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徐旭昶等5位海外侨胞港澳同胞爱乡楷模荣誉称号的批复

颁布单位:浙江省人民政府文号:浙政函〔2016〕58号
颁布日期:2016-04-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徐旭昶等5位海外侨胞港澳同胞爱乡楷模荣誉称号的批复

浙政函〔2016〕58号

省外侨办:

你办《关于授予徐旭昶等五位海外侨胞、港澳同胞浙江省“爱乡楷模”荣誉称号的请示》(浙外侨侨内〔2016〕1号)收悉。为感谢海外侨胞、港澳同胞捐资捐物,支持我省各项事业的发展,同意授予徐旭昶、胡岚、王伟东、李本俊、池士勳等5位海外侨胞、港澳同胞浙江省“爱乡楷模”荣誉称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延伸阅读

定西市城市规划实施办法(试行)

关于贯彻国家体委、劳动人事局、财政部《关于印发“运动员退役费”实施办法的通知》的意见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