其所属服务业产业活动单位的统计调查。

市城管局:负责城市市容管理和城市卫生管理及其所属服务业产业活动单位的统计调查。

市金融办:负责编制全市金融业发展规划,牵头做好金融服务业的培育发展工作;着力引进境内外金融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担保机构等;协调联系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和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及保险服务业产业活动单位的统计调查。

市国税局:负责落实促进服务业发展涉及国税的相关政策;做好税务代理等服务机构的引进培育和现有服务机构的规范提升工作。

市地税局:负责落实促进服务业发展涉及地税的相关政策;做好税务代理等服务机构的引进培育和现有服务机构的规范提升工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制订并落实全市促进服务业发展涉及工商的相关政策;负责指导协助服务业企业办理工商办证程序;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规范市场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市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牵头做好广告等中介服务业的培育发展工作,并做好相关服务业的统计调查工作。

市邮政管理局:研究拟订全市邮政发展规划、监督管理邮政市场及邮政普遍服务和机要通信等特殊服务的实施,做好邮政业务的统计调查工作。

市人民银行:做好金融市场的监测分析工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服务业的信贷支持,扩大金融服务品种,构建与服务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

市银监分局: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组织体系,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能力;帮助全市服务业提高抗风险能力,营造服务业发展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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