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颁布单位: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5-01-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青岛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征地公告[2015]1号

2014年12月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青岛市城阳区2014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14〕737号)批准征收我市城阳区土地9.977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及用途

宗地一: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青威路以东、正阳路以北、新青威路以西,涉及城阳街道办事处大北曲东社区。土地面积1.6595公顷,全部为工矿仓储用地。该宗土地作为商服用地。

宗地二:位于城阳区惜福镇街道办事处王沙路以南、经三路以西,涉及惜福镇街道办事处后金社区。土地面积0.0103公顷,全部为商服用地。该宗土地作为商服用地。

宗地三: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正阳路以北、环城路以东、德阳路以南,涉及城阳街道办事处城阳村社区。土地面积0.4202公顷,全部为商服用地。该宗土地作为商服用地。

宗地四: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文阳路以南、黑龙江北路以西,涉及城阳街道办事处城阳村社区。土地面积5.8423公顷,全部为工矿仓储用地。该宗土地作为住宅用地。

宗地五: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双元路以东、204国道以南、胶济铁路以西,涉及城阳街道办事处皂户社区。土地面积1.5131公顷,全部为工矿仓储用地。该宗土地作为工矿仓储用地。

宗地六:位于城阳区惜福镇街道办事处王沙路以南、经三路以西,涉及惜福镇街道办事处后金社区。土地面积0.4437公顷,全部为商服用地。该宗土地作为商服用地。

宗地七:位于城阳区惜福镇街道办事处王沙路以南、经三路以西,涉及惜福镇街道办事处后金社区。土地面积0.0574公顷,全部为商服用地。该宗土地作为商服用地。

宗地八:位于城阳区惜福镇街道办事处王沙路以南、经三路以西,涉及惜福镇街道办事处后金社区。土地面积0.0305公顷,全部为商服用地。该宗土地作为商服用地。

上述土地宗地四至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2〕288号)的规定执行。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发布后,由相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1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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