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自治州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博州政办发〔2015〕33号
颁布日期:2015-04-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自治州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自治州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4月23日

自治州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为切实做好自治州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圆满完成“十二五”减排目标任务,按照与自治区人民政府签订的“十二五”总量目标责任书和《博州“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2011-2014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完成情况

2011—2014年,我州累计完成减排工程55个(其中自治州“十二五”规划项目40个、新增减排项目15个),实现削减化学需氧量12815吨、氨氮138吨、二氧化硫1358吨、氮氧化物883吨。

化学需氧量(吨)

氨氮(吨)

二氧化硫(吨)

氮氧化物(吨)

博乐市

8929

96

394

462

精河县

3116

0.35

200

19

温泉县

304

3

阿拉山口市

465

38

764

69

淘汰超标排放机动车辆

333

合计

12815

138

1358

883

其中,2014年自治州共实施减排项目32个,实现削减化学需氧量579吨、氨氮94吨、二氧化硫246吨、氮氧化物600吨。

二、2015年总量控制目标及重点减排项目

2015年化学需氧量绩效考核控制目标为7.1公斤/万元,氨氮为0.39公斤/万元,二氧化硫为6.75公斤/万元,氮氧化物为7.8公斤/万元。计划实施减排项目13个(其中2014年结转项目11个、淘汰超标排放机动车项目1个、新增项目1个),预计实现削减化学需氧量1019.26吨、氨氮108.78吨、二氧化硫1597.3吨、氮氧化物3297吨。具体减排项目如下:

㈠废水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2015年计划实施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项目5个。预计可削减化学需氧量1019.26吨、氨氮108.78吨。

1.工程治理减排项目1个。完成新疆金天海工贸发展有限公司浆粕行业一级提标改造工程。预计削减化学需氧量12吨(详见附件1)。

2.污水综合利用工程减排项目1个。督促精河县污水处理厂及污水再生利用工程建成并稳定运行。预计可削减化学需氧量751.1吨、氨氮82.6吨(详见附件2)。

3.农业源减排项目3个。督促博乐市青得里乡顾里木图路三村肉牛育肥厂、博乐市齐国强养猪场通过干清粪+农业综合利用方式处理养殖废弃物;督促博乐市小营盘镇哈热根特托哈村养殖小区加快有机肥厂建设,推进粪便综合利用,减少环境污染。预计可削减化学需氧量256.16吨、氨氮26.18吨(详见附件5)。

㈡废气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2015年计划实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项目8个(其中,7个为2014年结转项目、1个为新增项目)。预计可削减二氧化硫1597.3吨、氮氧化物3297吨。

⒈工程治理减排项目6个。督促腾博热力公司在线烟气监测设备正常运行,预计削减二氧化硫881.3吨;加强精河县昆仑水泥有限公司、精河县博海水泥有限公司和博乐市中博水泥有限公司脱硝设施监管,监督其在线设备正常运行,预计削减氮氧化物1815吨;监督精河县环城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烟气在线监测设施稳定运行,预计削减二氧化硫17吨;督促中粮屯河博州糖业有限公司完善脱硫设施。预计削减二氧化硫98吨(详见附件4)。

⒉关停项目1个。督促博圣酒业酿造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10月整厂拆除,搬迁至工业园区。预计削减二氧化硫601吨(详见附件3)。

⒊机动车减排。加快推进机动车尾气检测站建设和验收,确保上半年投入运行。对淘汰超标排放机动车辆减排进行确认,开展机动车尾气检测、发放机动车“黄绿标”及“黄标车”限行工作;对淘汰车辆开具注销证明。预计可削减机动车氮氧化物1482吨(详见附件6)。

三、保障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人民政府对辖区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污染减排工作负总责,排污单位为污染减排实施主体。建立健全州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县市人民政府具体抓、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

州环保局负责督导各县市污染减排工作。对落实减排不力的,提出处理意见,检查结果及时向州人民政府汇报,并向各县市及责任单位通报;负责排污单位及减排项目环境监察监测;督促、指导减排企业建立减排档案。

州发改委负责严把国家产业政策关口,提高门槛,防止能耗高、污染重的落后项目落地;推动清洁能源的普及使用;落实差别电价政策,提高高耗能产品差别电价标准。

州经信委负责工业企业落后产能、工艺清查,对列入国家、自治区关闭淘汰名单的工业企业实施关闭,杜绝死灰复燃。

州住建局负责抓好天然气入户、集中供热、城市污水设施建设、建筑节能等重点节能减排工程;重点督促阿拉山口市和精河县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监管博乐市污水处理厂及温泉县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州公安局负责达到年限的营运车辆强制报废;凡申请转入博州的机动车,必须达到国家机动车国Ⅳ或国Ⅳ以上标准,不达标的不予办理转入业务;积极推进车辆环检、路检、路查和限行工作。

州畜牧兽医局负责全州畜禽养殖业排查,督促各县市及畜禽养殖企业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及《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开展污染治理。

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园区环境整治主体责任,会同环保部门和博乐市、精河县继续抓好五台工业园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园区企业排放持续降低、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完成水泥生产企业氮氧化物减排任务。

州招商局要注重招商引资质量,提高招商门槛,严禁引入污染严重、资源浪费和高能耗企业。

州统计局负责建立绿色GDP统计核算机制,不能落实污染治理设施、资源浪费大、污染严重的企业产值不纳入各县市GDP统计,并对全州及各县市GDP能耗情况进行内部通报。

财政部门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和企业争取减排项目和治理资金,为减排重点工程提供资金支持。

国土资源、工商、税务、电力等部门对新建企业排污不达标或排污企业整改不到位的,不批地、不发证、不供电,对实施关闭的企业吊销相关证照、停止电力供应。

㈡提高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把好项目准入关,狠抓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确保新建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按照分区控制的要求,严格新建项目选址,优化工业结构及工业园区布局。

㈢加强重点环境控制区保护力度。保持大气控制区现有污染物排放水平;不得在水环境重点控制区新建排放污染物的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做到只减不增;不得在地下水富藏区等地下水控制区内设置废水排放口,实现污染物零排放。

㈣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建设项目“未批先建”、“久试不验”,长期以试生产为名规避竣工环保验收、污染治理设施未建成就擅自投入生产等违法行为,坚决查到底、罚到位。对超标排污、私设暗管偷排偷放、污染物直排、超标排入下水道危及城镇污水处理厂安全运行的,一律予以高限处罚,加倍征收排污费,并严肃处理企业责任人,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不能稳定达标、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或擅自闲置污染治理设施的排污企业,严厉打击,严肃查处。对污染治理设施已完成并投入使用的污染减排工程,加强后续督查管理力度,确保正常稳定运行;加强己安装在线监测设施日常管理,确保监测数据真实有效;对已关闭的项目,加强后续执法检查力度,防治死灰复燃。

㈤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继续完善和落实鼓励、支持企业治理、整合、技改、淘汰落后产能的财税政策。将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纳入重要民生工程,加大财政支持;加快制定促进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从源头削减污染物;对产业政策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高耗能、高耗水企业实施惩罚性电价、水价政策;加强排污费征收管理,实现足额征收。

㈥加大督查力度。结合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5年主要污染物减排重点项目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博州政办督查〔2015〕1号)要求,各县市要组织专班,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对减排设施建设进度缓慢的,要查找原因,制定措施,帮助和协调解决企业减排设施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对消极应付、故意拖延、拒不采取任何减排措施的,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未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其新建、改扩建项目一律不批;对未完成减排任务的县市,实行环评限批。同时,自治州将按照《自治区环保厅环境保护约谈办法(试行)》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县市、部门进行约谈;年底,自治州将对各县市及相关单位污染减排工作进行查访核验,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㈦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大力开展新修订《环保法》的宣传活动,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开展形式多样的总量控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污染减排认识,使污染减排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各界依法有序监督环保工作。

附件:⒈博州2015年工业企业污水治理减排项目表

⒉博州2015年污水综合利用工程减排项目表

⒊博州2015年企业关停减排项目表

⒋博州2015年工业企业废气治理减排项目表

⒌博州2015年农业源减排项目表

⒍博州2015年氮氧化物(其它)减排项目-机动车表

附件1

博州2015年工业企业污水治理减排项目表

序号

企业名称

减排措施

减排措施落实时间

预计化学需氧量削减量(吨/年)

预计氨氮削减量(吨/年)

预计二氧化硫削减量(吨/年)

预计氮氧化物削减量(吨/年)

责任单位

监管部门

备注

1

新疆金天海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浆粕行业提标改造工程

12月

12

0

精河县

人民政府

州环保局

2014年自治区新增项目

附件2

博州2015年污水综合利用工程减排项目表

序号

企业名称

减排措施

减排措施落实时间

预计化学需氧量削减量(吨/年)

预计氨氮削减量(吨/年)

预计二氧化硫削减量(吨/年)

预计氮氧化物削减量(吨/年)

责任单位

监管部门

备注

2

精河县污水处理厂

厌氧-好氧(A/O)工艺

6月

751.1

82.6

精河县

人民政府

州住建局

2011年未完成目标责任书项目

附件3

博州2015年企业关停减排项目表

序号

企业名称

减排措施

减排措施落实时间

预计化学需氧量削减量(吨/年)

预计氨氮削减量(吨/年)

预计二氧化硫削减量(吨/年)

预计氮氧化物削减量(吨/年)

责任单位

监管部门

备注

3

新疆博圣酒业酿造有限责任公司

关停

10月

601

博乐市

人民政府

州经信委

附件4

博州2015年工业企业废气治理减排项目表

序号

企业名称

减排措施

减排措施落实时间

预计化学需氧量削减量(吨/年)

预计氨氮削减量(吨/年)

预计二氧化硫削减量(吨/年)

预计氮氧

化物削减量(吨/年)

责任单位

监管部门

备注

4

新疆腾博热力公司

双碱法烟气脱硫

3月

881.3

博乐市人民政府

州环保局

2014年未完成自治区项目

5

中博水泥有限公司

脱硝工程

3月

379

博乐市人民政府

州环保局、五台工业园区管委会

2014年未完成自治区项目

6

精河县昆仑水泥有限公司

脱硝工程

3月

632

精河县人民政府

州环保局、五台工业园区管委会

2014年未完成自治区项目

7

博海水泥有限公司

脱硝工程

3月

804

精河县人民政府

州环保局、五台工业园区管委会

2015年新项目

8

中粮屯河博州糖业有限公司

脱硫工程

3月

98

博乐市人民政府

州环保局

9

精河县环城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双碱法烟气脱硫

9月

17

精河县人民政府

州环保局

合计

996.3

1815

附件5

博州2015年农业源减排项目表

序号

企业名称

减排措施

减排措施落实时间

预计化学需氧量削减量(吨/年)

预计氨氮削减量(吨/年)

预计二氧化硫削减量(吨/年)

预计氮氧化物削减量(吨/年)

责任单位

监管部门

备注

10

博乐市齐国强养猪场

干清粪+农业利用

7月

14.24

0.15

博乐市

人民政府

州畜牧兽医局

2014年未完成自治区项目

11

博乐市青得里乡顾里木图路三村肉牛育肥厂

干清粪+农业利用

7月

2.88

0.43

博乐市

人民政府

州畜牧兽医局

2014年未完成自治区项目

12

博乐市小营盘镇哈热根特托哈村养殖小区

干清粪+生产有机肥

7月

239.04

25.6

博乐市

人民政府

州畜牧兽医局

2014年未完成自治区项目

合计

256.16

26.18

附件6

博州2015年氮氧化物(其它)减排项目-机动车表

序号

企业名称

减排措施

减排措施落实时间

预计化学需氧量削减量(吨/年)

预计氨氮削减量(吨/年)

预计二氧化硫削减量(吨/年)

预计氮氧化物削减量(吨/年)

责任单位

监管部门

备注

13

淘汰超标排放机动车辆

6月

1482

各县市

人民政府

州公安局牵头、商务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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