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春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1-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春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峨眉山-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2012年春节即将到来,为做好春节假日旅游工作,努力实现"安全、质量、秩序、效益"四统一,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喜庆祥和、平安团圆的春节假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第一,消除隐患

(一)强化出行安全。针对春节假期出行密集、客流量大、供需矛盾突出等特点,及早制定运力调配和客流疏导方案,特别是应对雨雪冰冻、大雾天气的应急预案,避免大范围的游客滞留。加强旅游客运监管和交通设施维护,严查非法运营和超时超载运营,增强重点时段、路段、道口的警示标志和警力部署,严防发生重特大旅游交通事故。

(二)强化活动监管。重点加强对春节期间各类旅游节庆活动的安全审查和管理,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认真做好预案演练、现场疏导等工作,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企业和大型活动组织者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确保旅游节庆活动的交通安全、食品安全、设备安全、消防安全。

(三)强化隐患排查。各地要加强对假日旅游安全工作的领导,在春节前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好交通集散地、住宿餐饮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寺庙及相关旅游设施设备的安全大检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有重点地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消除安全隐患,严防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加强节日值班工作,健全应急值守机制,遇到重要紧急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二、提升服务,满足需求

(一)提升旅游产品档次。深入挖掘地方特色文化内涵,重点抓好春节文旅套餐活动,积极组织推出文化内容丰富、群众参与性强的旅游节庆活动以及民俗旅游、乡村旅游、冰雪旅游、文化旅游、康体健身等假日旅游产品,满足多层次的旅游消费需求。进一步提升乡村旅游服务水平,推动城市周边休闲度假加快发展,满足城镇居民假日旅游消费需求。

(二)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倡导旅游接待单位诚信经营、文明服务、优质服务,提高信息咨询、运输售票、住宿餐饮服务、导览参观等服务质量。认真落实假日期间景区门票优惠政策,严禁门票违规涨价,做好景区和旅客集中场所吃、住、行、医等各项服务工作。加强对旅游供求的市场预测,引导游客文明旅游、健康旅游、绿色旅游、理性消费。

(三)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交通运输等部门要科学调配运力,及时增加车次班次,改进售票服务,加强自驾车出行服务,确保游客"来得了、散得开、回得去"。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加强气象、地质灾害预报,金融、邮政等服务网点要适当延长服务时间。宣传部门要做好假日旅游市场、企业诚信经营、游客文明旅游等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节日氛围。

三、规范秩序,优化环境

(一)加强信息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短信以及车站、广场、景点信息屏等载体,动态发布交通、住宿、游览、气象、卫生以及节日市场供求、价格等出行实用信息,引导城乡居民错峰出行、理性出游。遇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定人心。

(二)加强执法监管。各有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加强旅游市场管理和执法,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以次充好、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不按合同履行义务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提升假日旅游服务质量。加大对失信行为查处力度,规范旅游经营。公布旅游投诉电话和旅游咨询电话,加强对游客投诉受理,保障消费者权益。

(三)加强舆论监督。对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要及时曝光,引导接待单位诚信经营,旅游者互律自律,维护假日市场秩序。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相关公共服务信息,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强化对互联网的动态管控,加强涉旅信息的舆情监管。

二〇一二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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