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化厅关于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376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颁布单位:浙江省文化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4-03-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文化厅关于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376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浙文办提〔2014〕11

管建平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省文化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该提案认真分析了全省文化产业发展当前存在的问题,从构建良好发展环境和发展各具特色的地域文化产业的角度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对我们的现实工作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经研究,我厅提出以下会办意见:

1、以文化产业平台建设为抓手,促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继续抓好中国国际动漫节、中国义乌文化产品交易会两大文化产业交易平台建设,以“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规范化、精品化”的办会思路和“国家层面、国际水准”的目标办好两大会展项目,使我省有创意、有内容、有品质的文化产品有辐射、展示、引领的舞台。

2、推动文化产业立法工作。当前我省文化体制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正在全面深入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势头很好,相比较而言,文化产业在保护知识产权、保障创新、促进发展等许多方面立法滞后,还没有形成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下一步,我们将根据相关部门的安排做好调研工作,推动文化产业立法工作,更好地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以上意见供参考。

浙江省文化厅

2014年3月27日

(联系单位:浙江省文化厅,地址:杭州市曙光路53号,邮编:310013,联系人:赵赋,电话:85215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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