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辽宁省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铁政办发[2010] 23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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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4-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铁政办发[2010]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铁岭市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O年四月二日
铁岭市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廉政勤政和软环境建设,为建设新铁岭大铁岭创造良好的环境,市政府决定,在与市政府签订纠风、软环境建设责任状的部门和单位中,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建设新铁岭大铁岭的总体发展战略,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通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进一步调动各部门、各单位为招商引资、经济建设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评议对象
(一)市直相关部门(64个)
1.执法监督类:公安局、司法局、城市综合执法局、安全生产监管局、消防局、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环保局、水利局、卫生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林业局、交通局、规划局、工商局、铁岭高速公路管理处、国土资源局、铁岭监狱、铁岭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铁岭路政局、农机局、畜牧业发展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烟草专卖局。
2.综合管理类: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民委、农委、外经贸局、服务业委、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人口计生委、审计局、体育局、供销社、旅游局、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人防办、气象局、政府采购中心、银监局。
3.社会服务类:邮政局、铁岭供电公司、人民银行、中国银行、工行、建行、农行、铁岭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省农信联社铁岭办事处、中国移动通信铁岭分公司、中国联通铁岭分公司、中国电信铁岭分公司、中国铁通铁岭分公司、财产保险铁岭分公司、人寿保险铁岭分公司、石油公司。
(二)基层单位(108个):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机关事业保险局、农村社会保险局、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城乡就业管理局、劳动监察支队、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办、龙首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环卫处、市政管理维修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供暖办、天信公司、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殡葬管理处、军转办、救助管理站、人事局考试中心、人事争议仲裁委、人才交流中心、房产经营管理处、房产监察大队、房屋建筑综合开发办、卫生监督所、中心医院、中医院、妇婴医院、结核医院、疾病控制中心、铁岭卫生职业技术学
院、环境监察局、机动车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处、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国土资源直属分局、土地拍卖中心、交通公安分局、治安警察支队、交警支队、经侦支队、特警支队、缉毒支队、监管支队、国税稽查局、国税直属分局、地税稽查局、用电检查局、文化市场管理办、盐政稽查大队、墙体材料改革办、煤炭管理办、节能中心、建材质量检验站、劳动教养院、价格认证中心、物价监督检查局、药品检验所、林政稽查大队、林业公安处、林业基金征收管理站、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站、出租车管理处、运输管理处、公路管理处、驾驶员培训管理处、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非税收入管理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财政监督检查局、农业综合开发办、投资审核中心、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中心、集中支付中心、社保资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岭会计学院、散装水泥办、酒类管理办、农机监理所、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特种设备检验所、计量测试所、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工商局企业注册分局、银州贸易城工商分局、运输市场工商分局、经济检查工商分局、水政监察支队、河务处、渔政渔港监督站、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农村经济管理办、种子管理站、广播电视台、网络传输中心j招生办、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进修学院、第一高中、第二高中、第四高中、信息工程学校、公证处、烟草稽查大队、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粮油监测站、动物防疫监督检验所。
三、评议内容
评议内容由共同评议和分类评议两部分构成。共同评议内容,是指对被评议的各单位都适用的内容。分类评议内容,是指按职能、职责相近的要求,对参评单位分别设置的内容。
(一)共同评议内容
1.在软环境和政风行风建设中,是否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省、市有关部署和规定,在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基础上,坚持将软环境和政风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履行岗位职责是否公正、文明;是否实行政务公开,是否建立公示、承诺等制度;是否讲求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认真克服行政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
3.在岗位职责范围内,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特别是涉及软环境建设和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是否及时报告和认真解决;对软环境建设是否高度重视;对“民心网"、“行风热线”转交的问题,是否积极纠正和认真处理。
4.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是否充分发挥岗位负责人应有的表率作用,工作业绩是否突出,创造了哪些好的经验和做法;是否坚持廉洁奉公、执政为民;有无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借机敛财等问题。
5.是否仍在执行已被废止的文件和规定(包括收费项目)。
(二)分类评议内容
1.执法监督类:是否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公、违规执法等问题;是否存在随意执法、重复执法、多头执法等问题;是否存在人情执法、利益执法等问题;是否存在乱检查、乱罚款、乱摊派,以及“吃、拿、卡、要、报”等问题;是否存在不持证上岗、不亮证执法等问题。
2.综合管理粪: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是否存在审批手续繁、办事周期长、工作效率低等问题;是否存在“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是否存在只收费、不服务或以罚代管等问题;是否存在厚此薄彼、熟人好办事等问题。
3.社会服务类:主要看是否存在服务意识差、冷横硬顶、刁难服务对象等问题;是否存在违规营业、以次充好、不能诚信对待顾客等问题;是否存在违规收费、搭车收费、超标准收费等问题;是否存在交易不公平、侵害消费者利益等问题;是否存在不注重行为仪表和窗口形象等问题。
四、评议办法
(一)市直相关部门
采取“三评一率”(社会问卷、民主评议、组织考评,综合满意率)评议办法。
1.社会问卷
向社会发放1000张评议票,采取邮寄的办法,将评议票直接发送到评议人手中,由评议人填写后,邮寄到指定部门,专人拆封。
问卷的发放范围及比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占60%,国有企业占10%,民营企业占20%,个体和私营企业占10%。
2.民主评议
采取三种形式,一是以邮寄的方式,面向县(市)区领导,不参评的党委、政府部门,民主党派,新闻媒体等发放评议票。二是采取召开座谈会形式,听取各方面对被评议部门的意见。三是针对不同类型的评议内容和对象有选择地进行走访、征求意见。
3.组织考评
(1)由市政府纠风办组织相关人员,对签状和参评单位进行明查暗访。对群众举报或随时发现的线索进行认真调查,一经查实,对班子成员受到警告以上处分,部门内其他人员受到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取消该单位评选资格,视为不合格单位;情节较轻,未追究纪律处分而被通报批评的,一次扣5分;其他视情节轻重扣1—3分。被省以上纠风部门查实并在全省通报的,取消该单位评,先资格。签状单位和参评单位在本部门中查处的案件,无论是通报批评还是追究纪律处分的不扣分。
(2)日常工作。未与民心网联网的单位扣1分;联网单位在民心网交办的案件中未按时上报或经二次督办的,每件扣O.2分。一星件每件扣1分,二星件每件扣O.5分;五星件每件加O.1分,六星件每件加O.2分。全年每个签状单位应报送信息500条,每增加1O个百分点加O.2分,未完成任务扣O.3—1分。未按公示参加《行风热线》直播的,每次扣1分;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决的,每件扣O.3分;未按规定时间回复又未说明情况、反馈后未及时整改的,每件扣o.5分。
以上三种评议方法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社会问卷占50%,民主评议占20%,组织考评占30%,最后得出综合满意率。
(二)基层单位
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部门纪检书记(纪检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市政府纠风办进行监督。采取服务对象问卷评议、主管部门班子成员实名问卷评议、市政府纠风办动态考核三种评议办法综合评议。
1.服务对象问卷评议:由主管部门在服务对象中聘请监督员,服务面宽的单位聘请200人左右,服务面窄的单位聘请100人左右。年终从监督员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人员,召开民主评议会,除进行口头评议外,由市政府纠风办当场发放问卷,即发即收。
2.主管部门班子成员实名问卷评议:由市政府纠风办向主管部门班子成员发放问卷,即发即收,实名填写。
3.市政府纠风办日常动态考核:定期进行明查暗访。
以上三种评议方法均按百分制计算,其中,服务对象问卷评议占60%、主管部门班子成员评议占20%、市政府纠风办动态考核占20%。
市直各部门及基层单位评议由市政府纠风办组织实施并监督,相关单位给予配合。评议中的所有问卷均由市统计局进行统计并计算结果,由市纠风办最后算出综合满意率。社会问卷调查每年举行一次。
五、表彰惩戒
被评议部门按照综合满意率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由市政府纠风办向社会公布并予以通报。对参评市直各部门及基层单位分别按总参评单位30%以上予以表彰;对在评议中市直各部门每类排名后1位和基层单位排名后3位的,第一年对其主要领导诫勉谈话。市直部门每类连续两年排名后1位的,建议市委、市政府调整其一把手工作岗位;基层单位连续两年排名后3位的,由主管部门参照市直部门的惩戒措施实施。
六、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各签状部门和参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把评议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丑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从实际出发,加大工作力度,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二)注重实效,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使政风行风明显好转。重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要体现在为经济建设服务和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上,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三)严肃纪律,保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健康开展。各部门和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评议结果真实可靠。在评议中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拉票,干扰正常评议活动。对在评议中搞不正之风,并造成影响的,市政府纠风办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其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市政府纠风办
二O一O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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