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滨州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5-02-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滨政字〔2015〕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

现将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公布如下:

崔洪刚同志: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监察、财政、税务、审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编办、市审计局。

联系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

秦传滨同志: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崔洪刚同志负责财政、税务、审计工作,负责市政府机关、发展改革、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粮食、物价、统计、应急管理以及公路、铁路、港口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物价局、市粮食局、市公路局、市铁路局、市港航局、市机关事务局、市区域发展战略推进办公室。

联系各民主党派、市工商联、滨州海事处、国家统计局滨州调查队、市邮政管理局。

杨国强同志:负责公安、商务、服务业、外事、侨务、招商、旅游、打私、口岸、国家安全、人民武装、信访、驻外机构、省级以上开发区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服务业发展局、市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市打私办、市口岸办、市贸促会、市招商局、市旅游局、市驻京办、市驻济办。

联系市信访局、市台湾事务办公室、济南海关驻滨州办事处、滨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国家安全局。

负责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地震、地方史志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市地方史志办公室、市地震局、滨州职业学院。联系市档案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滨州医学院、滨州学院。

童鹰同志:协助崔洪刚同志联系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工作;协调财政、电子政务、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工作。

王文禄同志:负责工业经济、民营经济、安全生产、国有资产管理、信息产业、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金融保险、盐业、电力、通讯、烟草、无线电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安监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联系市盐务局、滨州供电公司、市烟草专卖局、中石化滨州石油分公司,驻滨金融保险机构、通信公司。

万永格同志:协助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监察方面的工作。负责民政、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府法制、电子政务、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仲裁、老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民族宗教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电子政务办公室、滨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市老龄工作办公室、市红十字会、市技术学院、市技师学院、市民宗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市残疾人联合会、市委610办公室。

李维东同志:负责农业、水利、林业、海洋与渔业、畜牧、农机、扶贫开发、科技、供销、油区管理以及黄河三角洲(滨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科技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农机局、市农业开发办公室、市供销社、市油区办、黄河三角洲(滨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

联系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委农工办、市气象局、滨州黄河河务局、市水文局、胶东调水滨州分局。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市卫生计生委。

王瑜同志:负责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建设、城市管理执法、人民防空、住房安居、黄河三角洲未利用土地开发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桑培伦同志:协助杨国强同志抓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工作,主持市公安局全面工作。

路军同志:协助万永格同志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和行政审批等工作。

焦守俊同志:协助秦传滨同志抓农村公路方面的工作。

刘来河同志:负责市环海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有关工作。

王力同志:负责北海经济开发区方面的工作。

张相国同志:负责惠民县有关方面的工作。

袁朝晖同志:负责处理市政府日常事务工作,领导市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

滨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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