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新农村市场体系发展规划》绵阳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绵府办发〔2010〕44号
颁布日期:2010-07-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新农村市场体系发展规划》绵阳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绵府办发〔2010〕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科技城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四川省新农村市场体系发展规划>绵阳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四川省新农村市场体系发展规划》

绵阳市实施方案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新农村市场体系发展规划(2009-201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推进绵阳市新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百姓生产生活、发展现代农业为宗旨,以增强双向流通功能和扩大农村消费为目标,健全基础设施,创新流通方式,强化科技支撑,提高增长质量,着力构建布局合理、特色鲜明、城乡互动、活跃有序的农村市场服务体系。

二、目标任务

(一)农村消费明显增长。到2012年,农村消费年均增长16%,力争实现农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40亿元。

(二)现代流通方式进一步发展。到2012年,农村市场经营连锁率达到20%,农业生产资料经营连锁率达到60%,全市农副产品在新型业态中的销售额占比达到30%以上。

(三)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到2012年,逐步建成农村市场运行监测网络、农产品产销对接信息服务平台、“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管理平台,农产品流通链条缩短、流通成本大幅降低,市场预测预警功能逐步完善。

(四)流通主体实力壮大。全市重点培育年交易额1亿元以上的县域批发市场10个以上,年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的流通企业20家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农业产业基地、批发市场、加工企业、流通企业加快建设农产品物流配送、冷链系统、检验检测、质量追溯、废弃物处理、安全监控、农产品深加工、电子商务、物联网应用、商品竞拍等流通设施。采用和推广竞买制、拍卖制、电子网络等现代交易方式,强化流通服务功能,改善农村市场环境,解决农民买卖难问题;鼓励和支持农产品基地、批发市场、深加工企业和农产品流通企业大力发展冷链物流、第三方物流,提高农产品物流专业化水平,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快农村公路、电力、天然气、自来水、广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到2012年,建成10个年交易额1亿元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其中:年交易额30亿元以上的区域性批发市场2个,年交易额5亿元以上批发市场6个,年交易额1亿元以上批发市场2个;建成绵江平、绵安北两带蔬菜、高效养殖、花卉苗木、深加工及交易农产品物流园区,绵三盐、绵梓两带优质生猪、粮油、种子、食品加工农副产品物流基地。(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农办、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畜牧局、市粮食局、市电业局、市水务局、市广电局、市供销社、市工商局、中国电信绵阳分公司、市燃气集团)

(二)加快构建新型流通网络。加快构建以农村商贸服务中心、乡镇(村)日用消费品和农资商品、县城(乡镇)家电和汽车摩托车销售维修服务网点为基础的现代流通网络。到2012年,建设日用消费品县级配送中心15个、农资配送中心10个,新建改建标准化农家店3500个、农村商贸服务中心30个。健全农资专业市场和连锁化营销服务网络,建立农资质量信息管理系统和农资流通信用管理体系。大力推行“农超对接”流通方式,引导连锁经营企业、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对接,加快建设鲜活农产品流通设施。到2012年,扶持10户重点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与30个以上农民专合组织对接。(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供销社、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省农信社绵阳办事处、绵阳烟草专卖公司、市邮政公司、中国移动绵阳分公司、中国电信绵阳分公司)

(三)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科学规划和布局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化农贸市场和菜市场。到2012年,建设县(市)城区、乡镇标准化农贸市场280余个。(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工商局)

(四)打造县城商业中心。优化县城商业中心业态结构,鼓励发展购物中心、商业综合体、专卖店、品牌连锁店,打造餐饮等特色商业区,提升服饰、家电、建材、汽车等商品消费服务水平,扩大住宿餐饮、文化娱乐、金融服务、美容美发、中介等服务消费领域,加速建设日用消费品、特色农产品等综合商贸物流基地。到2012年,建成购物中心(大型超市)16个,其中:江油市4个、三台县3个、盐亭县2个、梓潼县2个、安县2个、北川县2个、平武县1个;建设特色商业街区10条,其中:江油市3条、三台县2条、盐亭县1条、梓潼县1条,安县1条、北川县1条、平武县1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

(五)发展农村社区生活服务业。加快推进社区“双进工程”,建设业态适度集中、各具特色的社区服务业。拓展社区生活服务领域,充实文化消费、家电维修、餐饮、信息通讯、家政服务、再生资源回收等服务功能,便利居民日常生活,改善民生。到2012年,全市建成县、镇级示范社区50个、社区综合服务社(中心)150个,改造升级中心集镇、旅游重镇旅店80家。(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民政局、市供销社、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

(六)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按照“七统一”要求,在县城和农村合理规划、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规范再生资源流通秩序的要求,规划建设县城再生资源市场,培育再生资源回收物流服务市场,促进循环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市供销社)。

(七)加快生猪屠宰行业升级改造。推进屠宰加工企业整合,进一步压缩小型手工屠宰场点,提高定点质量,提高屠宰行业加工技术水平,保证猪肉质量安全;通过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冷链营销等现代流通方式,改进肉类商品交易条件。(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经委、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畜牧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

(八)建立农村市场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健全检验检测机构,完善设施设备,扩大检验检测范围,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管理,引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企业、农贸市场开展质量检测,加强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监管,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安全监管信息体系。(责任单位:绵阳质监局、市工商局、绵阳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局、市畜牧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局)

(九)健全农村市场信息服务体系。搭建农村日用消费品、农资商品、农产品产销对接信息服务平台,整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网工程、家电下乡、农产品网上购销、市场监测等信息管理平台,不断提高农产品流通服务信息化水平和农产品市场预测预警能力,促进农产品流通,扩大农村消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信产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供销社)

(十)发展农村金融服务业。创新农村金融服务,鼓励支持各类金融组织向农村延伸,引导担保机构发展农村流通企业信贷担保业务,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支持保险行业拓展农村市场,为农业生产生活提供保险服务。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拓展农村流通业融资渠道,鼓励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开展农村小额信贷业务,扩大农村流通业服务范围。(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行绵阳中心支行、绵阳银监分局、市商务局、市保险行业协会)

(十一)发展农村社会服务业。加快发展农村社区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险等服务业,提高服务均等化水平,丰富农村物质文化生活。加快农村文化机构、文化设施、文化市场服务网络建设,提升农村文化服务能力。加快文化物品乡镇销售网点、村级农家书屋及文化物品乡村流通服务网点建设,逐步建立城乡文化物品流通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搞好农民和农民工培训,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劳动保障局)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机制。

1、加强法制建设。尽快细化和完善有关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发展的办法和措施,加快农村商贸流通领域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2、规范市场秩序。依法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打破地区封锁,清理和纠正妨碍公平竞争的行为,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3、建立市场监测调控体系。建立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建立健全市场运行监测网络,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生产资料的市场监测、预警和调控,增强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4、发展农村社保。完善农村低保、养老保险制度,积极开展农村新型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加快建立进城务工农民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建立农村劳动保障站所。

5、推进商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商贸流通领域的精神文明建设,大兴“诚信经商”之风,严守职业道德,做到诚实守信。推进商贸流通企业信用分类试点,逐步实行信用分类监管。

6、强化人才支撑。开展对农村从业人员多层次、多形式的技术、技能与资质培训,扩大面向农村流通服务业的学历、职业教育范围,建立新型业态高端人才引进激励机制。

7、加强舆论宣传。加强对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在带动产业发展、助农增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等方面重大意义的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各方和广大农民理解、支持和参与新农村市场体系项目建设。

(二)政策支持。

1、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建设新农村、加快服务业发展等有关支持政策,制定完善符合绵阳实际加快农村市场体系发展的产业政策和配套措施。

2、规划部门要把大中型流通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优先安排,国土资源部门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安排用地,确保购物中心、大型批发市场等重要商业设施项目用地。

3、认真落实国家、省有关水电气价格政策,商贸流通企业用水、用电、用气价格与工业企业同价。

4、引导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发适应商贸流通企业需要的金融产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商贸企业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凡主营业务突出的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等大型流通企业和发展良好的商贸流通企业可试行凭依法认定的无形资产作为质押申请贷款;支持积极开展商业票据贴现业务,降低商贸企业融资成本,缓解企业流动资金压力。

5、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有关农村市场体系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市、县财政要在财力许可前提下,安排适当资金,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商贸流通业的财政扶持,引导和促进我市农村商贸流通业加快发展。

6、降低行政收费。针对农村流通运距长、网点分散、批量小、经营保本点高、配送成本高及农产品流通损耗大等特点,对农村流通业适当降低行政性收费标准。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办理农家店各类经营许可证开辟绿色通道,只收取工本费,免收个协会费,免费年检农家店计量器具。

(三)加强组织领导。

1、健全机构。成立绵阳市新农村市场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县市区成立相应的机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2、加强监督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落实新农村市场体系发展规划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任务,完善工作措施,强化督促检查,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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