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举办2014中国·青岛海洋国际高峰论坛的批复

颁布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10-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举办2014中国·青岛海洋国际高峰论坛的批复

鲁政字〔2014〕182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举办2014中国·青岛海洋国际高峰论坛的请示》(青政呈〔2014〕6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2014中国·青岛海洋国际高峰论坛于2014年10月14日至16日在青岛举办。新华(青岛)国际海洋资讯中心、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为主办单位,国家海洋局、青岛市人民政府和省发展改革委为支持单位。会议规模约为300人,其中外宾24人。会议经费由你市提供支持。

请认真做好会议的各项组织筹备工作,包括与会代表资格审核、按规定邀请外籍人员与会等;要严格按照报批的会议内容举办,切实做到以我为主、目的明确,厉行节约、讲求实效;要严格遵守外事纪律,遇有重大或敏感问题及时请示汇报。会后10个工作日内要向省政府提交会议总结并抄送省外办。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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