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基本公共服务专项规划(2012—2015年)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基本公共服务专项规划(2012—2015年)的通知
| 颁布单位: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1-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基本公共服务专项规划(2012—2015年)的通知
青政办[2013]15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青海省基本公共服务专项规划(2012—2015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1月12日
(发至县人民政府)
青海省基本公共服务专项规划
(2012—2015年)
二O一三年一月
前言
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所在,集中体现了人民政府以人为本的施政理念。2012年7月11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要求“十二五”时期,要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统筹城乡、强化基层的原则,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增强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加快建立健全符合国情、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均等化程度,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基础。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意义重大。编制青海省基本公共服务专项规划(2012—2015年),目的在于阐明全省基本公共服务的制度安排,明确基本范围、标准和工作重点,引导公共资源配置,是今后一段时期构建青海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综合性、基础性、指导性文件,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规划背景
“十二五”时期是全省推进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全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迫切需要,是全面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要求,对于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对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努力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更趋和乐,对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建立内需增长型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节基本概念
基本公共服务指建立在一定社会共识基础上,由政府主导提供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相适应,旨在保障全体公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求的公共服务,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属于公民基本权利,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的基本职责。
基本公共服务范围一般包括保障基本民生需求的教育、就业促进、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住房、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公共服务,广义上还包括与人民生活环境紧密关联的交通、通信、公用设施、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公共服务,以及保障安全需要的公共安全、消费安全和国防安全等领域的公共服务。
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指在一定时期内为实现既定目标而对基本公共服务活动所制定的技术和管理等规范。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指全体公民都能公平可及地获得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其核心是机会均等,而不是简单的平均化和无差异化。
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指由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标准、资源配置、管理运行、供给方式以及绩效评价等所构成的系统性、整体性的制度安排。
第二节编制依据
一、《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
二、《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三、《青海省2012年统计年鉴》;
四、《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民生创先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青办发〔2012〕3号);
五、《青海基本公共服务务均等化走在西部前列对策研究报告》;
六、各相关厅局提供的基础资料。
第三节规划范围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和《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为突出体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要求,本规划的范围确定为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社会服务、医疗卫生、人口计生、住房保障、公共文化等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
第二章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
第一节发展基础
“十一五”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环境,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以“四个发展”为主要路径,以“四个坚持”为重要方法,全省经济呈现出增长较快、物价趋稳、效益提升、民生改善的良好态势。全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推进均等化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教育。省政府出台了《青海省发展学前教育实施意见》,制定了“青海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全省“两基”攻坚目标顺利完成,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施,“1+9+3”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异地办学奖补机制在三江源地区全面推行。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教育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公共教育体系日趋完备。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