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重点水利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1-10-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重点水利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绍市委发〔2011〕61号)和全市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十二五”期间重点水利工作通知如下。

一、大力加强基础水利建设

1.加快推进水库建设。全面完成新昌县钦寸水库、诸暨市永宁水库、绍兴县夏泽水库等3个大中型水库建设。组织开展上虞市隐潭水库、新昌县镜岭水库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启动建设。

2.加快推进治江围涂和标准海塘建设。完成上虞市世纪丘和世纪新丘5.52万亩滩涂围垦任务,建成沿杭州湾20公里百年一遇标准海塘,加固曹娥江下游两岸55.5公里百年一遇标准堤防。

3.加快推进曹娥江、浦阳江干堤加固工程建设。完成嵊州段、诸暨段等52.6公里钱塘江治理工程,上虞市梁湖砂塘加固工程,嵊州市黄泽江综合整治工程。其中城区防洪能力达到五十年一遇,主要农防堤达到二十年一遇标准。

4.加快推进平原排涝等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绍兴县防洪排涝河道整治一期工程,新三江闸配套河道拓浚工程,上虞市虞北排涝骨干河道整治工程、虞北新东进闸工程及3号闸工程,诸暨市浦阳江,嵊州市城区排涝站改扩建工程。

5.加快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全面完成长诏、陈蔡、丰潭、坂头、安华、门溪等6座大中型水库,11座小(一)型水库,124座小(二)型水库的除险加固工作。

6.加快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工作。全市共治理中小河流64.7公里。其中诸暨市五泄江、开化江、枫桥江治理9.5公里,新昌县新昌江、澄潭江治理15公里,嵊州市黄泽江、长乐江、澄潭江治理40.2公里。

二、大力加强农田水利建设

1.抓好“千万亩十亿方”节水灌溉工程建设。重点抓好上浦闸、陈石、安华、南山、前岩等13个重点灌区的节水改造,改善农田灌溉面积56万亩。

2.抓好农业园区配套水利建设。重点围绕150个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和7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扎实推进配套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区内农田灌排面积全部达到省水利厅确定的旱涝保收标准,骨干灌排渠系建筑物配套率达到100%,工程完好率达到90%以上。

3.抓好“百万亩微喷灌工程”。大力推广应用农业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扩大管道输水和喷微灌面积。优先在设施农业区、饮用水源地、低丘缓坡等地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全市新增喷滴灌面积6.16万亩。

4.抓好小型农村水利建设。完成52条480公里的小流域治理任务,完成1万方以上山塘水库除险加固599座,积极推进平原河网村级河道整治,完成绍兴县、诸暨市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

三、大力加强民生水利建设

1.加强农村饮用水建设。在2013年前,完成39.9万农村人口的安全饮用水建设任务。

2.加强清水工程建设。组织实施鉴湖水环境综合整治、浙东古运河保护治理、绍兴中心城市“六湖”整治等工程建设,规划建设一批滨水生态景观。大力实施河道清污工程,力争通过3年努力,清除全市河道水域各类污泥1340万立方米。切实抓好河道采砂整治,全面完成曹娥江采砂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水土流失治理367平方公里,完成河道沟渠整治1185公里。(清水工程具体工作任务按绍政办发〔2010〕87号文件执行)

3.加强水源保护工作。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后备水源规划区的划定工作,推进一级水源保护区封闭管理,开展汤浦、长诏、南山水库水源安全保障工程建设。建设陈蔡、石壁、南山、丰潭、长诏等水库和乡镇集中式饮水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站。

4.加强防汛非工程措施建设。加强防汛信息化规划和建设,抓好防汛信息化资源整合与共享,对市、县、乡三级会商系统进行全面升级改造,提高防汛工作的信息化水平。组织实施山洪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全面完成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巩固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成果,充分发挥基层防汛防台体系的作用。完善水文站网建设,提高防汛预测预报调度水平。

四、大力推进水利体制机制改革

1.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制定曹娥江、浦阳江和鉴湖水系水量分配方案,建立覆盖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新城)的取用水总量指标体系和相应管理办法。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建立水利、建设、经信等职能部门的联动机制,核定取水户计划用水量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加强对重点行业和用水大户的监督管理。开展水量平衡测试和区域节水考核评估工作,并作为核定取水户计划用水量的主要依据,鼓励取水户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和创建节水型工业园区、企业、学校、灌区、服务业。严格执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从发文之日起,恢复执行水资源费100%收费标准。加大节水技术政策和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力度,逐步淘汰不符合现有节水标准的用水产品和设备。完成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工作,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和年度分解计划,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管理,加强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工作。

2.建立水利稳定投入增长机制。水利建设基金和水资源费足额征收到位,并按规定用于水利建设和水资源管理工作。制定出台土地出让金收益10%部分用于水利建设的相关使用管理制度。每年一季度末,由市财政、水利部门对各县(市、区)和市本级土地出让金提取使用情况进行专门检查,并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专题报告。

3.加强水利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加快引进高学历水利专业技术人才,允许水文水资源、农田水利、水利水电、水工建筑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直接进入事业单位。加强对现有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建立水利专业技术人员三年一轮训的制度。专业技术要求较高的水利事业单位高级职称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比例,可适当提高。

4.加强水利建设管理力量。在沿江、沿海乡镇领导班子中,配备一名具有水利专业或水利工作经历的分管领导。健全完善市、县两级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和水利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按规定核定人员编制,经费由财政全额保障。

5.加强水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流域(区域)水利站和乡镇水利服务机构的人员编制,所需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水利建设管理任务较重的行政村要落实专职水管员,财政给予适当经费补助。新上任的乡镇分管领导和主要村干部上岗前要进行防汛专题培训,有防洪任务的乡镇、村有关干部三年轮训一次。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水利工作的组织领导,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狠抓落实。各县(市、区)、市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具体工作计划,落实具体工作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要切实加强对水利工作的督查考核,建立定期督查机制,及时反馈各项工作任务执行情况。各县(市、区)、市直各开发区(新区、新城)和市级有关部门在每年底前,把当年工作完成情况和下年度工作计划报告市政府;次年一季度,市政府组织对水利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切实加强水利工作宣传,动员全社会参与,增强全社会的水患意识、节水意识,努力营造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十二五”期间重点水利工作任务分解表

二○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

“十二五”期间重点水利工作任务分解表

类别工作任务主要内容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实施时间

大力加强基础水利建设1.新昌县钦寸水库工程集雨面积316平方公里,总库容2.44亿方,坝高64米,坝长290米,输水隧洞长28.9公里,总投资32.76亿元。新昌县政府市发改委、市水利局2010-2015

2.诸暨市永宁水库工程集雨面积73.6平方公里,总库容2308万方,坝高32米,坝长88米,总投资8.07亿元。诸暨市政府2011-2014

3.绍兴县夏泽水库工程集雨面积19.5平方公里,总库容1850万方,坝高43.3米,总投资7.35亿元。绍兴县政府2011-2015

4.上虞市滩涂围垦工程上虞世纪丘2.92万亩和世纪新丘2.6万亩滩涂围垦。上虞市政府2011-2013

5.杭州湾标准海塘工程新建百年一遇标准海塘20公里,其中绍兴县口门丘西段2.1公里、上虞世纪新丘17.9公里。绍兴县政府、

上虞市政府2011-2014

6.海塘除险加固工程海塘加固总长度55.5公里,其中市区马山段5.3公里、滨海新城九四丘1.4公里、上虞曹娥江下游48.8公里百年一遇海塘加固。市水利局、

上虞市政府、

滨海新城管委会2011-2015

7.钱塘江治理工程钱塘江干支流加固52.6公里,其中嵊州市加固曹娥江干堤五十年一遇11.63公里,二十年一遇6.9公里;诸暨市加固浦阳江干堤五十年一遇9.92公里,二十年一遇24.15公里。嵊州市政府、诸暨市政府2011-2015

8.上虞市曹娥江堤防加固工程梁湖砂塘4.4公里五十年一遇、城防七期1公里百年一遇堤防加固。上虞市政府2011-2014

大力加强基础水利建设9.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共治理河道64.7公里。其中诸暨市五泄江、开化江、枫桥江治理9.5公里,新昌县新昌江、澄潭江、新民江治理15公里,嵊州市黄泽江、长乐江、澄潭江治理40.2公里。诸暨市政府、新昌县政府、嵊州市政府2011-2015

10.嵊州市黄泽江综合整治工程新建五十年一遇堤防3.6公里,加固二十年一遇堤防12公里。嵊州市政府2011-2014

11.绍兴县防洪排涝河道整治一期工程拓浚整治河道51.3公里,新建3×8米滨海排涝闸和4×8米节制闸各一座。绍兴县政府2009-2013

12.新三江闸排涝配套河道拓浚工程拓浚外官塘、三江大河、菖蒲娄直江等三江闸上游骨干河道8.5公里,增强平原洪水下泄能力。市水利局、镜湖新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12-2015

13.上虞市平原排涝骨干河道整治工程百崧河、崧沥河、盖北河、东进河、滨江河等57公里河道拓浚整治。上虞市政府2011-2015

14.滨海新城江滨区排涝骨干河道整治工程友谊河、七六丘中心河等河道整治25.8公里。滨海新城管委会2011-2015

15.虞北排涝闸新建外移工程6×6米新东进闸外移及6.3公里河道开挖,5×6米3号闸新建及11公里配套河道开挖。上虞市政府2009-2014

16.排涝站改造工程诸暨市改扩建浦阳江大侣湖、苍象湖、白塔湖等8个国有、20个集体排涝站扩建改造,排涝流量216秒立米。嵊州市新建改建城北、三王、浦口、下南田等排涝站,提高城区排涝能力。诸暨市政府、嵊州市政府2011-2015

大力加强基础水利建设17.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诸暨市陈蔡、安华,嵊州市丰潭、坂头,新昌县长诏、门溪等6座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诸暨市政府、嵊州市政府、新昌县政府2011-2015

18.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11座小(一)型水库、124座小(二)型水库的除险加固,其中绍兴县26座、诸暨市25座、上虞市12座、嵊州市38座、新昌县33座、越城区1座。各有关县(市、区)政府2011-2015

大力加强农田水利建设1.“千万亩十亿方”节水灌溉工程建设重点抓好上浦闸、陈石、安华、南山、前岩等十三个重点灌区的节水改造,改善农田灌溉面积56万亩。各有关县(市)政府2011-2015

2.农业园区配套水利建设重点围绕150个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和7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扎实推进配套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各县(市、区)政府2011-2015

3.百万亩微喷灌工程建设全市新增喷滴灌面积6.16万亩,其中绍兴县0.49万亩、诸暨市1.47万亩、上虞市0.58万亩、嵊州市1.78万亩、新昌县1万亩、越城区0.08万亩、市本级0.76万亩。市水利局、各有关县(市、区)政府2011-2015

4.小型农村水利建设完成52条480公里的小流域治理任务,完成1万方以上山塘水库除险加固599座(越城区14座、绍兴县117座、诸暨市169座、上虞市54座、嵊州市149座、新昌县96座),积极推进平原河网村级河道整治,完成绍兴县、诸暨市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开发区(新区、新城)管委会2011-2015

大力加强民生水利建设1.农村饮用水建设完成39.9万农村人口的安全饮用水建设任务,其中新昌县15万人、嵊州市20万人、上虞市2.62万人、诸暨市1.8万人、绍兴县0.45万人。各有关县(市、区)政府2011-2013

2.清水工程建设实施鉴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偏门至壶觞大桥全长5.6公里河道整治、景观建设等,总投资9.9亿元。市水利局越城区政府、镜湖新区管委会2011-2014

大力加强民生水利建设2.清水工程建设开展浙东古运河保护治理工程,整治河道长约100公里,实施截污、清淤和整治等工程措施,总投资22.5亿元。市水利局、绍兴县政府、上虞市政府、镜湖新区、绍兴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越城区政府2011-2013

实施绍兴中心城市“六湖”整治等工程建设绍兴县政府、市直开发区(新区、新城)管委会市水利局2011-2015

大力实施河道清污(淤)工程,清除全市河道水域各类污(淤)泥1340万立方米,其中市水利局29万方、绍兴县每年100万方、上虞市每年80万方、嵊州市每年50万方、新昌县每年20万方、诸暨市每年50万方、越城区100万方、绍兴高新技术开发区5.7万方、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142万方、镜湖新区132万方。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开发区(新区、新城)管委会2011-2013

切实抓好河道采砂整治工作,全面完成曹娥江采砂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上虞市政府、嵊州市政府、新昌县政府、诸暨市政府市水利局2011-2015

完成水土流失治理367平方公里(绍兴县95.55平方公里、诸暨市91.8平方公里、上虞市46.5平方公里、嵊州市67平方公里、新昌县63.4平方公里、越城区2.8平方公里),完成河道沟渠整治1185公里(绍兴县205公里、诸暨市165公里、上虞市245公里、嵊州市250公里、新昌县200公里、越城区65公里、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15公里、镜湖新区25公里、滨海新城7.5公里、绍兴高新技术开发区7.5公里)。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开发区(新区、新城)管委会2011-2015

大力加强民生水利建设3.加强水源保护工作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后备水源规划区的划定工作,实施一级水源保护区封闭管理,建设汤浦、长诏、南山水库水源安全保障工程。建设陈蔡、石壁、南山、丰潭、长诏等水库和乡镇集中式饮水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站。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水务集团2011-2015

4.加强防汛非工程措施建设开展防汛信息化统一规划和建设,抓好防汛信息化资源整合与共享,对市、县、乡三级会商系统进行全面升级改造,提高防汛工作信息化和自动化水平。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市气象局2011-2013

实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全面完成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各县(市)政府市国土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财政局新昌县2011年10月,其他县(市)2012年4月

全面完成标准化雨量站建设和湄池、黄泽流量站改造,建设市区雨量站、水位站和鉴湖水文站,加强水文测报软件的研制和开发。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2011-2015

大力推进水利体制机制改革1.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年度取用水总量控制工作,按省下达计划,将指标落实到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新城)。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开发区(新区、新城)管委会2011-2015

启动曹娥江、浦阳江和鉴湖水系水量分配工作,编制完成水量分配技术导则。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2011-2012

大力推进水利体制机制改革1.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取水许可登记录入工作,启动开展计划用水管理工作,并制定水资源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市水利局市法制办、各县(市、区)政府2011-2015

建立覆盖市、县(市、区)二级行政区域的用水效率控制指标,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相应控制指标。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开发区(新区、新城)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建设局、市统计局、市水务集团2011-2015

开展水平衡测试和区域节水考核评估工作,启动全市用水定额滚动修编,创建节水型工业园区、企业、学校、灌区、服务业,对创建成绩显著的予以奖励。市水利局、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各县(市、区)政府2011-2015

完成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工作,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和年度分解计划,完成县(市、区)重要水功能区达标率分解工作,各县(市、区)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2011-2015

建立入河排污口数据档案,完善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审批管理和协作机制,规范审批程序。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2012年底前

完善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报告制度和快速应对机制,组织编制重大水污染事件水利应对预案。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2012年底前

2.建立水利稳定投入增长机制。水利建设基金和水资源费足额征收到位,并按规定用于水利建设和水资源管理工作。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市水利局2011-2015

制定出台土地出让金收益10%部分用于水利建设的相关使用管理制度。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市水利局2011年底前

巩固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成果,充分发挥基层防汛防台体系的作用。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开发区(新区、新城)管委会2011-2015

大力推进水利体制机制改革3.加强水利专业队伍建设加快引进高学历水利专业技术人才,允许水文水资源、农田水利、水利水电、水工建筑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直接进入事业单位。加强对现有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建立水利专业技术人员三年一轮训的制度,专业技术要求较高的水利事业单位高级职称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比例,可适当倾斜。市人力社保局、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2011-2015

4.加强水利建设管理和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在沿江、沿海乡镇领导班子中,需配备一名具有水利专业或水利工作经历的分管领导。各县(市、区)政府2011-2015

健全完善市、县两级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和水利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按规定核定人员编制,经费由财政全额保障。市编委办、各县(市、区)政府市水利局2011年底前

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流域(区域)水利站和乡镇水利服务机构的人员编制,所需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水利建设管理任务较重的行政村落实专职水管员。新上任的乡镇分管领导和主要村干部上岗前,要进行防汛培训,有防洪任务的乡镇、村干部五年轮训一次。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201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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