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环保局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促进科学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环保局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促进科学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东省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日政办发〔2012〕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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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7-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环保局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促进科学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日政办发〔2012〕2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市环保局《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促进科学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日
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促进科学发展的意见
市环保局
为促进各类产业园区又好又快发展,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现就推进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规划环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对产业园区规划环评重要性的认识
(一)做好产业园区规划环评是实现园区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产业园区是聚集产业、加快工业化进程的重要平台,做好园区规划环评工作,对于确保进园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使项目尽快落地开工建设,提高园区经济运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做好产业园区规划环评是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的根本途径。园区规划环评可以合理安排项目规模布局,正确选择工业结构、工业技术和排放标准,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和环境承载能力,解决单个建设项目符合环保要求,但区域整体污染严重和不同产业交叉污染等问题,促进园区循环经济发展。
(三)做好产业园区规划环评是化解环境风险、确保生态安全的重要保障。目前,我国布局性、结构性环境风险问题突出,园区规划环评能够从规划层面防范环境风险,并通过采取相应措施,减少事后治理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矛盾,促进和保障科学发展。
二、加大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力度
(四)及时做好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各类产业园区在新建、改造、升级时应编制开发建设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报相关环保部门组织审查。实施五年以上的产业园区规划,或在园区定位、范围、布局、结构、规模等发生重大调整或者修订的,应当及时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五)确保化工石化项目进园区。新的化工石化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化工集中区域或化工园区。新布设的化工石化产业集中区或园区,必须进行开发建设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编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六)重点做好高环境风险项目园区规划环评。涉及排放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的高环境风险产业园区的规划环评,应将环境风险防范作为评价工作的重点,建立企业、园区和周边水系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制定园区综合性环境应急预案,结合园区新、改、扩建项目的建设,不断完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保环境安全。
三、健全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的保障机制
(七)建立项目环评简化,审批提速机制。对已开展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下放审批权限,园区中的建设项目环评可以根据规划环评的分析论证情况予以简化。对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日照市临港工业区等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以五莲石材加工集中区为试点,建立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互动机制,简化项目审批程序,规范管理石材加工业户。
(八)建立齐抓共管机制。各规划编制、审批机关在编制规划、开展规划环评、审批规划、组织实施规划的过程中,要加强与环保等相关部门的沟通,推动规划环评工作及时介入,与规划编制工作有机互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推进园区规划环评的贯彻实施。环保部门要及时跟踪规划环评进展情况,协调解决规划环评中出现的问题。
(九)建立考核机制。产业园区规划环评执行情况将纳入市政府与区县政府签订的环保目标责任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切实抓好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促进产业园区的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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