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北州“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9-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北州“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政办〔2014〕74号

各县人民政府,青海湖农场,州政府各部门:

现将《海北州“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海北州“十三五”重点前期研究课题

2、海北州“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

3、海北州“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协调小组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17日

海北州“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是全省推进“三区”战略的关键时期,是全州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攻坚阶段,“十三五”规划将是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十八大提出的新的发展要求的五年规划,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五年规划。着力把握好未来五年国内外发展大势,抢抓机遇,顺势而为,科学制定并实施好“十三五”规划,对于坚持正确方向,全面深化改革、提质增效,建设全面小康和建设藏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先行区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各县、各部门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一、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研究和编制“十三五”规划,要全面系统评估“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客观总结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深刻分析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制约因素,凝练出有利于指导“十三五”时期全州发展的宝贵经验。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有效落实“宏观政策要稳、微观政策要活、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总体要求,坚持底线思维,全面认识、准确研判新的发展机遇与挑战,把握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新取向,积极作为,守住“十三五”时期稳增长、保就业的底线,防住通货膨胀的上限,确保全州发展大局的稳定性;坚持积极进取,把加快发展作为建成全面小康的重要保障,不断缩小发展差距,充分运用好国家和省上在区域发展布局调整上的新机遇,进一步提升我州在全省发展大局中的地位,谋划好海北经济升级版,确保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持续性;坚持转变发展方式,以实现结构优化和统筹发展为目标,以主体功能区战略为依托,以生态环境为保障,以新型城镇化为载体,全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培养绿色、循环、低碳的产业发展格局,全力推进生态立州,促进可持续发展,全力缩小城乡发展差距,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显著提升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坚持改革创新,把改革创新贯穿于规划编制的各个领域和环节,以改革的办法破解发展难题,以改革促发展、促结构调整、促民生改善,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为发展增添更大推力;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以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为重大机遇,全面提升我州经济发展的水平和层次。通过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力争我州经济发展实现由速度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改革开放由相对封闭、较低层次向全方位、多领域、多层次转变。人民生活由总体小康向全面小康转变,民族区域、城乡由发展不平衡向共同繁荣进步转变。同时要把握以下要求:

(一)加强调查研究,创新发展思路。

认真分析发展环境,准确把握新的发展阶段的新形势、目标和任务,深入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为编制“十三五”规划提供科学依据。要更加注重发展环境和系统分析、更加注重目标和问题导向、更加注重创新与机制建设,坚持研究的前瞻性,紧紧围绕坚持正确方向、全面深化改革、建设全面小康,加强调查研究和系统谋划,深入研究发展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充分调研制约全州发展的关键性问题,积极破解关系全局和长远发展的主要矛盾,以全局的视野谋划好竞争新优势、找准转型发展新路径、探索民生改革新举措,进一步理清长远发展思路。要更多关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城乡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更多关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更多关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更加注重生态文明建设。

(二)落实科学发展理念,合理设定规划目标。

规划目标的科学性有利于引导发展的科学性,规划目标的提出要兼顾发展需求和实现可能,避免指标脱离实际、层层分解、相互攀比等问题。要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的总要求,全面理解、科学设定发展指标体系。要深入研究与提高入民生活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密切相关的指标,从促进转型发展需要出发,强化质量效益、结构平衡、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指标。目标设置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要慎提“翻番”、“倍增”等发展目标,要准确把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根据州情、县情,科学合理确定全面建成小康的具体目标,不能搞脱离实际的相互攀比。要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制定差别化的发展目标,要综合评估经济增长、产业结构优化、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吸纳人口规模等指标,要强化农业地位和生态保护优先的指标。根据规划的性质和作用,既要研究提出预期性的指标,也要研究提出一些有约束力的指标。

(三)突出重点难点,提高规划的实质性。

“十三五”时期,面临十分艰巨的改革发展任务,许多突出问题亟待解决。各级各类规划都要坚决改变过去那种面面俱到、针对性不强的弊病。要按照突出重点、解决难点,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进一步增强规划的针对性,突出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大工程,突出改革创新,使规划能切实解决实际问题。要广泛开展联合调研活动,不闭门造车、各自为战,深入研究保障我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循环经济发展、公共服务均等化等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提出针对性较强的战略性思路和对策措施。规划要做好重大工程项目的筛选、论证工作,研究提出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的重大工程,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保证重大工程科学合理、切实可行,提高规划可操作性。

(四)明确规划功能,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

要深化规划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规划在实现经济社会战略目标、协调各有关方面关系、有效配置公共资源、促进共同富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突出规划的战略性、引导性、政策性和可操作性。要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规划编制范围要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主要针对关系发展全局且市场难以充分发挥作用的重要领域编制规划,市场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竞争性领域,要少编或不编规划;规划编制要找准定位,要着眼于引导市场主体行为,以市场为基础,使市场机制、规划引导和政策激励共同发挥作用;规划实施要明确责任主体,合理确定政府和市场主体的责任范围,明确市场主体责任是围绕规划提出的目标和导向,通过自主配置资源,改善产品和服务质量,提高竞争力,政府的主要责任是健全规划实施机制、组织实施重大工程、出台重大政策举措。

(五)广泛听取意见,提高社会参与度。

各级各类规划都要提高编制过程的透明度,提高社会参与度。在规划编制的各个环节,规划编制单位都要采取多种形式,使人民群众了解和参与规划编制的权利。要妥善处理保密与提高透明度的关系,为社会公众参与规划编制开辟畅通的渠道,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特别要注意吸收不同观点。总体规划在草案初步形成后,要公开征询意见。专项规划也要采取适当形式提高社会参与的广泛性。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划,要实行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要发挥好规划专家委员会、科研机构、知名咨询机构作用,广泛吸收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企业、中介等各方人士,开展跨领域研究,共同把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研究深、研究透,形成规范化的规划决策咨询机制。成立海北州规划咨询委员会,对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进行咨询论证。

二、规划编制工作的基本程序

“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包括前期研究、起草、衔接、论证、批准、公布等各环节的工作。

(一)前期研究。

开展“十三五”重大问题前期研究,是编制好各级各类规划的基石。前期研究工作包括基础调查、信息搜集、课题研究、项目论证等内容。在规划纲要框架形成之前,应组织开展重大问题研究、发展趋势预测、重点工程论证等前期工作。通过深入研究我州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达成解决问题的共识,形成解决问题的举措。全州“十三五”规划重点前期课题研究工作,由州发展改革委牵头,采取由各相关单位组织力量研究、直接委托有关单位或著名专家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研究等三种方式进行,同时将委托课题和招标研究课题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以增强专家、学者们的责任感,提高前期研究水平,各县、各有关部门也要结合规划编制实际需要,确定一批关系未来发展的重点课题,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进行深入研究,为编制相关规划提供支撑。按照注重超前研究、注重分析形势、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的原则,着眼于编制全州“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所需,并与重点专项规划编制任务相衔接,更加突出基础性、全局性、结构性问题和重点区域、行业和产业发展研究,全州“十三五”重点前期研究,按照发展环境、思路目标、产业发展、城乡区域、改革开放、社会事业、资源环境、其他方面等7类计17个专题开展。(详见附件1)

(二)起草工作。

1、原则。起草规划应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把改革创新贯穿于规划编制全过程,注重远近结合,统筹谋划好事关我州全局与长远的发展方向、发展动力、发展路径和发展目标问题;坚持从州情实际出发,遵循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因势利导,顺势而为,稳中求进,在保持宏观政策稳定性、连续性的基础上,统筹谋划好“十三五”我州稳增长、控通胀、防风险、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大计;坚持统筹兼顾,要统筹规划编制的基础调查、信息收集、课题研究、项目论证、起草评审、汇报衔接、报批发布等各项工作,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顺利推进;要统筹各级各类规划编制进度,加强衔接,确保规划之间相互协调;要统筹规划实施各项措施,完善规划实施的保障制度和考评机制,确保规划目标任务的有效落实。

2.立项。编制规划必须进行立项。总体规划由州人民政府提出,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编制。州级重点专项规划由州政府统一安排,其它规划由规划编制单位提出,报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立项报告要说明立项的理由、规划编制的内容及提纲、组织形式、工作进度安排等内容。各县按照以上程序进行。

3.内容。总体规划包括的内容有: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经济结构调整、布局优化、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经济结构调整的方向和重点;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和资源开发保护的重点任务;公共事业和公共服务等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政府组织实施的重大工程;经济体制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总体部署、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等。

专项规划包括内容有:发展方针和目标、重点任务、重点建设项目及其布局;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等。

(三)衔接工作。

要高度重视规划的衔接协调,创新规划衔接方法,确保各级各类规划在发展理念、目标方向、重大战略、重大布局和大政方针等方面的整体协调一致。规划衔接要注意避免上下同一个口号、发展同一个产业等“上下一般粗”等问题。规划衔接要遵循县级规划服从州级规划,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的原则进行,未经衔接的规划不得报请批准和公布实施。

总体规划的衔接:州级总体规划由州发展改革委负责与省级规划进行衔接。县级规划由县级发展和改革部门与相关县规划进行衔接,并报州发改委与州级规划进行衔接。

专项规划的衔接:州级重点专项规划、其他专项规划由同级发展规划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与总体规划进行衔接,并与上一级专项规划进行衔接。

(四)论证工作。

州级总体规划、重点专项规划由州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州规划咨询委员会进行论证。县级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由有关地区和部门负责组织,可委托州规划咨询委员会或其它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论证。

(五)批准和公布。

州级总体规划草案经州委、州政府审议后,报请州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县级总体规划草案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查后,报请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州级重点专项规划由州发展改革委初审后报州政府批准公布。其他专项规划由同级人民政府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州政府批准公布。

三、规划编制工作的主要任务

要通过全州“十三五”规划编制,建立健全功能清晰、衔接协调的全州规划体系,即按行政层级分为州级规划、县级规划;按对象和功能分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

(一)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是指州级、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编制本级和下级专项规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海北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规划期为五年。县级应根据需要,编制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要更多地阐述与本地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成为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有约束力可操作的规划。要积极推进县级规划体制改革,探索推进县级规划的“多规合一或三规合一”,逐步将辖区内的经济社会发展、主体功能区建设、土地利用、城镇建设、基础设施网络、生态环境保护、公共服务等融为一体,编制一个总体发展规划,形成一个地区“一张蓝图干到底”,切实增强规划的科学性、有效性和统筹协调力。要深入贯彻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以“十三五”规划编制为契机,按照城乡一体、全域掌控、部门协作的要求,积极开展县一级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土地利用规划的“三规合一”试点,系统解决好县一级规划过多、相互矛盾,覆盖深度不够带来的城乡分割、重城轻乡、用地粗放等问题。

(二)专项规划。

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细化,也是政府指导该领域发展及审批、核准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制定特定领域相关政策的依据。政府编制专项规划的领域,主要是政府履行公共职责,以及需要政府扶持、调控和引导的领域。重点组织编制农牧业、水利、工业、旅游等13个州级重点专项规划(详见附件2)。各部门要结合各自行业“十三五”发展需求,组织编制相关领域专项规划。

四、总体进度安排

根据省上的统一部署,在总结以往五年规划编制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2016年规划纲要提请州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的时间要求,结合实际,全州“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现在到2014年8月底,重点是组建规划编制工作协调小组,召开规划编制启动大会。主要工作包括:成立全州“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协调小组;组建规划编制工作班子,由州发展改革委、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负责规划编制具体工作;印发《海北州“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召开规划编制启动大会,安排部署规划编制工作任务等。第二阶段:2014年9月到12月,重点是组织开展前期重大问题研究,形成海北州“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思路》。主要工作包括: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机构开展“十三五”规划重大问题研究;围绕起草《基本思路》,广泛开展调研工作,组织召开社会各界座谈会和咨询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基本思路》初步形成后,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做好与省上思路的汇报衔接,提出请求纳入省上思路的建议;做好向领导小组的汇报,修改完善并报送州政府审定后,提交州委审议《基本思路》。同时,研究提出州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任务,开展相关规划的思路研究。第三阶段:2015年初到州委“十三五”规划《建议》出台前,重点是开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框架》重大专题研究,起草形成《纲要框架》。主要工作包括:开展《纲要框架》的研究起草工作,组织各地区、各部门研究提出需要纳入《纲要框架》的重要指标、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政策举措等;加强与省级《纲要》的汇报衔接,力争尽可能多的将事关我州中长期发展的重点领域、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方面纳入省级《纲要》;同步强化与州委《建议》的汇报衔接。第四阶段:州委《建议》出台后到2016年人代会前,重点是研究起草全州“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做好报送州人大审议的各项准备工作。主要工作包括:按照州委《建议》精神,做好《纲要》草案的起草和修改完善工作;做好向州委、州政府汇报和提交州人大审议的各项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十三五”规划建言献策活动,认真听取各地区、各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的意见建议,组织我州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对《纲要》草案进行论证,并做好县级规划、专项规划与《纲要》草案的衔接工作。各县、各部门开展规划编制相关工作,要按照以上四个阶段的任务和时间节点同步推进。

五、组织领导

编制“十三五”规划,涉及领域广、时间跨度大、工作任务重,为此,需要强有力的组织协调以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成立以州政府州长任组长的海北州“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协调小组(详见附件3)。协调小组负责研究和审定“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纲要框架和纲要草案;主持规划编制中的重大课题、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的研究;研究和解决规划编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查州级重点专项规划等。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班子,确定专门的机构和专职人员,并报州发改委备案。

六、成立规划咨询委员会

为进一步提升规划编制工作水平,广纳各方力量为我州“十三五”规划献计献策,提高规划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度,广泛吸取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政府、企业、中介等各方人士,成立州级规划咨询委员会,形成规范化的规划决策咨询机制。主要任务是对州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进行咨询论证。规划咨询委员会日常管理工作由州发展改革委负责。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各自规划编制需要,建立完善专家库,为规划编制提供咨询。

七、规划编制经费

编制“十三五”规划,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工作量大、时间跨度长,需要动员社会各界的力量,特别是要借助省内外权威咨询机构和知名专家学者开展广泛、深入的前期研究,进行规划思路、纲要起草,大量数据测算、论证、衔接、评审、宣传等工作,需要资金保障,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部门给予支持。

附件:1、海北州“十三五”重点前期研究课题

2、海北州“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

3、海北州“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协调小组

附件l

海北州“十三五”重点前期研究课题

全面深入开展“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是编制好规划的基石,按照更加注重发展环境和系统分析、更加注重目标和问题导向、更加注重创新与机制建设的总要求,坚持研究的前瞻性和开放性,紧紧围绕国内外发展环境变化和影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新驱动和转型升级、深化改革开放、社会公平正义、生态环境建设、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主要方面,着眼于生态文明、城镇化发展、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等重大部署、重大规划实施中迫切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实施长效机制,全州“十三五”规划重点前期研究课题确定发展环境、思路目标、产业发展、城乡区域、改革开放、社会事业、资源环境、其他方面等7类计16个课题。

一、发展环境类

1.海北州“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评估与分析(州发改委)

2.海北州“十三五”时期发展环境和政策取向研究及海北州“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研究(州发改委)

3、海北州经济转型升级研究(州发改委)

二、思路目标类

4、海北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主要目标和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州统计局)

三、产业发展类

5、海北州“十三五”时期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研究(州经商委)

6、海北州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现代特色农牧业发展问题研究(州农牧局)

7、海北州“十三五”时期能源供需形势及电网建设研究(州电力公司)

四、城乡区域类

8、海北州“十三五”时期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布局及固定资产投资形势研究(州发改委)

9、海北州“十三五”时期城乡统筹发展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研究(州住建局)

五、改革开放类

10、海北州“十三五”时期投融资问题研究(州金融办)

六、社会事业类

11、海北州“十三五”时期统筹扶贫攻坚对策措施(州扶贫开发局)

12、海北州“十三五”时期深入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研究(州教育局)

13、海北州“十三五”时期文化体育事业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研究(州文体局)

14、海北州“十三五”时期卫生事业发展对策研究(州卫计委)

15、海北州“十三五”时期健全完善防灾减灾体系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机制问题研究(州民政局)

七、资源环境类

16、海北州“十三五”期间推进生态立州战略(州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17、海北州“十三五”期间矿产资源保护及有效开发利用研究(州国土局)

附件2

海北州“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

1、海北州特色农牧业发展规划(州农牧局)

2、海北州水利发展规划(州水利局)

3、海北州工业和能源发展规划(州经商委)

4、海北州交通发展规划(州交通局)

5、海北州矿产资源勘探开发规划(州国土局)

6、海北州土地利用规划(州国土局)

7、海北州环境保护规划(州环林局)

8、海北州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州安监局)

9、海北州防灾减灾规划(州民政局)

10、海北州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州教育局)

11、海北州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州卫计委)

12、海北州扶贫规划(州扶贫局)

13、海北州旅游文化融合发展规划(州文体局)

附件3

海北州“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协调小组

为加强全州“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协调,成立海北州“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协调小组。

组长:万玛多杰州政府州长

副组长:刘宝春州政府副州长

成员:齐震州政府副秘书长

徐永功州发改委主任

白顺兴州财政局局长

陈永祥州经商委主任

游海鸿州农牧局局长

李君祥州住建局局长

冯文辉州民政局局长

常林州国土局局长

赵长明州安监局局长

杨海林州水利局局长

东宝州旅游局局长

包正清州交通局局长

李兵州统计局局长

刘光远州环林局局长

侯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汉珠州金融办主任

苍存福州教育局局长

丁生云州文体局局长

王斌州广电局局长

陈强州卫计委主任

祁万东州科技局局长

王桂庆州扶贫开发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发改委,由徐永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州经商局、统计局、农牧局、住建局、环林局、教育局、卫计委抽调,抽调人员必须脱离原工作单位,专门从事“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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