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2009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2009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青海省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宁政办〔2009〕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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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2-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2009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宁政办〔2009〕2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西宁市2009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0九年二月十六日
西宁市2009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深度扩展和蔓延,经济发展的不确定因素进一步增多,劳动保障工作也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根据市委、市政府2009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2009年劳动保障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统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民生建设。积极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大技能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劳动者素质;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加快建设劳动者权益保护长效机制,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全市劳动保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2009年劳动保障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就业再就业方面,全力稳定就业局势,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4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就业1.2万人;“4045”人员实现再就业2000人。培训城乡各类劳动者2.5万人。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0万人(次),其中新增长期稳定就业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加强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实现零就业家庭的动态消除。
社会保障方面,继续完善体系建设,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确保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实现养老保险扩面9000人;失业保险扩面3000人;医疗保险扩面8000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达到8000人。养老保险稽核人数达到参保职工人数的1/3;纳入社区管理的离退休人员建立信息库达到90%。
劳动关系和维权方面,进一步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和劳动维权工作力度,力争劳动合同签定率达到90%以上;农民工工资清欠率达95%以上。
(一)全力扩大就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1、推进统筹城乡就业。以深入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为主线,积极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全面推进统筹城乡就业。进一步整合现有的就业政策,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市场管理,加强就业援助,逐步形成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进一步提升基层工作平台的就业服务水平和就业援助功能。全面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活动,促进城乡居民平等充分就业。加强与工业园区企业的劳务合作,为农村劳动力创造大量就近就地转移就业的机会。同时,继续加大劳务输出力度,加强和外省市的劳务合作,加快建立稳定的劳务输出基础,稳定扩大劳务输出规模、稳步提高劳务收入。
2、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快构建平等竞争、充满活力的创业机制,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的创业支持服务体系,最大限度地释放全民创业热情和创业能量。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策体系,强化创业培训和服务,对创业实体和创业人员给予小额贷款、培训补贴、社保补贴等政策扶持,充分发挥政策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积极效应。大力开展创业培训,着力提高创业能力。实现以创业推动发展,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创业加快致富,以创业促进和谐的目标。
3、加强对企业的服务力度。为应对金融危机对企业造成的不良影响,避免出现大批量的失业人员,采取建立失业监控预警制度、扶持创业创造岗位、提供完善的就业服务、提供就业援助制度和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等措施缓解金融危机给西宁企业带来的压力。一方面,加强对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的指导服务。建立面向企业的普遍走访和困难企业的重点联系制度,及时摸清企业用工需求,帮助企业开展在岗职工培训,提升职工技能,减少失业风险。采取校企合作、专场招聘等方式方法,实现人员和岗位的有效对接,为企业输送各类紧缺人才。另一方面,为所有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免费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职业技能培训等公共就业服务,促进他们尽快就业。
4、统筹做好各类群体就业。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困难人员和返乡农民工等各类群体就业工作。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制定实施切实有力的政策措施,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和中小企业就业,鼓励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鼓励园区企业和项目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困难人员,通过落实政策,开发公益性岗位和提供服务、援助,多渠道多形式实现就业再就业。对于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返乡农民工,积极开展技能培训和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充分挖掘就近转移就业的机会。统筹做好退伍军人、妇女、残疾人等群体的就业工作。
(二)加强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5、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围绕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进一步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针对各类劳动者的就业需要,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充分运用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对困难企业职工、返乡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新增劳动力开展技能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整合利用各类培训资源,积极探索职业培训项目化运作机制,鼓励各类培训机构及企业开展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项目培训。做好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继续实行初次职业技能鉴定优惠政策,继续在职业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推行职业资格证、毕业证双证制度,鼓励大中专院校组织在校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提高毕业生就业率。
6、继续培养适应我市产业发展的劳动力。不断完善以企业用工需求为核心的培训制度,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培养技能人才。继续鼓励企业参与培训,根据企业对新招用人员的培训效果及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对企业给予培训补贴。对企业新招用人员的培训做好指导工作,重点做好各工业园区企业新招用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快培养高技能专门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实现由数量就业向素质就业的转变,努力推动全市培训就业工作实现新发展。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做好农村劳动力和外来务工人员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管理,提升水平,提高门槛,建立培训评估制度和培训机构优胜劣汰机制,着力提升劳动者素质,为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三)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7、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落实社会保障各项政策,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的影响,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在确保待遇不降低的前提下,认真做好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和阶段性降低部分保险费率工作。进一步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健全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积极推进失业保险与就业的联动机制,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支持困难企业渡过难关。及时掌握企业关闭停产情况和本地区规模裁员及失业增加等动向,加强失业预警和失业调控。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做好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参加工伤保险的政策落实工作。
8、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完善社保和劳动保障监察联动扩面机制,加强扩面协调工作,督促各类非公企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使社会保障制度惠及更多群众。进一步加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施工作的力度,将在校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密切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建设部门的协调和联系,推进煤矿、建筑等高风险行业的农民工参保工作。深入贯彻《工伤保险条例》,以高风险行业、非公企业为重点,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伤保险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继续加强生育保险,推进生育保险扩大覆盖面工作。
9、加强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能力建设。稳步推进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的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加快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步伐,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加快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和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加强经办机构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人员素质和专业水平。
10、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规范基金管理。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建设,落实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核算和稽核工作。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清理部分欠缴资金,严肃查处挤占挪用或其他违法动用社保基金和专项资金的行为。
(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11、全面加强劳动用工管理。认真贯彻《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加强对法律实施过程中新情况、新问题的分析研究。继续开展“春暖行动”,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全面落实劳动用工备案制度。通过实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全面掌握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存量、变量以及劳动合同签订等情况,为制定劳动保障政策提供决策依据,充分发挥劳动用工备案信息在政府宏观管理和市场监管中的作用。
12、加强基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在预防和解决劳动关系突出问题方面的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组织的沟通与配合,继续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园区和守法诚信企业活动,维护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建设,切实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加快推进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在化解劳动纠纷中的积极作用。
13、健全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体系。继续完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预测预警制度,指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逐步建立职工工资和企业经济效益同步增长的机制,使企业职工合理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积极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制度,建立健全防止拖欠工资的长效机制。
14、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强化日常巡视检查,重点加强对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工资支付、遵守劳动标准等情况的监察,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检查。加大对建筑市场农民工劳动合同签定的检查力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配合有关方面做好因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预防、排查和处理工作。
15、做好各项农民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加强对农民工工作的指导,协调组织返乡农民工投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农民工就业。加强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落实优惠政策,鼓励有能力的返乡农民工就地创业。协调推进各类农民工培训计划。依法查处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继续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探索农民工参加不同医疗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问题。
(五)加强系统自身建设
16、加强劳动保障能力和自身建设。劳动保障部门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前沿阵地”,2009年,必须紧紧抓住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有利契机,以改善民生的新作为切实履行职责,以统筹城乡的新理念拓展事业发展空间,以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定位工作目标,在班子、队伍、能力建设方面狠下功夫,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把各项劳动保障政策落到实处。
17、加强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劳动保障部门的班子建设,不断提高把握大局谋划长远的能力、联系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形成合力的能力、依法行政秉公办事的能力和廉洁自律抵御腐败的能力。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分析、排查存在问题和整改的基础上,着力建立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长效机制,注重提高理论素养和执政能力,建设学习型班子,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发展型班子,提高执行力、创造力,建设善谋实干型班子,进一步提高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建设创新型班子。坚持推进作风建设,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带着深厚感情去工作,扎扎实实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继续抓好惩防体系建设,加强在重大问题上的监督,特别是在资金分配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确保科学、合理、公开、公正。
18、强化“三种意识”,做好劳动保障工作。一是强化责任意识。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必须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更加努力地工作。突出以人为本的思想,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人民群众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解决好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二是强化发展的意识。明确发展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不断完善和落实加快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思路和措施,努力形成好的发展思路,落实好的发展措施,取得好的发展效果,推动劳动保障事业实现新发展。三是强化和谐的意识。从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问题抓起,从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做起,从办得到的事情做起,把和谐发展的思想贯穿到劳动保障工作中来。促进劳动保障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扩大就业、稳定劳动关系和完善社会保障相协调,完善政策措施与加强执法监察相协调,业务建设与队伍建设、作风建设相协调,实现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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