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加快推进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加快推进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6-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加快推进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政办发〔2013〕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
《临汾市加快推进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6月19日
临汾市加快推进政府机关使用
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保证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市县级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3〕8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省政府要求,6月底前落实软件采购经费,8月底前完成软件采购、配发、安装工作,9月底前完成建立软件资产使用台账、完善软件管理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10月起,省政府将对正版化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二、工作任务
各级各部门要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认识做好政府带头使用正版软件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本单位的软件正版化工作,按时完成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任务。
(一)认真统计核实软件使用情况。要在2011年开展的计算机软件登记基础上,重新核实,摸清本地区、本部门计算机底数及软件使用情况,重点检查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杀毒软件的使用情况,并作详细登记,确定本地区本部门需要更换软件数量(注:2006年以来采购的品牌计算机,按照规定均应由销售商随机携带正版操作系统)汇总后报市版权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做好资金落实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采购经费。市直单位应通过公用经费、部门预算结余结转资金、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等渠道予以保障,上述渠道仍解决不了的,可申请财政专款解决;各县(市、区)软件采购经费,由本级财政部门参照上述办法具体解决。
(三)做好软件采购安装工作。严格落实政府集中采购、统一支付原则。采购软件要本着“以正版化为重点,兼顾国产化”的原则,在充分考虑实际工作需要和本地区、本部门财政状况的基础上,分别由县、市两级政府采购中心统一招标采购,选用质量优秀、性价比合理、易用性好、运行稳定、安全可靠的计算机软件。
各级各部门要在软件提供商的的配合下,严格将配发软件安装到位,对于安装中遇到的问题,软件提供商要配合解决。各单位在安装前要将有关资料进行备份,防止丢失和泄密。
(四)建立软件管理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把软件正版化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将软件资产纳入资产管理体系,加强软件资产管理,建立软件使用管理制度,将正版软件授权文本及种类、型号、数量等存档备案,做到领导分管、专人负责、台账齐全、管理严格、使用有序,确保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常态化。
(五)开展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各单位要对更换安装后的软件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软件安装工作完成后,市政府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成立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及市直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总体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检查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履行情况、正版软件采购经费的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于工作进展缓慢、软件采购经费不能按时落实的县(市、区),督查组将统一汇总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将约谈该县(市、区)或市直单位的主要责任人。对个别工作进展严重滞后、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将在全市范围通报批评,并上报省政府。
(六)明确行政主体,落实政府机关管理监督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合作,根据职责分工,切实做好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各级新闻出版(版权)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要在同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软件统计、经费核算、组织购买、安装软件以及正版软件的日常监管,并协同工商、商务部门按职责维护好软件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财政部门负责正版软件的资金保障,加强对软件资产管理的指导。
(七)加强使用正版软件宣传教育。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政府软件正版化工作进展和成果的宣传,强化版权意识,积极营造抵制盗版软件、保护知识产权的浓厚氛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级机关信息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培训主要内容为版权知识、软件资产管理、软件技术以及工作流程。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政府机关带头使用正版软件,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对于树立政府机关良好形象,带动全社会使用正版软件,促进软件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从发展民族软件产业、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国家形象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强对本级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责任,积极部署协调。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级政府机关和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履行工作职责,抓好采购资金落实,加强督导检查、工作信息报送等关键环节,保证软件正版化工作规范运行,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级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完成好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
四、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时间安排
(一)部署自查阶段(2013年6月1日-2013年6月30日)
1.召开会议,落实全省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会议精神,对政府软件正版化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2.各级机关对本单位计算机的软件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对本单位需更换软件数量进行摸底,并及时报送本级版权局。各县(市、区)要在6月25日前将本地开展工作情况报送市版权局。市版权局汇总相关情况后,分别报送市政府和省版权局。
(二)整改落实阶段(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根据调查登记情况确定所需经费,并于6月底前落实到位,于7月底前完成软件购买工作并配发给各单位,各单位要在8月31日前将软件安装到位,并对安装情况开展自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3年9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要于8月31日前完成本级政府软件正版化的检查验收工作。9月1日至9月30日,由市政府组织市版权局及相关部门,对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软件正版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联系人:谢惠生临汾市版权局
电话(传真):0357—2222866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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