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烟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颁布单位: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5-01-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开展烟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规范全市烟草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涉烟非法经营活动,切实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确保节日期间绵阳卷烟销售市场健康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四川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市政府决定,在2015年“春节”前,由市烟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食品工业办、市烟草专卖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参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烟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15年1月26日至2015年2月16日

二、整治范围

绵阳市境内所有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业务的单位、个人及相关场所。

三、整治重点

(一)规范名烟名酒店、饭店、宾馆、网吧、茶楼等卷烟经营场所的进货渠道和经营行为;

(二)规范日杂超市和农贸市场非法经营卷烟、散装烟及烟丝烟叶的行为;

(三)加大对烟草零售终端监管力度,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管理,规范卷烟零售环节的经营行为;

(四)严厉查处生产销售无注册商标的卷烟、雪茄烟和生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严厉打击利用物流配送、客货运输、邮政快递等方式非法购进、运输、销售烟草专卖品行为;

(六)严厉打击非法种植、储存、运输、销售烟丝烟叶的违法犯罪行为;

(七)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卷烟、雪茄烟的违法行为,保障持证卷烟零售经营户的合法权益;

(八)公安、工商、烟草等部门协调配合,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卷烟违法犯罪活动及暴力抗法行为。

整治行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相关部门提供违法违规线索,对举报属实的有功人员,按“一案一奖”的原则给予奖励。举报投诉电话如下:市烟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品工业办):2229280;市公安局:2498182;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12315;市烟草专卖局:12313;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548601。

特此通告。

绵阳市人民政府

201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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