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12年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临政办发〔2012〕14号
颁布日期:2012-03-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12年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要点的通知

临政办发〔2012〕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驻临有关单位:

市地震局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拟定的《2012年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落实。

二○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2012年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二次全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2年全市防震减灾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紧紧围绕全面提升防震减灾综合能力,为我市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障这一目标,组织举办好各级防震减灾工作会议和全市地震应急管理知识培训班两个会议,重点实施临汾市区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震害预测和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建设三个重点项目,不断强化执法检查、组织实施“十二五”规划、创新工作方法和目标责任考核四项措施,全面提高地震监测预报、城乡建筑物抗震设防、地震应急救援、社会公众自救互救和政府防震减灾社会管理五大能力,为我市实现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任务

1、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文件精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防震减灾工作任务目标纳入政府和部门年度考核体系。

2、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地震应急预案体系管理,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指挥部成员,更新指挥部成员通讯录,要加强地震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审批备案和学习培训,组织落实各项地震应急措施。

3、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建设,及时收集、补充、更新应急基础数据资料。

4、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和避险场所的建设,完善道路标识指示牌的设置,完成野外应急指挥场所挂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和地震局要加快市级(鼓楼广场、平阳广场)避难场所建设,使其达到Ⅱ类国标避难场所,启动尧庙广场Ⅰ类国标避难场所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要建成至少一处符合国家Ⅱ类标准的县级避难场所。抓好地震应急示范县工作。

5、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防灾救助志愿者队伍建设,配备应急救援装备,组织开展培训、演练。要进一步完善地震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与管理,制定相应的调度方案。要组织开展应急检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场所应急管理。霍州市政府开展一次县级地震应急综合实战演练。

6、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快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场所)建设,完成无线短波通讯网络建设。

7、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真正纳入基本建设程序,保证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达到100%,新、改、扩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批率达到100%。要有计划、有步骤的加快老旧危房和预制板房的改造步伐。要开展新一代地震区划图的宣传使用工作,不断加强抗震设防管理知识培训。要不断强化对新、改、扩建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监管,加大对违规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实行建设工程抗震质量终身负责制。抓好抗震设防示范县工作。

8、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地震安全示范社区(村)建设,至少新建一处达到“八有”(有规章制度、有应急预案、有社区基础数据库、有志愿者队伍、有培训、有宣传、有演练活动和有避难场所)标准的地震安全示范社区(村)。霍州市云厦社区要达到省级示范标准。

9、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继续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要严格新农村建设、城中村改造和移民搬迁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平川县(市、区)要新增一至两处5000平方米以上的抗震民居工程,山区县新增一至两处1000平方米以上的抗震民居工程。

10、市发改、住建、规划、财政和地震等部门要组织开展好临汾市区震害预测一期项目,完成临汾市区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项目,并将成果推广运用于城市规划建设。尧都区、洪洞县、襄汾县、曲沃县、霍州市和侯马市政府要围绕建设百公里汾河生态城镇经济走廊,有计划地开展地震小区划工作。

11、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不断加大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力度,全面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要继续组织开展好“5.12”防灾减灾日、“7.28”防震减灾宣传周活动。要积极推进防震减灾知识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学校等“六进”活动。要加强部门合作,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使防震减灾宣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12、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继续推进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建设。今年各县(市、区)要至少新增一所符合省级标准的示范学校。抓好科普宣传示范县工作。

13、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抓好对各级领导干部的防震减灾知识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级党校、党委中心组,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宣传。

14、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落实震情跟踪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地震前兆异常观测并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确保中共十八大等重大节日和重要时段的震情值守应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组织核实和调查,并准确将异常信息报送上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努力提高震情监视跟踪能力。各县(市、区)要积极利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地震前兆监测仪器进行日常监测。

15、各县(市、区)政府要严格落实“三网一员”工作经费,完善“三网一员”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在地震短临预报、灾情信息报告和普及地震知识中的重要作用,抓好创建群测群防“三网一员”示范县工作,确保群测群防队伍健康发展。

16、各县(市、区)政府要做好本区域地震台(站)的监测环境保护工作,保证辖区内地震台网(站)、信息节点运行率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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