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临汾市推进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临政办发〔2009〕79号
颁布日期:2009-06-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临汾市推进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临政办发〔2009〕7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临汾市推进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九年六月十五日

临汾市推进平安畅通县区创建

工作方案

“畅通工程”实施三年来,各级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总量仍居高不下,一些县市区道路交通拥挤堵塞问题日趋严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为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创新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按照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安排部署,结合实际,现就推进“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执政为民,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以推进“平安畅通县区”创建为切入点,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中心,以提高执法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目标,坚持改革创新,全面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通过抓好源头、广泛宣传、落实责任、创新模式,全面推进“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工作,切实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为构建和谐临汾创造更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总体目标,全面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通过三至五年努力,使县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达到工作机制健全,通行条件良好,交通有序畅通,管理水平提高,守法意识增强,交通事故减少目标。

(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健全。县乡两级政府牵头,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机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县、乡两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使本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得到解决。

(二)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交通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率达到90%以上,交通事故多发路段90%以上得到治理,县乡道路交通安全通行条件得到改善。

(三)道路交通有序畅通。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车辆超速、无牌无证、酒后驾车、客车超员每年下降10%,公路交通堵塞明显减少,城区道路拥挤现象有效缓解,道路通行效率明显提高。

(四)管理执法水平提高。执法队伍建设得到加强,科技装备得到普遍应用,交通管理执法更加严格、公正、文明、规范,群众满意度提高。

(五)公众交通守法意识增强。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普及率达到90%。本地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及其驾驶人上牌证率城区达到90%以上,农村达到70%以上;居民的交通安全法规和安全常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交通守法率达到80%以上,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浓厚氛围。

(六)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改善。实现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万车死亡率“三下降”,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实施范围

(一)全市所有国道、省道、县乡道路、重要旅游线路。

(二)全市所有城市建成区。

四、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市政府成立推进“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工作领导组:

组长:白建荣(副市长)

副组长:安占功(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

宿青平(市长助理、市建设局局长)

闫建国(市政府副秘书长)

祁寒冰(市财政局局长)

成员:傅遵师(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明水(市安监局副局长)

史军(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顺福(市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

李红(临汾公路分局党委书记)

宋林(市农机局局长)

陈宝金(市建设局副局长)

邰惠俊(市发改委副主任)

祁战斗(市工商局副局长)

赵宪法(市交通局纪检组长)

刘宝林(市教育局纪检组长)

曹银民(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王森武(市卫生局副局长)

宋永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王益民(中国人保临汾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顺福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闫戈、申明记担任,办公室设在市交警支队。

五、工作重点

(一)政府工作重点

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成立道路交通安全领导机构,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乡镇人民政府配备专人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社区村级配备专职协管员负责交通安全工作,并将经费列入同一级财政预算。制定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划,明确年度工作计划、任务和目标。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专项执法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责任,兑现奖惩。加强扶持农村客运,鼓励发展农村公共交通。

(二)公安机关工作重点

1、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设置城市、县城交通标志标线,制定和完善城区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方案、目标和计划,确保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以及学校门前的交通标志标线齐全完好。

2、协助做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实施工作,加快对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排查和整治,对交通事故多发的交叉路口,特别是学校周边等重要地段实行综合改造,完善安全防护设施,改善道路通行安全条件。

3、加强县、乡道路管控,聘请交通协管人员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

4、加强静态交通管理,加大对机动车停放、行人和非机动车的管理,会同建设部门清理非交通占道。

5、大力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加大对无牌无证、酒后驾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超速和客车超员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治理力度,消除安全隐患。

6、加强对机动车和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在农村要重点加大对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及其驾驶人的管理力度。

7、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和承租车辆的监管,建立和完善相关车辆及驾驶人管理制度。

8、加强对驾驶人培训和考试的监督检查,监督各类驾校严格落实教学大纲的各项要求,对不按照规定进行培训、考试、发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倒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9、制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确定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在行政村、社区、学校、重点单位和群众聚集场所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或板报,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在乡镇政府和社区、单位、学校等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重点加强对农村和学校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10、利用广播、电视等渠道,实时提供交通路况信息,方便群众出行。

(三)交通部门工作重点

1、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设置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在清理排查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公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方案、目标和计划,重点在二级以上公路、主要县乡公路、旅游公路上设置限速、让行、指路标志。

2、加强对汽车客运场站的安全监督,会同公安、安监、建设等部门严格客运班线管理。同时,要严把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和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等重要关卡,督促运输企业加大对包车客运、超长班线客运安全监管力度,禁止22时前无法到达目的地且夜间通行达不到安全条件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的客运班车发车出站。建立健全包车运营管理和安全行车日志制度,分批对客运车安装行车记录仪和GPS定位系统,提高运输安全管理水平,并与公安部门共享管理信息。

3、按照有关法规和国家标准改造县乡道路,并明确乡村道路及设施的养护责任。

4、协助公安部门加强对驾驶人培训和考试的监督检查,督促驾校严格落实教学大纲的各项要求,对不按照规定进行培训、考试、发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倒查。

5、协助公安部门做好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工作,及时提供交通路况信息等相关工作。

(四)建设部门工作重点

1、加强城乡建设规划工作。在城乡建设规划中将道路、停车场和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及交叉路口安全设施等作为重要建设内容。保障建设经费落实到位,实现规划、建设、管理同步实施。

2、加强和规范出租车和城市公交车的管理,加强出租车和城市公交车驾驶员的教育培训,逐步推行出租车公司和公交车GPS系统管理。

3、严格审批程序,科学合理地做好城市道路的占用、挖掘工作。

4、协助公安机关实施路口渠化、港湾停车站的建设和改造、调整和完善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均衡主次干道及支路的交通流量、优化道路交通环境、提供路况信息等相关工作。

(五)安监部门工作重点

1、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仓储、销售企业发货和装载环节的监督,提高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处置能力,同时协助公安、交通部门共同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运输车辆以及运输从业人员队伍。

2、协助公安、交通部门做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实施工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六)农机部门工作重点

1、切实把好拖拉机登记、检验关,加强对拖拉机驾驶人培训考试和安全宣传教育。

2、协同公安、交通部门加强对拖拉机驾驶人培训和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

(七)质监部门工作重点

1、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工作的管理,联合公安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构的监督,对存在不执行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只收费不检车等问题的检测站,停止其检测业务,并限期整改,坚决杜绝没有资质的检测机构介入。

2、协助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八)发展改革委、工商部门工作重点

1、加强拼装车的解体和报废车的回收工作力度,达到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事故率的目的。

2、协助“平安畅通县区”活动中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九)卫生部门工作重点

会同公安部门以及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事故急救网络、危重伤员应急救援预案,积极探索、推动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抢救联动机制。

(十)教育部门工作重点

协助公安部门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和承租车辆的监管,并在大、中、小学校法制、德育教育中增加道路交通安全内容,纳入教学计划,有条件的地方要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纳入操行评定。

(十一)新闻部门工作重点

新闻部门要在各媒体设立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栏目,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十二)保险公司工作重点

1、协助公安部门以及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进一步完善危重伤员应急救援预案,认真履行法定义务,积极做好危重伤员、死者的救助和赔付,推动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抢救联动机制长效发展。

2、认真执行《山西省机动车财损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简化理赔手续,提高机动车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效率,实现保险快速理赔。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加强对推进“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综合协调机构,确定责任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方案和针对性措施,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达标的重要内容,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加强分类指导,及时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发展。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管理合力,尤其是公安部门和建设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要加强区域协作,强化信息沟通和工作配合,提高道路交通管控能力和整体管理水平。

(三)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强推进“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工作检查指导,组织专家深入一线,进行明察暗访,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总结工作经验,把握时间进度,将工作做实做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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