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5-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阿府办函〔2012〕95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卧龙管理局:

《阿坝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阿坝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

全民健身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快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促进阿坝体育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提高全州各族群众身体素质、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发〔2011〕5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川府发〔2011〕42号)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和《四川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为抓手,以保障社区、农村等基层群众的基本健身需求为重点,以提高群众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为根本任务,坚持改革创新,努力建设面向大众、具有阿坝特色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形成政府、社会、市场共同发展全民健身事业的格局,努力实现全民健身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五个阿坝”建设提供坚实的体质保障。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满足各族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促进各类人群体育协调发展,推进城乡之间全民健身事业均衡发展;坚持“活动与建设并举,重在建设”,丰富全民健身活动内容,改善全民健身条件;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新时期全民健身工作特点和规律,实现群众体育健康发展;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切实履行政府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责,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兴办群众体育的积极性;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体,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条例》,把群众体育纳入法制轨道,切实保障群众在全民健身中的合法权利。

三、目标任务

不断完善具有阿坝特色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满足广大群众的健身需求,提高健身意识,缩小城乡群众体育差距,保障群众参加全民健身的合法权益,群众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普遍增强,使健身成为更多居民的基本生活方式。

(一)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进一步增加。全州居民体育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普遍增强,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每人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锻炼强度中等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40%以上。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不断提高。

(二)全民身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全州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明显增加。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基本要求,其中达到优秀标准的人数比例超过20%,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

(三)体育健身设施不断完善。加强各类体育场建设,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以上。县、乡镇、行政村普遍建有体育场地,配有体育健身设施。80%以上的县建有“全民健身活动中心”。50%以上的乡镇、行政村建有便捷、实用的体育健身设施。大力改善寺院体育健身设施,为僧侣提供良好的体育健身场所。有条件的绿地、广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改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条件,各类体育设施的开放率和利用率有较大提高。形成各级各类体育设施布局合理、互为补充、覆盖面广、普惠性强的网络化格局。

(四)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更加健全。广泛建立并完善行业体育协会、单项运动协会和各类人群体育协会等体育社团组织。各县建立体育总会,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普遍建有老年体协、农民体协或体育健身站,广泛建立覆盖城乡的群众体育组织。实现80%以上的城市街道、60%以上的农村乡镇建有体育组织。形成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五)全民健身活动内容更加丰富。广泛组织健身操(舞)、传统武术、健身气功、太极拳(剑)、骑车、登山、跳绳、门球、藏羌健身锅庄等群众喜闻乐见、简便易行的健身活动。筹备举办首届阿坝州全民健身运动会,为各族群众创造一个交流、展示健身成果的平台,以全民健身运动会为核心阵地,形成城乡协调发展的全民健身良性机制。

(六)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不断完善,加强全民健身指导和志愿服务队伍建设。保证每万人拥有1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并合理调整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区域分布,优化年龄和知识结构,每年至少组织1次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使全州社会体育指导员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广泛组织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学校体育教师开展义务健身辅导,形成组织落实、结构合理、覆盖城乡、服务到位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

(七)大力发展全民健身服务业。形成规范有序的体育健身休闲市场和体育旅游产业,打造精品体育旅游线路,形成具有阿坝特色的全民健身服务品牌,推进阿坝州体育健身休闲产业的发展,促进我州旅游二次创业。

四、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全民健身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普及全民健身知识,提高公民科学健身素养。以全民健身日、重大体育赛事及各种体育活动为依托,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健身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开展“终身体育”教育。电视台、报纸及网络等宣传媒体要安排专门时段和版面宣传全民健身知识,报道全民健身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不断完善社区体育。街道办事处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建立体育健身指导站、体育俱乐部等体育组织,培育发展基层体育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区体育类社会组织;推进社区体育健身站(点)规范化建设,扶持社区居民委员会提高体育服务能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广泛经常的社区体育健身活动。

(三)加快发展农村体育。继续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普遍建立农民体育协会。坚持开展“体育下乡”活动,定期组织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体育科研人员、体育院校学生深入农村,帮助广大农民群众树立“靠健康,奔小康”的观念,引导农民将传统健身方式与现代体育活动有机结合,大力发展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因地制宜地进行体育锻炼。

(四)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继续深入实施青少年阳光体育工程,建立阳光体育实时监控体系,对各级中小学的阳光体育开展情况进行监督,使全州中小学生每天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85%的学生掌握1至2项体育技能。创造条件,推动有条件的学校或地区试点开展校园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田径联赛,进一步加强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学校的申报和管理,促进青少年体育又好又快发展。

(五)重视发展老年人体育与妇女体育。建立健全老年人体育协会和妇女体育健身站(点),广泛开展经常性体育健身活动。公共体育设施对老年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便利和优惠。积极创新老年人和妇女体育健身方法,引导老年人和妇女参加适合其体质的体育健身活动。定期举办老年人和妇女体育运动会,加强对老年人和妇女体育健身活动的科学指导。

(六)大力推进残疾人体育。建立健全残疾人体育组织,培养为残疾人服务的体育教师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开展残疾人健身活动。对公共体育设施进行必要的无障碍改造,为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便利。研究开发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体育健身康复手段。特殊教育机构和普通学校要重视做好残疾学生体育工作,提供适合残疾学生特点的体育健身与体育康复项目。举办阿坝州第二届残疾人运动会,做好四川省第八届残疾人运动会参赛工作,力争取得优异成绩。

(七)着力推动职工体育。鼓励制订针对职工的体育健身指导方案,为职工参与体育健身提供必要的时间保障。坚持工间(前)操制度,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和体质测试活动。有条件的单位可每年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创新职工体育发展模式、基层职工体育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

(八)传承发展民间传统和少数民族体育。重视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的发掘整理和传播推广工作;重视传统体育人才与少数民族体育人才的培养。鼓励创建“特色体育县”,开展以特色项目为主的体育健身活动,弘扬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广泛开展民族传统体育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民族传统节庆举办传统体育项目展示和竞赛活动,促进各民族及区域间交流,扩大民族民间传统体育的影响力。组队参加四川省第十四届民运会,完成第十届全国民运会参赛任务,力争取得优异成绩。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深入宣传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结合自身实际,大力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各县人民政府要按照《全民健身条例》规定,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要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报告和目标考核体系;要采取政府购买、政策扶持、政府送器材等方式,逐步扩大体育公共服务的覆盖范围,使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逐步均等化。

(二)加大全民健身事业资金投入。留归各级体育主管部门使用的体育彩票公益金,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主要用于全民健身事业,并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基础建设和重大全民健身活动的经费投入,对公益性全民健身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三)鼓励社会兴办全民健身事业。充分调动全社会兴办全民健身事业的积极性,扩大社会资源进入全民健身事业的途径,多渠道增加全民健身投入。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全民健身事业。体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方面加强对经营性体育健身场所的监管。对社会力量兴办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要在注册登记、工作指导等方面提供支持和保障。社会力量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全民健身事业的公益性捐赠,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部分,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

(四)加快城乡基层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农民体育建设工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雪炭工程”、“少数民族体育健身工程”。各县人民政府要将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纳入“十二五”近期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使城乡基层体育健身设施建设有地可用、有地可建。

(五)提高体育设施利用率。各级体育主管部门要把免费开放的公共体育场馆名称、开放天数、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等在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布,并形成制度。非公共体育场馆可采取有偿方式对群众进行开放。对按照规定要求实施免费开放的公共体育场馆,各级人民政府要给予适当补助。

(六)广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定期举办群众基础好、参与度高、覆盖面广的群众体育活动和体育比赛,重点突出群众体育的健身性、参与性、趣味性。继续办好节庆传统体育赛事、广场健身活动等具有阿坝特色的传统全民健身活动,并为群众体育提供必要的场地、经费、组织保障条件,支持、鼓励群众经常参加体育健身活动。

(七)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体系。做好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管理和服务工作。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不断发展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优化结构、增强活力。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提供培训经费,完善培训体系,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和便利。积极发展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进行健身指导的职业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必须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鼓励和支持退役运动员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拓宽就业渠道,为全民健身服务。

(八)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形成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科技工作者、体育教师、体育专业学生和社会热心人士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丰富全民健身内容,扩大竞技体育的群众基础。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体系和组织体系,健全注册管理和培训制度,普及相关知识,提高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质量。立足基层,坚持示范推广活动与日常健身指导服务活动有效结合,推广实施多元化服务项目,形成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机制,树立崇尚互助、强健体魄的良好社会风尚。

(九)不断加大科学健身指导力度。宣讲科学健身知识,普及运动健身科学知识,定期举办居民体质测评、咨询等公益活动,深入社区、街道、乡镇发放健身资料,宣传健身知识,传授健身方法,增强健身意识,提高科学健身素养。

(十)完善基层健身管理体制。依托体育类学校、业余体校等建立基层健身指导机构,积极发展基层体育组织,对发展比较好的基层体育组织形式要加以推广。对基层组织的建设,各级人民政府要在体育设施、活动经费、活动场地等方面给予支持,并鼓励社会其他团体、个人对基层体育组织提供捐赠和赞助。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计划在州政府领导下,由州级体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共同组织实施。州政府成立领导协调机构,领导全州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工作,州级体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分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2011年-2012年):部署、宣传《全民健身计划》,为全民健身计划实施打下基础。

第二阶段(2012年-2014年):重点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满足群众健身基本需求。

第三阶段(2015年):全面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的各项工作,完成计划目标任务。

(三)加强目标评估。各县政府要把全民健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体育行政部门要细化考核内容,加大检查力度。对为全民健身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阿坝军分区、武警阿坝支队、武警阿坝森林支队、州消防支队可根据本计划,结合自身实际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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