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州直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全面进驻州政务服务中心的通知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州直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全面进驻州政务服务中心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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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1-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州直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全面进驻州政务服务中心的通知
阿府办函〔2015〕1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发展环境,根据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及相关要求,经州政府同意,现就州直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全面进驻州政务服务中心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驻原则
(一)应进必进原则。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凡是行政许可、一般业务管理、便民服务事项(需大型设备进行检验检测及其他特殊情况不宜进驻,并报请州政府批准的除外),即所有对企业、集体组织以及群众开展审批服务的事项必须全部进驻州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二)集中办理原则。按照“一个窗口对外”的服务模式,州直部门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均在州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大厅统一受理、同步审查、限时办结。
(三)充分授权原则。州直部门根据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性质,充分授予窗口“首席代表”审批决定权、审核上报权、组织协调权、行政审批专用章使用权和窗口管理权等,提升部门窗口“一站式”服务能力。
二、进驻部门
(一)行政审批职能进驻部门
1.整体进驻部门(17个):州发展改革委、州经信委、州公安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城乡建设住房局、州环保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农业畜牧局、州林业局、州商务局、州文广新局、州卫生计生委、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工商局、州质监局。
2.进驻综合审批窗口的部门(13个):州委保密局、州教育局、州民宗委、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旅游发展委、州体育局、州统计局、州安监局、州档案局、州防震减灾局、州残联、州气象局。
(二)公共服务职能进驻部门
1.整体进驻部门(5个):州医保局、州社保局、州就业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州出入境管理支队。
2.设立分中心的部门(2个):州车管所、州人才服务中心。
三、进驻方式
(一)行政审批职能进驻方式
1.整体进驻方式:州直部门将行政审批职能归并到行政审批科,确定首席代表,充实工作人员,整体进驻州政务服务中心。每个部门进驻人员不少于2人,首席代表必须进驻。
2.进驻综合窗口的方式:由州直部门制定综合审批窗口委托授权文件,明确审批事项和权限,在综合审批窗口统一代理、协调办理、限时办结。综合审批窗口由相关部门分批统一代理服务,每3个部门一批,每个部门派驻1人,代理服务3个月。
(二)公共服务职能进驻方式
1.整体进驻方式:州直部门公共服务职能整体进驻州政务服务中心,明确各环节责任,确定并配齐首席代表、工作人员,在政务大厅实现“一站式”服务。
2.设立分中心的方式:在州车管所、州人才服务中心(已增挂“州政务服务分中心”牌子)部署全省统一行政审批通用软件和电子监察系统,实行州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的运行、管理模式。
四、进驻时限
2015年1月9日前,州直有关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首席代表及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全部进驻。1月12日前,州直有关部门必须实现在窗口前台接件受理、办理或窗口前台接件、后台审核办理的运行目标。
请州直有关部门于1月8日11:30前将进驻人员基本情况报州政务服务中心,联系人:任国强,联系电话:18909040158。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认真做好进驻工作。州直有关部门要立足改革和发展大局,以方便群众、企业办事为出发点,积极主动克服困难,切实做好行政许可、一般业务管理事项、便民服务事项等入驻工作。要切实加强对“进驻窗口”的领导,明确1名班子成员分管窗口工作,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整合职能,成建制入驻中心。州直有关部门在不改变单位原“三定”方案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的基础上,按照“精简效能”原则,对本部门的内设机构和行政职能进行梳理、整合,明确行政审批科(室),并将该科(室)成建制进驻政务大厅设立的服务窗口,并指定该科(室)长为部门首席代表,全权承办进驻审批服务事项,原单位其他科(室)及个人不得受理。进驻政务中心的窗口人员必须具备国家公务员或法律法规授权履行行政管理和行政审批职能身份,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在本部门工作3年以上且是业务骨干,并熟悉计算机操作。按照“相对稳定、适当流动、保留骨干”的原则,窗口人员原则上应在政务服务中心部门窗口工作2年以上,不得随意调整。
(三)健全机制,提高办事效率。严格实行“一般事项直接办理,特殊事项承诺办理,重大事项全程代理,上报事项责任办理,控制事项明确答复”等办理机制。凡审批服务事项已进驻政务大厅的部门,必须在州政务服务中心部门窗口受理、协调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坚决禁止“两头受理”,坚决杜绝“体外循环”和“事后补录”。
(四)严肃纪律,加强责任追究。州政府将把州直有关部门进驻情况列入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州监察局、州委州政府督查室要对州直有关部门进驻时间、进驻事项、进驻人员、授权情况和办事效率等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凡未按照“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要求进行审批服务职能归并,不按要求派驻窗口代表和工作人员,未充分授权,不按期进驻部门审批服务职能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问责,追究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
特此通知。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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