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商贸流通业一季度“开门红”有关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广安府办函[2015]14号
颁布日期:2015-01-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商贸流通业一季度“开门红”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四届八次全会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抢抓机遇,加快推动商贸流通业健康快速发展,现就切实做好商贸流通业一季度“开门红”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奋力确保一季度“开门红”

按照市委四届八次全会关于一季度“开门红”工作安排部署,一季度,力争实现服务业增加值58.6亿元,增幅10.8%;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6.4亿元,增幅12.3%;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3亿美元,增长10%;实际利用外资1500万美元,增长10%。各区市县政府、园区管委会要对照目标任务,科学谋划,落实举措,扎实工作,确保一季度商贸流通业圆满实现“开门红”,为全年经济工作起好步、开好局打下坚实基础。

二、组织开展各类促销活动

各区市县政府、园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要抓住春节大好时机,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围绕年货、食品、餐饮、服装、家居建材、汽车等消费热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便民利民的购物促消活动,挖掘消费潜力,扩大消费规模,拉动消费需求,促进消费稳增长。要组织商贸流通企业向农村延伸销售网络,丰富商品品种,努力扩大农村消费需求。

三、加强市场秩序监管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指导企业根据消费特点和变化情况,拓宽货源渠道,加大商品采购,确保粮、肉、菜、油等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基本稳定。各级商务、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对市场经营秩序进行检查,全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停供限供、欺行霸市、短斤少两、哄抬物价、商业欺诈及假冒伪劣商品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各地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密切关注超市、集贸市场和重点经营企业的价格变化,发现价格异常波动的要及时分析发出预警,迅速采取措施解决。

四、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宾馆、饭店、加油加气站等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督促业主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标准和规范要求整改安全隐患,切实防范安全事故发生。要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对各类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确保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各相关单位要抓好本单位本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积极化解本单位本系统社会矛盾,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16日

延伸阅读

定西市城市规划实施办法(试行)

关于贯彻国家体委、劳动人事局、财政部《关于印发“运动员退役费”实施办法的通知》的意见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