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4-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甘办发〔2012〕18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省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州属行政企事业单位:
《2012年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州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县、各部门要根据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务必于4月20日前报州效能办(联系电话:2836278)。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
2012年全州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要点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省政府部门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12〕11号),今年我州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按照“巩固、完善、深化、提高”的思路,着力巩固前期成果、在构建长效机制上取得新进展,着力深化依法行政、在推进政务公开上实现新突破,着力改进政务服务、在拓展服务领域上迈出新步伐,着力加强效能监察、在推动执行落实上收到新实效,着力转变机关作风、在行政效能建设上展现新形象。
一、提升内涵,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一)拓展服务领域,完善服务体系。按照“一级地方政府一个窗口对外”的要求,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等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公开规范办理。大力推进县、乡两级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县级政府政务服务水平。拓展服务范围,提升服务质量,将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范畴、政务服务中心场地等硬件建设纳入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立项解决。抓好县级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乡(镇)要全面完成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力争实现州、县、乡三级联动,努力实现政务服务均等化、全覆盖。结合创新社会管理、建设和谐社会的工作要求,将农林、国土资源、计生、民政等行政管理事项和就业、社保、低保、救济及新农合、涉农补贴等便民、利民、惠民帮扶项目等全部纳入便民服务中心,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方便基层群众办事。(牵头单位:州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二)创建服务平台,提升服务质量。强化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对进驻部门、单位的行政审批机构及办理事项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职能。深化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推动行政审批机构整体进入同级政务服务中心,确保除现场勘查、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之外的行政审批环节均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现场进行。继续抓好“两集中、两到位”的落实和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位、规范到位、监管到位。充分授权,把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的工作人员派驻到政务中心工作;优化办理流程,定岗、定责、定时限,确保现场办结率达到98%以上。深入推进并联审批,凡是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对同一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的,都要提供并联审批申请渠道,成熟一项、推广一项、固化一项。规范行政审批项目管理,实现州、县两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名称、数量、流程和管理与省上完全统一;推行特色服务,扩大公共服务事项,拓展热线服务功能,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完善投资建设项目和企业设立登记并联审批事项,实现省、州、县三级统一并联审批运行模式。对招商引资项目实施并联审批,加强跟踪、督办,将并联审批服务招商引资项目落到实处。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州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三)搭建交易平台,规范资源交易。在政务服务中心组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强招标投标现场秩序的管理,着力构建招投标现场诚信体系,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机制。适时开展电子化异地远程评标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州发改委,州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州政府各有关部门)
二、创新手段,推进行政审批“精细化”
(一)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按照国务院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要求,组织协调各地、各部门认真做好项目清理和调整工作,深入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重点纠正一些部门和地区利用“红头文件”,以登记、备案、年检、监制、认定、审定以及准销证、准运证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事项和增加审批条件。结合州机构改革后州级单位设置和职能发生改变的实际情况,在第五次清理保留州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基础上开展第六次清理,并按照国务院第六批行政审批结果,适时开展对应清理工作。根据省政府有关部门对本系统省、州、县三级行政管理事项进行清理和规范后形成的统一标准,对相同行政层级的行政审批事项名称、数量、流程及授权进行对应,做到基本统一。(牵头单位:州政府法制办、州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州政府有关部门)
(二)切实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制度,各县、各部门要对本县、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非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公示,并公开办理程序。加强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对不严格按照行政审批目录要求开展行政审批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按照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方案确定的进度要求,实现州直部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启动县试点工作,指导各地依法开展行政权力清理规范,摸清行政权力底数,编制运行流程,细化量化裁量标准。依托现有的电子政务大厅、电子监察平台、行政执法部门业务专网等载体,充分整合各类电子政务资源,建立省、州、县互联互通、统一规范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平台,实现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确保行政行为依法、透明、廉洁、高效。(牵头单位:州监察局,州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州政府有关部门)
(三)创新行政审批方式。各县年内完成电子政务大厅建设,有效运用信息化、网络化等技术手段开展行政审批服务,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做好信息公开,实现网上信息发布、网上咨询和网上办理,畅通行政审批网络服务渠道,大力推进网上审批。各县要把电子监察的内容由行政审批事项向公共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事项延伸,把电子监察的范围从政务服务中心向部门独立的办事大厅延伸,形成电子监察网络的无缝对接,使电子监察实现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的目标,建立行政审批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牵头单位:州监察局,州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州政府有关部门)
三、创新形式,推进政务公开“科学化”
(一)大力推进财政信息公开。继续做好政府收支总预算、总决算信息公开,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有序推进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稳步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公开州本级及州直部门“三公”经费2011年决算和2012年预算,指导县、乡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制定详细的公开方案,统一公开格式,明确时限要求,细化和完善公开内容,接受公众监督。加强对基层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完善基层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内容,积极推进乡镇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加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公示力度,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牵头单位: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二)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大力推进乡镇(街道)政务公开,建立健全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不断改进和完善公开程序、方式及监督管理等配套措施,利用各种便民方式和渠道及时公开城乡社区居民关心事项,重点公开“三农”工作、工程建设、环境保护、土地使用、城乡社会救助、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农惠农政策等情况以及其他群众高度关心的问题。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成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完善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村(居)干部的监督,推进村(居)务公开。(牵头单位:州民政局;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三)推进政务服务试点。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要求,指导泸定县政府全面梳理、清理并严格规范信息公开事项、行政职权事项、便民服务事项,编制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整合信息化建设资源,建立全州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为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提供有力支撑。(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州政务服务中心,州监察局)
(四)加强公开载体建设。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体系和公开流程,促进全州政府信息公开规范统一;畅通政府和群众互动渠道,办好州长信箱、在线访谈等栏目,增强互动实效;推行政府网站站群集中管理、运维模式;加强政府公报管理,扩大发行范围。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通过3G网络服务等平台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为公众及时查阅、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各县人民政府)
四、拓展渠道,推进效能建设“高效化”
(一)完善制度体系,创新监督方式。推动各地、各部门把行之有效的做法固化为制度规范,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完善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制度,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细化考核内容,加强对部门行政效能建设的业务指导和过程监督。严格效能问责,大力整治“庸、懒、散”等问题,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完善办事群众评价部门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制度,主动深入到企业、单位和干部群众中听取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和建议;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行风、政风监督员,定期不定期对机关作风开展明查暗访专项活动,对影响效能建设的不正之风进行曝光,推动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牵头单位:州效能办;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各县人民政府)
(二)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进一步办好“甘孜阳光政务”节目,坚持部门(行业)“一把手”上线制度,加强各县、州级各部门职能职责、工作绩效宣传工作。做好行政效能投诉办理工作,倾听百姓呼声,与群众“面对面”交流,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动态报道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的重要举措、工作进展和主要成效。各县、州级各部门要因地制宜,以藏汉两种文字,适时制作、悬挂、张贴机关效能建设相关制度和工作内容等的标语口号,努力营造“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事事高效能”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州监察局;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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