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部门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对口联系制度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7-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部门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对口联系制度的通知

广府办函〔2013〕17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定期开展对口联系与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渠道,是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发〔2005〕5号)、《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4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贯彻中发〔2012〕4号文件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2〕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和完善政府有关部门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对口联系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政府部门与民主党派对口联系范围

根据民主党派、工商联的组织构成和成员特点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工作性质、任务的实际,就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对口联系部门作如下调整。

民革市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审计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

民盟市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民建市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市城管执法局。

民进市委:市民政局、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

农工党市委: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九三学社市委: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园林局、市畜牧食品局。

市工商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广元质监局。

二、完善和落实对口联系制度的方式与渠道

(一)实行重大事项通报协商。有关部门拟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问题、重大建设项目、政策规章等,通过座谈会、通报会等形式征求民主党派、工商联的意见和建议,推动民主党派、工商联知情出力,促进政府部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二)邀请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有关部门召开的重要会议、内外事活动,可根据需要邀请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参加,并听取意见建议。有关部门的领导可根据情况应邀出席民主党派、工商联召开的大型活动、会议等,以增进工作的交流和了解,加强相互之间的支持。

(三)联合开展调研。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有关部门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可根据需要联合开展调研,实现双方优势互补;也可委托民主党派、工商联就有关重点课题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有关部门组织的有关专项检查和调研活动,应视情况邀请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参加,并为其提供相关资料,为民主党派、工商联及其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创造条件,提供帮助。

(四)共同开展社会服务活动。有关部门和民主党派、工商联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开展引资引智、科技支农、医疗义诊、扶贫帮困等各项社会服务活动,通过联办、参与活动加强联系,共同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三、进一步明确对口联系制度的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对口联系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加强同民主党派、工商联的对口联系,不仅有利于党外人士及时了解情况、扩大知情范围,不断提高建言献策、参政议政的水平,而且有利于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多党合作意识,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务公开。对口联系制度是一个互动机制,双方都要主动,有关部门要把对口联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本部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结合部门年度工作制定联系计划,建立相关制度,采取具体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二)拓展知情范围,加强信息沟通和对口协商。有关部门要通过工作通报、列席会议、联合检查、专题调研、特邀监督等形式,加强信息沟通。要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的原则,在出台某些重要政策规章、审定重大工程项目、研究解决专业性问题时,应及时听取有关民主党派、工商联及其代表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反馈。

(三)健全机制,努力开创对口联系工作的新局面。进一步建立健全对口联系工作机制,重点在知情环节、沟通环节、反馈环节上建立健全制度。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对口联系的有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建立与民主党派、工商联联系工作制度,落实工作措施,确定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联系人。统战部门要认真研究对口联系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一步加强协调与沟通,促进有关部门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对口联系工作的有效开展。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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