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8-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甘府函〔2014〕127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省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州属企事业单位:

为准确掌握我州森林资源情况,科学研判森林资源发展形势,根据《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经州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州开展新一轮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以下简称二类调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全州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

二、时间安排

此次调查以县为单位,州属林业企事业单位随所在县同步开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4年1月至2014年8月)。成立领导机构,落实调查经费,确定承担单位,制定工作方案、技术方案,准备技术资料和社会经济情况资料,购置调查仪器和物资,开展业务培训,组建调查队伍,召开调查专题会议。

(二)外业调查阶段(2014年9月至2015年4月)。开展区划判读、小班调查、蓄积实测、生长量和消耗量调查,召开外业调查质量验收会议,做好转入内业汇总的各项工作。

(三)内业汇总阶段(2015年5月至2015年10月)。完成调查底图、清绘图的面积求算和调查薄整理,森林资源统计表、森林分布图编制和图面资料制作。提交完整的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建立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和森林资源地理信息数据库,召开成果资料审查验收会议。

(四)成果报批阶段(2015年11月至2015年12月)。完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上报审批、全州文字材料和图面材料数据汇总和州、县两级政府成果发布工作。

三、相关要求

(一)强化工作保障。为保障二类调查工作顺利推进,各县要成立领导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强力推进。按照事权划分的原则,二类调查经费按照州、县4:6比例筹措。州林业局要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州财政局要负责对资金进行审核,待工程全部结束后兑现工作经费。

(二)强化操作规范。二类调查工作应由具有乙级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技术实力较强、长期从事专业森林资源调查的技术单位承担。技术承担单位按照招投标管理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确定,不得二次转包。加强调查员、检查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对于不按规程操作的,一经发现要予以严肃处理,并依据有关法规、管理办法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行政责任,乃至法律责任。

(三)强化质量安全。各县要严格执行《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和《四川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细则》等规定,通过自查和专职检查,确保调查成果质量。要督促调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到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工作当中。确保每一位调查人员的人身安全,确保调查期间各类资料和各种仪器设备的安全。要严防森林火灾,严禁在林内吸烟、用火。

各县要从2014年8月起,每月月底前将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处理办法及时报送州二类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林业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编发工作信息,通报工作进度,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附件:甘孜州森林资源规划调查工作领导小组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4年8月7日

附件:

甘孜州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舒大春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高见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杨庆华州林业局局长

成员:苏久泽古州发改委副主任

刘树安州财政局支付中心主任

王忠靖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夏晓敏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忠州农业局副局长

何阿福州畜牧局副局长

刘宁州水务局总工程师

洛绒泽仁州林业局副局长

陈军州审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全州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技术委员会设在州林业局,由杨庆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洛绒泽仁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技术委员会成员由洛绒泽仁(州林业局副局长)、代学冬(州林业局总工程师)、夏吉国(州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科科长)、刘志斌(州林科所高级工程师)、方健(州天保中心高级工程师)组成,负责研究解决全州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工作中的技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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