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项目攻坚年”考核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遂府办函〔2010〕271号
颁布日期:2010-12-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项目攻坚年”考核办法的通知

遂府办函〔2010〕27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各级各部门“项目攻坚年”取得的成果,对市政府办《关于印发遂宁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考核评价办法(暂行)的通知》(遂府办发〔2009〕16号)的有关事项作适当的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考核内容

(一)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二)今年5月、7月、11月全市集中举行的开工项目。

二、调整考核评分办法

(一)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考核。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下达2010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的通知》(遂委办〔2009〕214号)为依据,对市政府办《关于印发遂宁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考核评价办法(暂行)的通知》(遂府办发〔2009〕16号)文件要求作适当调整,主要考核项目配套服务和项目建设投资两大体系,具体评分办法不变。

(二)今年5月、7月全市集中举行的开工3000万元以上项目没有进行主体工程建设的1个项目扣1分;11月集中开工的3000万元以上项目业主未进场的1个项目扣1分。

各项得分加总后计入重点项目考核得分。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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