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畜牧业生产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3-08-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畜牧业生产工作的通知

呼政办字〔2013〕265号

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入汛以来,全市多处遭遇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严重影响了畜牧业生产和牧民生活,给畜牧业生产带来不同程度损失。为积极应对并切实减少水灾造成的损失,现就做好当前畜牧业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汛情对畜牧业生产的影响

当前正值牧区打贮草的关键时期,受汛情影响,牧区部分草场被淹,影响了牧民正常放牧和秋季打贮草,部分牲畜因水灾死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汛情对畜牧业生产的影响,及时向牧民群众通报灾害性天气情况,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要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性天气对畜牧业生产和牧民生活的影响。

二、全面开展灾害损失的摸底排查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安排专人,深入嘎查村屯,逐户调查核实水灾对农牧民的影响,重点包括房屋倒塌、草场淹没、牲畜死亡、棚圈倒塌及农牧业机械设备毁损无法使用等损失情况,特别是对草场淹没较大和死亡牲畜较多的农牧民要重点统计,以便提高抗灾和帮扶政策的针对性。

三、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应对灾情

一是全面开展救灾和自救。利用当前气温较高、降雨较少的有利时机,各有关部门要对重灾地区和重灾户全面进行生产救灾,同时要积极引导受灾户全面开展生产自救,减少因灾损失。有关部门要派出业务骨干深入一线指导畜牧业生产,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是引导牧民加快打贮草。引导牧民克服侥幸心理,吸取去冬今春雪灾的教训,加快打贮草进度,最大限度地将能打的贮草全部刈割,坚决避免因侥幸心理而再次出现牧草短缺的现象。

三是对草场淹没面积较大、影响打贮草和放牧的牧户,通过定单、互助等方式,提前做好牧草的调剂与采购,降低牧民生产成本。

四是各地区要建立饲草储备库并充分发挥饲草储备库的减灾避灾作用,提前做好饲草的收储工作。

五是牧草严重短缺的地区,相关部门要防止牧草价格的大幅上涨。同时,要采取必要措施,减少牧草的外调,以保证当地牧户的需求。

六是因地制宜做好牲畜出栏。对于受雪灾影响羔羊膘情较差而又具备条件的牧户,可以采取阶段性舍饲的办法,通过科学补饲,短期内快速增重。对于水灾较重的牧户要引导加快牲畜出栏,减少越冬牲畜数量,以缓解灾情带来的生产压力。

另外,各地区要将畜牧业受灾情况于8月30日前上报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四处和市农牧业局畜牧科。联系人:王景顺,联系电话:8222389。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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