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十二五”规划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果政办〔2009〕122号
颁布日期:2009-08-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果洛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十二五”规划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

果政办〔2009〕122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果洛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十二五”规划前期工作的意见》业经州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十二五”时期是我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国家出台支持青海等藏区发展的政策,给我州加快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根据州委、州政府要求,今年将全面启动“十二五”规划前期工作。前期工作是否扎实,关系到整个规划编制的全过程,为切实做好前期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前期工作基本原则

各县、各部门要在认真总结“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开展“十二五”规划前期调研工作,要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要求,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结合果洛实际,探索具有果洛特点的科学发展模式,努力破解我州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突出理清发展思路,提出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举措,以进一步转变发展方式,保持经济社会在“十二五”期间更好更快地发展。

二、工作要求

各县人民政府及州直各部门,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立足我州实际,认真做好“十二五”规划前期工作,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调配精干人员,提前介入此项工作,确保尽早开展规划前期任务。各县、各部门工作人员名单8月底报州发改委。

三、工作经费

借鉴“十一五”规划编制的经验,为顺利开展我州“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各县各部门要保证编制经费到位。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接此通知后,要对此项工作引起高度重视,早准备、早介入,为我州“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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