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钒钛产业园区创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钒钛产业园区创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攀办发〔2012〕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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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4-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钒钛产业园区创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攀办发〔2012〕31号
市级有关部门,钒钛产业园区管委会:
《攀枝花钒钛产业园区创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攀枝花钒钛产业园区创建国家级
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四川攀枝花钒钛产业园区创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制定本实施工作方案。
一、创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目的和意义
围绕打造“中国钒钛之都、建设阳光花城、打造四川南向门户”的战略部署,抓住国家外贸转型升级专业型示范基地落户攀枝花钒钛产业园区的有利时机,积极创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对推动攀枝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高附加值产业,提升钒钛产业档次,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创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就是要把攀枝花钒钛产业园区打造成全国知名的、有影响力的国家级园区,积极推动早日把攀枝花建设成为对外开放的窗口和外向型经济的基地,成为四川乃至西部地区最具经济活力的地区之一。
二、成立创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领导小组
成立攀枝花钒钛产业园区创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张剡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市委副书记赵辉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常委许健民、副市长李章忠、刘建明担任,成员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唐成斌、市商务和粮食局、攀枝花钒钛产业园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科技局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粮局,负责综合协调、联系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唐成斌、市商粮局局长陈远俊、钒钛园区管委会主任熊启高兼任,副主任由钒钛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陈勇、市商粮局副局长白朝聪担任。
三、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申报
(一)申报程序
由市政府向省政府提出创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请示,经省政府书面征求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省住建厅、省环保厅等五部门对创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意见,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国务院审批。
(二)资料准备
1.请示文本:由钒钛产业园区、市商粮局牵头起草创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请示(附下述申报材料中的《钒钛产业园区经济社会综合发展情况》),报市政府审定同意后,由市政府正式向省政府提出。
2.申报材料:
(1)钒钛产业园区经济社会综合发展情况
包括钒钛产业园区基本情况、产业发展状况、产业特点、土地集约利用、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社会责任等内容。
(2)九大类证明文件:(所有证明材料应是含文头和文号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①钒钛产业园区通过清理整顿审核及公告的证明文件。
②批准钒钛产业园区设立的省、市人民政府文件,钒钛产业园区管理体制、机构设置、主要职责、人员编制和财政体制等的批准文件及情况说明。
③省、市政府出具的钒钛产业园区在本省的综合实力排名情况证明文件。
④省、市商务主管部门、统计部门、人事部门、海关、税务、财政部门、环境保护部门、知识产权部门出具的钒钛产业园区上年度主要经济指标(附表2,所有指标必须达标)。
⑤钒钛产业园区城市规划,工业、仓储、房地产等各类规划用地的比例、钒钛产业园区批准文件和文本、说明书、图纸等,由钒钛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和市住建局负责,并附省级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钒钛产业园区依法实施城市规划管理的证明文件。
⑥省、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对钒钛产业园区创建用地情况的审核报告,主要包括:钒钛产业园区依法依规用地情况;钒钛产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结果确认,并附:钒钛产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评价指标汇总表(《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规程》表FD、钒钛产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潜力汇总表《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规程》表GD)。
⑦经省、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验收的钒钛产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
⑧省、市环保部门出具的钒钛产业园区环境保护执行情况证明文件。
⑨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钒钛产业园区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的证明文件。
四、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钒钛产业园区创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落实,并指派专人负责,2012年4月9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联络员名单;要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申报资料准备迅速、内容完善;要加强上下沟通和横向联系,积极协调省级和国家对口部门,多渠道争取上级部门对创建工作的支持,同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各自工作开展情况。
(二)2012年4月底前召开创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启动工作会,正式启动创建工作。
(三)2012年5月底前向省政府报送关于创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请示。市政府办公室做好同省政府办公厅的沟通工作,力争早日将创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列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议题。市商粮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要积极联系省级对口部门,争取省级部门支持我市的创建工作。
(四)2012年7月底前,攀枝花钒钛产业园区按照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申报要求准备好所有申报材料,各成员单位按领导小组的要求报送证明文件和申报材料。
附件:1.攀枝花创建国家级经开区工作责任表
2.申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指标标准
3.申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指标说明
附件1:
攀枝花创建国家级经开区工作责任表
序号创建工作任务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对口部门
1创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请示报送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市政府唐成斌省政府
2省级部门回复省政府支持园区创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意见市商粮局陈远俊省商务厅
市发改委覃发树省发改委
市国土局邓浙林省国土厅
市住建局刘志君省住建厅
市环保局肖光辉省环保厅
3编写钒钛产业园区经济社会综合发展情况钒钛产业园区熊启高-
4取得九大类证明文件①钒钛产业园区通过清理整顿审核及公告的证明文件钒钛产业园区熊启高-
②批准钒钛产业园区设立的省(区、市)人民政府文件,开发区管理体制、机构设置、主要职责、人员编制和财政体制等的批准文件及情况说明钒钛产业园区熊启高-
③省(区、市)政府出具的钒钛产业园区在本省的综合实力排名情况证明文件钒钛产业园区熊启高_
④省(区、市)商务主管部门、统计部门、人事部门、海关、税务、财政部门、环境保护部门、知识产权部门出具的钒钛产业园区上年度主要经济指标人均地区生产总值(GDP)市统计局徐翠省统计局
人均工业增加值市统计局徐翠省统计局
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市统计局徐翠省统计局
年度税收收入市财政局刘元海省财政厅
年度进出口总额市商粮局陈远俊成都海关
累计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市商粮局陈远俊省商务厅
高新技术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市统计局
市科技局徐翠
罗军省统计局
省科技厅
拥有专利数市科技局丁建高省科技厅
科技研发(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市统计局徐翠省统计局
大专以上学历就业人口占就业总人口比重市统计局徐翠省统计局
用地符合所在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应符合相关要求市国土资源局邓浙林国土部
建设用地范围和用地性质应符合所在城市总体规划市住建局刘志君住建部
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市环保局
市统计局肖光辉
徐翠省环保厅
省统计局
单位工业增加值水耗市环保局
市统计局肖光辉
徐翠省环保厅
省统计局
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市环保局肖光辉省环保局
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硫排放量市环保局
市统计局肖光辉
徐翠省环保厅
省统计局
单位生产总值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市环保局
市统计局肖光辉
徐翠省环保厅
省统计局
钒钛产业园区污染事故发生率市环保局
市统计局肖光辉
徐翠省环保厅
省统计局
社保覆盖率市人社局
市统计局刘忠杰
徐翠省人社厅
省统计局
亿元GDP安全事故死亡率市统计局徐翠省统计局
⑤钒钛产业园区城市规划,工业、仓储、房地产等各类规划用地的比例、钒钛产业园区批准文件和文本、说明书、图纸等,由钒钛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或相应管理机构和所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共同出具,并附省级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钒钛产业园区依法实施城市规划管理的证明文件钒钛产业园区
市住建局熊启高
刘志君省住建厅
⑥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对钒钛产业园区升级用地情况的审核报告,主要包括:钒钛产业园区依法依规用地情况;钒钛产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结果确认,并附具: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评价指标汇总表(《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规程》表FD、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潜力汇总表(《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规程》表GD市国土资源局邓浙林省国土厅
⑦经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验收的钒钛产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市国土资源局邓浙林省国土厅
⑧省(区、市)环保部门出具的钒钛产业园区环境保护执行情况证明文件市环保局肖光辉省环保厅
⑨省(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关于钒钛产业园区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的证明文件市人社局刘忠杰省人社厅
5联系协调国家对口部门,取得国家部委支持钒钛产业园区升级请示的批件市商粮局陈远俊商务部
市发改委覃发树国家发改委
市国土资源局邓浙林国土部
市住建局刘志君住建部
附件2:
申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指标标准
类别名称单位标准
一、经济发展1.人均地区生产总值(GDP)万元3
2.人均工业增加值万元5
3.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2
4.年度税收收入亿元2
5.年度进出口总额亿美元1
6.累计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亿美元
2
二、科技创新7.高新技术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20
8.拥有专利数个≥50
9.科技研发(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1–2.5
10.大专以上学历就业人口占就业总人口比重%10–20
三、集约节约用地符合所在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应符合相关要求,由国土资源部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审核。
建设用地范围和用地性质应符合所在城市总体规划,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进行审核。
11.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吨标煤/万元≤1(每年适当调整)
12.单位工业增加值水耗M3/万元≤15(每年适当调整)
四、生态环保13.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100
14.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硫排放量Kg/万元≤1.5(每年适当调整)
15.单位生产总值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Kg/万元≤0.7(每年适当调整)
16.开发区污染事故发生率%0
五、社会责任17.社保覆盖率%80–100
18.亿元GDP安全事故死亡率%≤1
附件3:
申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指标说明
一、经济发展(产业聚集、结构调整)
(一)人均地区生产总值(GDP):是指报告年度开发区年末就业人口人均创造的地区生产总值。(GDP数据来源:统计部门)
(二)人均工业增加值:是指报告年度开发区年末就业人口人均创造的工业增加值。(数据来源:统计部门)
(三)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是指报告年度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包括金融服务、现代物流、商贸会展和科教文卫)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数据来源:统计部门)
(四)年度税收收入:是指报告年度开发区国家税收部门以及地方税收部门所征收的所有税收,不包括关税和海关代征的其他税收。(数据来源:税务、财政部门)
(五)年度进出口总额:是指报告年度开发区进口和出口的总额。(数据来源:海关)
(六)累计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是指开发区累计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的数额。(数据来源:商务部门)
二、科技创新
(七)高新技术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是指报告年度开发区经省级科技部门批准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单位)的产值占该开发区工业总产值的比重。(数据来源:统计部门)
(八)拥有专利数:是指开发区拥有国家授权专利的总数。(数据来源:知识产权部门)
(九)科技研发(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是指报告年度企业实际支出的全部科技活动费用,包括非科研渠道经费实际用于科技活动的支出,不包括生产性支出和归还贷款支出。(数据来源:统计部门)
(十)大专以上学历就业人口占就业总人口比重:是指报告年度开发区大专以上学历的就业人员占开发区所有就业人员的比重。(数据来源:统计部门)
三、集约节约
(十一)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吨标煤/万元):是指报告年度开发区产生万元工业增加值所消耗的用于工业生产的各种能源的总量。(数据来源:环保、统计部门)
(十二)单位工业增加值水耗(立方米/万元):是指报告年度开发区产生万元工业增加值所消耗的新鲜水量。(数据来源:环保、统计部门)
四、生态环保
(十三)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是指开发区当年设立的应进行环评的建设项目总数中,实际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项目数所占的百分比。(数据来源:环保部门)
(十四)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硫排放量(千克/万元):是指报告年度开发区产生万元生产总值向大气中排放的S02量。(数据来源:环保、统计部门)
(十五)单位生产总值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千克/万元):是指报告年度开发区产生万元生产总值所排放的化学需氧量,包括工业源和生活源污染物排放量的总和。(数据来源:环保、统计部门)
(十六)开发区污染事故发生率:是指报告年度开发区发生污染事故的概率。(数据来源:环保、统计部门)
五、社会责任
(十七)社保覆盖率:是指报告年度开发区参加社会保险的国劳动人数占开发区全部劳动者的比率。(数据来源:人事、统计部门)
(十八)亿元GDP安全事故死亡率:是指报告年度开发区每生产1亿元GDP过程中,因安全事故导致死亡的人数。(数据来源:统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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