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地区行署2015年廉政工作会议的通知
关于召开地区行署2015年廉政工作会议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 | 文号:吐地行办传〔2015〕16号 ---|--- 颁布日期:2015-02-13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召开地区行署2015年廉政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单位: 地区行署
关于召开地区行署2015年廉政工作会议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 | 文号:吐地行办传〔2015〕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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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2-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召开地区行署2015年廉政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单位:
地区行署定于2015年2月16日10∶30(北京时间)召开行署2015年廉政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自治区纪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4年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2015年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会议地点
行署机关1号楼2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1、地区行署领导、秘书长、副秘书长。
2、邀请地区纪委领导一名。
3、各县(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县(市)长。
4、地区发改委、经贸委、教育局、科技局、民宗委、公安局、安全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商务局、文广局、外办、审计局、国资委、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统计局、旅游局、林业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国税局、信访局、人防办、金融办、煤炭局、食药监局、农机局、文物局、招商局、供销办事处、党史办、地震局、气象局等单位主要领导各1名。
四、有关要求
1、请托克逊县人民政府、地区监察局、住建局提前做好大会交流发言的准备工作。地直部门发言控制在5分钟以内,托克逊县人民政府发言控制在8分钟以内。
2、请吐鲁番日报社、吐鲁番电视台、吐鲁番广播电台各安排1名记者参加会议报道。
3、所有参会人员提前5分钟进入会场签到,会议期间保持会场秩序。
4、请各县(市)、各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于2015年2月15日13∶00前报行署办公室文秘科,联系电话:8520949,8529629(传真)。
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
201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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