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和田地区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行署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8-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和田地区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有关部门,驻和有关单位:

《和田地区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和田行署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和田地区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确保在全地区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扎实有效,切实保障好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由地区卫生局牵头,地区工商、质监、食药监、疾控、农业、畜牧兽医、盐务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于8月21日起对全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大检查。组长由行署副专员何军同志担任。检查组下设三个小组,小组长由各相关部门负责领导担任,成员由各相关部门业务骨干担任。地区卫生、工商、质监、食药监、疾控、畜牧兽医等部门各安排1辆工作车,于8月21日17:00(北京时间)在行署集中后统一出发。

第一组(洛浦县、策勒县、于田县、民丰县)

组长:司建林地区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阿不都哈瓦尔•托乎提地区畜牧兽医局纪检组长

成员:依巴迪古丽•巴拉提地区工商局食品科科长

阿力甫•肉斯坦木地区农业局能源科科长

凯撒尔•买提肉孜地区卫生局干部

王虎地区质监局干部

刘润喜地区食药监局干部

买买提•阿不拉地区盐务局干部

第二组:(和田市、和田县及地区企业)

组长:鲁为疆地区工商局副局长

成员:陈庆春地区盐务局盐政科科长

李鑫地区质监局标准化科副科长

早尔古丽•阿不力孜地区疾控中心公共卫生科副科长

陈刚地区种子站办公室主任

令狐燕地区食药监局干部

伊力哈木•巴拉提地区畜牧兽医局干部

第三组:(墨玉县、皮山县)

组长:买买提江•吾不力哈斯木地区质监局副局长

成员:刘太学地区农广校副校长

刘连波地区工商局干部

艾尼瓦尔•卡马力地区食药监局干部

吐尔洪•吐逊地区疾控中心干部

张爱民地区畜牧兽医局干部

党福元地区盐务局干部

二、相关要求

(一)各县市要认真结合《关于在全地区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和行办发明电〔2011〕219号)精神,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立即成立相应机构,认真开展各项食品安全监管和自查工作,努力配合好地区食品安全联合检查组开展业务指导工作,要在“全覆盖”上下功夫,做到不留任何一个死角,坚决消除食品安全监管盲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各族人民群众食品卫生安全。

(二)地区食品安全联合检查组各成员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从指挥,严明纪律,加强协调配合,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要强化对无证经营食品违法活动的查处力度,坚持抓源头、抓重点,一经查实,坚决予以取缔。同时,要认真做好“回头看”工作,确保各县市食品安全整改落实到位。

(三)地区食品安全联合检查组要加强信息沟通,坚持信息定期上报制度。各检查小组每两天要将工作开展情况通过信息简报的形式,上报行署办公室和地区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区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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