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辽宁省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9-09-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转发市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九月八日

关于进一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进一步增强做好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这一事关人口安全、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05〕5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准则,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基点,以逐步实现出生人口性别比的自然平衡为目标,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为切入点,以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为重点,着力加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机制建设,着力加强有利于女孩成长的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着力加强依法行政和行政监督工作,在全社会形成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促进人口计生工作水平全面提高,为建设沿海经济强市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10年在全社会形成关爱女孩的浓厚舆论氛围,基本建立起有利于女孩成长的利益导向机制。基本消除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现象,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正常。

2015年形成“党政主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标本兼治”的工作格局。社会性别平等、生男生女顺其自然等观念深入人心,有利于女孩及计划生育独女户的利益导向机制更加完善,出生人口性别比实现自然平衡。

三、具体措施

(一)进一步做好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资助家庭贫困女孩圆学梦活动,加强对关爱女孩行动的宣传,营造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良好舆论氛围,逐步消除对女孩的偏见和歧视妇女的观念,为女孩和计划生育独女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刊播有关文章和公益广告,发挥舆论导向的作用;在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设立大型公益广告宣传画、标语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组织知识竞赛、演讲、座谈、文艺表演等活动,制作宣传品,免费发放到群众手中,让群众获得知识、受到教育。

(二)继续开展避孕节育优生优育服务,建立出生人口实名登记制度和引产登记报告分析评估制度。严格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和技术服务措施,加强对已婚育龄夫妇避孕的指导和孕情检查,对意外怀孕要早发现、早补救;对正常怀孕的妇女,尤其是对符合法定条件怀孕第二胎的妇女做好定期随访,指导孕期保健,防止出现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建立出生人口实名登记和中期以上终止妊娠登记、报告制度,依法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积极推行住院分娩,为孕产妇提供优质的孕产期保健和住院分娩服务。切实加强医护队伍管理,严禁不具备执业资格的机构和人员从事接生等医疗服务。建立健全信息沟通机制,经常对出生人口性别比走势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妥善处理。

(三)大力加强对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和药物应用等方面的管理,依法惩处“两非”等违法行为。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特别是对利用超声和染色体检查等技术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格管理,要严格掌握提供终止妊娠手术和药物应用等医疗服务的适用条件,严格禁止和防范发生“两非”等违法行为。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两非”案件,动员全社会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四)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切实制定有利于女孩成长的政策和措施,深入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女孩和计划生育独女户的奖励政策。

1.在大石桥市开展农村计划生育独女户父母奖励费发放年限由女孩14周岁延长至18周岁试点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市实行。

2.从2009年开始,每年由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组织对18周岁(含18岁)以下的农村计划生育独女户女孩及其父母进行一次免费身体健康检查。

3.积极为女孩读书升学创造条件,对参加中考的农村计划生育独女户女孩给予加5分的奖励政策。

4.由市财政出资,设立关爱女孩专项资金,对考上全日制本科大学的农村计划生育独女户奖励1000元。

5.努力为女孩及其家庭提供法律服务和社会救助。在各级政府提供的公益性岗位用工时向计划生育独女户家庭倾斜。拓宽妇女就业渠道,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保障妇女劳动权益,实现真正的男女平等。

四、职责分工

人口计生部门:负责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收集、整理、分析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相关信息,指导工作有效开展;做好育龄群众的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优质服务工作;配合有关方面做好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和药物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措施制度;会同有关方面切实维护女孩及计划生育独女户的合法权益。

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协助人口计生部门做好出生人口实名登记及引产登记报告工作,加强对利用超声和染色体检查等技术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和药物应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程序,禁止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杜绝选择性别的引产和药物流产;加强对执业机构和人员的管理,依法追究违法机构和人员的责任。

教育部门:要求中等以上学校开设人口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专题讲座,对学生进行人口形势和青春期教育。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落实计划生育独女户家庭女孩在教育领域的具体扶助措施,每年将入学新生基本情况报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

民政部门:对享受低保的农村计划生育独女户家庭(父母年满50周岁),按规定给予适当生活补贴和救助。

财政部门:要保证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所需的经费投入,将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强对资金的管理与监督。

文化、广电部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做好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宣传工作。

科技、劳动和社会保障、农业、扶贫等部门:在制定有关政策时落实对计划生育独女户的同等优先原则;在部门职责范围内,研究制订并认真落实扶助女孩及计划生育独女户的具体措施。

公安、司法部门:依法查处“两非”、溺弃女婴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开展计划生育独女户女孩法律援助行动。

工会、共青团、妇联和计划生育协会等群团组织: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关爱女孩行动,营造全社会关爱女孩的良好氛围,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群众性活动。

五、组织领导

(一)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制定计划,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建立由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工作机制。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并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做好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工作。

(二)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系统工程。要把这项工作列入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重点考核领导重视、宣传教育、利益导向、惩处“两非”、孕情跟踪服务、统计监测等方面的情况。各市(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每年要把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工作情况向市政府专题报告。

(三)加强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要以领导班子建设、提高人口计生队伍素质和整体能力为重点,在人口计生系统培养一批既懂管理又会服务的复合型人才,造就一批具有新本领、掌握新招法的专兼职计生干部,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自律、文明和谐的人口干部队伍,为进一步做好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

营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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