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吕政办发[2012]83号
颁布日期:2012-08-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吕政办发[2012]8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

现将《吕梁市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于8月31日前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报告至市政府法制办(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电话:8228911)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8月6日

吕梁市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

实施方案

为不断提高我市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在全省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大力弘扬和宣传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理念,深入开展以依法行政宣传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二、活动主题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创优发展环境。

三、宣传内容

1、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

2、宣传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对促进本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

3、宣传近年来本地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的好经验好做法、探索和创新情况、取得的新成效。

4、宣传本地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事迹。

四、活动时间

2012年8月1日——2012年8月31日

五、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吕梁市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秘书长梁斌担任,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吴建军任副组长,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宣传活动各项具体事宜,办公室主任由吴建军兼任,各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负责人为成员。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都要成立领导和工作机构,按要求开展工作。

六、活动内容

1、市、县两级政府举办一次领导干部集体学法讲座,部门举办一次依法行政专题报告会。

2、开展一次依法行政法制宣传咨询活动,制作相关专题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现场咨询,现场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及执法投诉。

3、组织一次行政执法机关座谈会,探讨解决全市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集中一周时间按《吕梁市行政机关学法制度》规定要求开展培训。

七、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认识开展本次依法行政活动月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成立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并把这项活动纳入近期工作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开展好这一活动。要加强领导,迅速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开展宣传活。

2、制定方案,迅速开展。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因地制宜地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活动。要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保证宣传活动的迅速开展。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通过多途径、各方式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本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的认识度。

3、采取措施,确保落实。

各级各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依法行政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各部门领导组要加强对本次依法行政宣传活动的监督检查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工作人员,并进行严格考核,确保依法行政宣传活动能够达到预期效果。要把本次依法行政宣传工作作为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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