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和田市新一轮退耕还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和市政办〔2015〕5号
颁布日期:2015-02-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和市政办〔2015〕5号

关于印发《和田市新一轮退耕还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市直各相关单位:

和田市是沙化土地最严重的地区之一。国家实施的新一轮退耕还草项目是一项重要的生态工程,也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工程的实施对于促进和田市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优化产业结构、增加农牧民就业、拓展增收渠道,具有重要而深远的现实意义。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西部〔2014〕1772号)、自治区《关于做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14〕11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和田市新一轮退耕还草方案。

一、重要意义和紧迫性

和田市产业基础薄弱,发展水平较低,饲草资源日趋紧张,草畜矛盾突出。随着和田市农业种植结构调整,秸杆农作物的种植面积在逐渐减少,农田饲草料产量远远满足不了现实需要。为加速农牧业现代化发展步伐,丰富农业结构内容,确保大农业产业的科学性、合理性,更要不断地夯实农牧业现代化的基础。

二、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坚持科学发展观,在全面实施新一轮退耕还草生态建设的基础上,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遵循生态优先、高效节水、综合治理、协调发展、兼顾效益的原则,借鉴国内外退耕还草的先进成果和实用技术,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源培育为基础,以突出区域为特色,大力发展退耕还草和畜牧业规模养殖,走出一条生态治理与区域经济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之路,促进社会经济快速协调发展。

三、新一轮退耕还草建设内容

(一)建设规模

根据和田市国土资源局提供的第二次全国土地资源调查数据,到2020年和田市需要退耕还草面积1.2万亩,(2015年0.24万亩、2016-2020年每年0.19万亩),全部是严重沙化耕地,重要水源地的15—25度坡耕地,需国土、农业、林业、水利、畜牧等有关部门研究划定范围,再实施退耕还草项目。优先安排符合退耕条件,群众退耕积极性高,前期工作准备充分的地方。

(二)补助政策

1、补助资金。对退耕还草和实施林下种草模式的退耕农户补助标准是每亩800元,补助期限3年,第一年兑现500元(其中种苗种草费120元由政府统一安排)、第三年兑现300元。根据上述补助政策,中央财政共需安排新一轮退耕还草补助资金960万元。

申请自治区对和田地区给予差别化补助政策,在国家补助标准的基础上,自治区财政按700元/亩标准给予配套补助。

2015年退耕还草面积0.24万亩。(计划实行团结新村613亩、伊里奇100亩、肖尔巴格100亩、拉斯奎200亩、吐沙拉300亩、玉龙喀什300亩、吉亚500亩、阿克恰勒287亩)补助标准是每亩800元,补助期限3年,第一年兑现500元(其中种苗种草费120元由政府统一安排)、第三年兑现300元。根据上述补助政策,中央财政共需安排新一轮退耕还草补助资金192万元。

申请自治区对和田地区给予差别化补助政策,在国家补助标准的基础上,自治区财政按700元/亩标准给予配套补助。自治区财政配套共需安排和田市新一轮退耕还草补助资金168万元。

申请自治区财政配套工作经费市按15元/亩补助,申请一次性补助工作经费3.6万元。

2、补助方式。采取直补的形式直接补助到农户。

3、自治区财政配套工作经费。申请自治区财政配套工作经费按15元/亩补助,申请一次性补助工作经费18万元(1.2万亩)。

四、工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

退耕还草生态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为做好此项工作,特成立和田市退耕还草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买买提艾沙.肉孜市委常委

副组长:刘文彬副市长

成员:艾则孜•托合提畜牧兽医局局长

赵智农办主任

钟鸣发改委党委书记、主任

王锋文广局局长

李刚财政局副局长

孙义选国土资源局局长

艾则孜•多来提农业局局长

艾尼瓦尔•卡斯木林业局局长

尹合国水利局局长

戴勇智审计局局长

刘俊清档案局局长

尼加提•尼亚孜拉斯奎镇镇长

吾吉阿布拉•沙拉艾合买提玉龙喀什镇镇长

吾买尔江•依斯拉木提吉亚乡乡长

买买提阿不拉•买托合提吐沙拉乡乡长

闫先明伊里其乡乡长

艾尔肯•木沙肖尔巴格乡乡长

阿卜力米提•阿卜杜喀迪尔古江巴格乡乡长

买吐送•吉力力阿克恰勒乡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畜牧兽医局,负责退耕还草生态工程建设的具体规划和产业布局,协调各部门统一开展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畜牧局局长艾则孜•托合提同志兼任,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1、新一轮退耕还草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研究解决新一轮退耕还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负责地方配套及工作经费的落实。

(3)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召开相关会议,检查、督促、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职责。

(4)检查新一轮退耕还草建设质量和进度。

(5)审查、批准新一轮还林还草建设预算和竣工决算。

(6)负责新一轮退耕还草工作的其它善后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承担新一轮退耕还草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日常工作。

(2)负责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参加新一轮还林还草建设选址、规划及施工计划的落实。

(3)负责牵头组织具有相应资质以上的设计单位编制新一轮退耕还草实施方案。

(4)负责编制新一轮退耕还草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报表。

(5)对资金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

(6)对新一轮退耕还草建设进行全过程的跟踪监督和管理。

(7)组织新一轮退耕还草工程建设。

(8)参与新一轮退耕还草建设进度检查、竣工验收。

(9)负责收集和编制新一轮退耕还草建设项目竣工资料,组织竣工验收。

(10)负责监督把各年度的补助项目资金下拨到各乡(镇),补助项目资金具体由乡(镇)自行兑现。

3、各有关部门职责:

发改委:负责牵头编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划及年度实施方案,牵头组织搞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计划指标的申报,在实施中组织搞好监管和督查。

文广局:负责做好新一轮退耕还草工作的宣传工作,扩大群众知晓率。

财政局:负责搞好资金拨付、监督,保障前期工作经费和实施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及时下拨到位。

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抓好退耕还草系列工程各个环节的工作,组织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

国土局:负责提供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25度以上坡耕地的第二次土地详查卫星图班资料、地形图、相关统计表格和软件使用指导,配合搞好农民意愿摸底调查、规划设计等各项工作。

林业局:负责组织实施新一轮退耕还草和林草结合种草部分工程。

审计局:负责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项目资金审计。

农业局:协助做好新一轮退耕还林(草)的相关工作。

水利局:参与新一轮退耕还林(草)的相关工作。

档案局:负责指导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档案建立等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农牧民安排退耕还草土地面积。

(三)加强项目资金和档案管理

1、资金管理。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局统一管理支付,项目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2、档案管理。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作领导小组项目管理办公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档案部门的要求,对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档案提出统一的建立和管理要求。市按照要求,在实施过程中及时收集整理资料,认真做好档案管理工作,使档案系统统一,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档案部门的相关要求。

(四)经费保障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经费具体由自治区财政按照15元/亩的标准进行配套,地区财政按1元/亩的标准配套,工作经费主要用于退耕地面积测量、作业设计、技术指导、检查验收、资料打印装订、规划成果审查、档案管理等费用的支出。

和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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