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5-03-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进一步规范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

德政办字〔2015〕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央、省驻德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宽带中国”战略,加快我市移动通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促进通信行业资源整合共享,提升信息消费水平,将德州打造成“数字化、智能化”的智慧城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规范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意义

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主要指铁塔、机房、管线、室内分布系统等)是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近年来,我市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发展,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缺乏科学统一规划,重复建设、无序建设现象严重;二是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制度保障、审批机制等相对滞后;三是写字楼、小区物业等单位收取高额进场费用,建设协调成本较高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铁塔公司)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主导作用,加快推进我市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为各通信运营企业提供优质可靠的服务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规范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大局意识,支持通信运营企业做好辖区内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对接工作,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建设中遇到的问题,推动移动通信网络建设顺利进行。

二、建设原则及目标

按照“统一规划、集约建设、资源共享、规范管理”的原则,科学整合站址资源,加大共建共享力度,研究新技术,应用新标准,减少重复投资,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节能降耗。2015年计划投资2.1亿元,建设基站铁塔700多处,大型室内分布系统20多处;未来3—5年,计划投资7.2亿元,全市力争改造基站铁塔1200处,新建基站铁塔超过1800处,大型室内分布系统120处。

三、完善配套服务体系

(一)科学编制规划。各级发改、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将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信主管部门会同铁塔公司、三大运营企业、规划、国土资源部门统一编制全市城乡通信基站建设专项规划,与城乡规划、土地规划、道路规划等规划相衔接,以此作为德州市城乡通信基站建设审批备案依据。

(二)规范配套建设。在小区建设、各种场馆、铁路、公路、高铁沿线、车站等项目中统筹安排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将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纳入建设流程以及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建设单位要预留通信基础设施配套资源(包括机房、基站站址、管线、桥架等),与建设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作为项目配套综合验收、统一移交。建筑物、构筑物内的信号盲区或者弱区、大型公共场所等区域应当设置室内无线电信号覆盖系统。

各级住建部门要明确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如基站、美化天线、通信机房、弱电槽、管道)设计、建设和验收要求,把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纳入项目的设计审查与验收范围,铁塔公司配合做好设计审核、图纸审查与竣工验收。

(三)优化审批流程。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对基站站址、通信机房等建设给予一定的用地指标保障,加快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审批,加快权证办理,帮助协调土地征收相关工作。

环保部门要简化环评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及电磁辐射相关内容的正面宣传和引导,消除民众对电磁辐射的误解。

各级房产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配合铁塔公司在住宅区进行移动基站、室内分布等移动网络基础设施新建、改造、维修等工作。

供电企业应当为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电力接入提供便利条件,在具备条件的范围内保障通信设施市电引入,积极推进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直供电改造,简化电力引入增容手续,合理收费。电力用户向铁塔公司转供电的,应当经供电企业委托并签订协议,电费由铁塔公司向供电企业交纳。

(四)加大公共资源开放力度。公园、旅游景点、生态控制区域和市政设施、城市道路、高速公路、车站、桥隧等公共用地设立基站的,应根据规划和需求予以开放,用于支持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等院校、车站、展馆、旅游景点等所属建筑物,其所有人或管理单位应当提供移动通信基础设施设立所需的管道、机房和天面的空间以及电力等配套条件;商务、商业、住宅等其他现状建筑物的产权人和管理单位应当根据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支持室内分布系统和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铁塔公司应当积极采用小型化、景观化等技术,确保基站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建立健全设施日常养护制度,及时进行维修、维护。

(五)加强乡村移动网络覆盖。乡镇政府要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加大农村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在基站选址、管道建设和电力引接等方面提供支持和保障,积极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矛盾纠纷,加快推动农村地区移动通信信号的覆盖,以信息化带动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健全工作机制。移动通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工作是一项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领域,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市政府成立市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移动通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全市移动通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相关工作,推进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协调解决移动通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将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和城镇化发展规划,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规划落地、基站设置、电力引入、工程建设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主动协调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矛盾和纠纷,依法打击破坏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共同推进本地区移动通信网络快速健康发展。

各县(市、区)也要落实责任部门和推进机制,做好移动通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的相关工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移动通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舆论引导,加大科普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发展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重要意义,消除公众对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电磁辐射的片面认识。加强无线电频率台站管理,加大无线电监测和干扰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安全。

附件:德州市移动通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7日

附件

德州市移动通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许绍华副市长

副组长:王玮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爱民市经信委主任

成员:孙宝勇市发改委副主任

滕海强市政府节能办主任

杨文治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

姚光臣市环保局副局长

董伯驹市住建局副局长

邢军市规划局副局长

蔡朝贵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吴兆齐市林业局调研员

俞鲁海市文广新局工会主席

杨茂婷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胡宁国网德州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徐智江德州移动公司总经理

亓健德州联通公司总经理

刘洪波德州电信公司总经理

刘娴哲德州铁塔公司总经理

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王爱民兼任办公室主任,滕海强、刘娴哲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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