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

颁布单位: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大政办发 [2013] 78号
颁布日期:2013-08-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2011-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8月6日

大连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

(2011-2020年)

一、总则

(一)规划背景

我国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加快“两型”社会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我国再生资源回收和利用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仍然难以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商务部、财政部等多部委先后下发了一系列重要文件,旨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加快建设城市社区和乡村回收站点、分拣配送中心、集散市场“三位一体”的回收网络,提高再生资源回收效率,推进再生资源规模化利用,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快速健康发展。

大连作为东北地区对外开放的龙头和辽宁沿海经济带的核心城市,正在全力建设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东北亚国际物流中心和东北地区金融中心,加快推进全域城市化进程,打造区域核心城市。伴随城市发展框架的不断拓展,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的全域布局,全市对资源投入的依赖和对环境的影响进一步加大,对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日益迫切。原有再生资源回收的无序、不规范以及完全市场化的发展方式,已经无法适应人民不断提高的生活水平对于完善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需求。这些新形势要求对现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进行重新认识,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作为城市生产文明、生活文明和社会文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通过科学规划、政策引导推动再生资源回收产业快速发展,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步伐,为东北及全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提供示范。

(二)规划目的

1.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完善再生资源回收法规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

2.科学规划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分拣配送中心、集散交易市场和加工利用基地布局,实现再生资源加工循环利用,形成完善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3.不断提高再生资源回收率,实现再生资源回收产业化。

4.积极申报国家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

(三)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大连全市域,总面积约12574平方公里,包括主城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区、旅顺口区)、新市区(金州新区、保税区、普湾新区)、3个县级市(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庄河市)、1个县(长海县)及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和花园口经济区。2010年末全市户籍人口586.4万人,常住人口669万人。

(四)规划期限

规划期为2011年至2020年,其中近期为2011年至2015年,远期为2016年至2020年。

(五)规划依据

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为本规划的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发[1991]7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1]49号)、《商务部关于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商改发[2006]20号)、《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通知》(商商贸发[2009]142号)、《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商商贸发[2010]187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1]693号)。

大连市相关法规及文件为本规划的依据,主要包括《大连市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连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静脉产业类)开发建设的若干意见》(大政办发[2011]23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大连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大政办发[2011]124号)、《大连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大连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大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大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大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大连市“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和《大连市加快推进全域城市化实施方案》。

二、大连市再生资源回收现状与预测

(一)再生资源回收现状

1.再生资源的界定

根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或部分失去原有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本规划中的再生资源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废旧日用品、报废汽车、废轮胎等。

2.大连市再生资源回收现状

大连市近年来社会经济快速发展,2010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158亿元,固定资产投资5084亿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501亿元,形成了以石化、装备制造、造船、电子信息等支柱产业为核心,以物流、金融、旅游、会展、软件和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和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支撑的产业体系。随着人口的不断聚集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再生资源日益增多,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汽车等;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和产业规模的不断扩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再生资源迅速增加,主要有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造纸原料、报废机械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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