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企业帮扶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企业帮扶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6-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企业帮扶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舟政办发(2012)8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企业帮扶攻坚战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四日
企业帮扶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地帮助企业共克时艰、共渡难关,确保今年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市政府总体工作安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企业为主旨,以解决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提高服务质量为重点,以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为主线,深入基层,服务企业,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积极开展企业帮扶活动,为企业渡难关鼓劲加油,全力推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内容
以帮助企业发展为着力点,实行面上调研指导和点上克难攻坚相结合,宏观引导与微观扶持相结合,扶优扶强与抓大促小相结合,定期服务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完善政策和解决具体问题相结合,逐个剖析,一企一策,急企业之急,帮企业之需,解企业之难。重点做好以下服务工作:
(一)掌握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态势。深入开展“进千企解难题”专项行动,调查了解企业当前面临的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调查研究重点企业、支柱产业发展现状和发展目标,及时掌握产业、行业、企业发展动态,研究促进企业、产业发展的对策措施,确保企业快速健康有序发展。
(二)协调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及时了解重点项目尤其是重大工业项目和企业资金需求,推动银企交流与合作,协调银行给予优质金融服务,为项目融资提供平台。进一步充实应急转贷专项资金,加大力度帮助企业解决到期银行贷款转贷资金周转困难。积极向上争取各类资金补助。
(三)帮助解决企业用地难问题。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的原则,重点保障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重大产业投资项目用地。深入调查现有土地使用情况,鼓励企业依法盘活闲置土地,利用好存量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实现集约节约用地。
(四)指导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矛盾。特别是在煤电油运、品牌建设、技术改造和提升服务质量等方面做好协调和服务。协调解决好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的生产用电问题。大力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形成技术创新的支撑平台,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五)协调解决企业在用工、劳动保障方面的困难和问题。继续发展和完善劳动力市场,建立就业服务体系,统一协调劳动力供求关系,满足企业用工需求。通过“政府搭平台、企业招员工”的方式,建立相对稳定的招聘、培训产业工人平台,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问题。
(六)指导解决企业安全生产问题。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加大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力度,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完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强化相关岗位职工和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不断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职责,强化措施,做好无动力船舶防台风工作。
(七)帮助企业创新发展思路。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协助企业开展发展战略研究,引导企业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调查研究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全面了解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帮助企业把握经济运行宏观走势,及时调整生产经营方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应对风险的能力。
(八)抓好相关政策落实。结合国家和省、市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在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困难、支持鼓励企业开拓市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行政审批环境等方面,加大对企业特别是重点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快研究出台有关促进转型升级、产业集聚、兼并重组、投融资体制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浙商回归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提高政策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九)切实提高服务水平。以开展帮扶活动为契机,积极理顺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落实首问负责制。公开办事程序,简化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形成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机制。严格规范各类涉企收费,进一步落实各项惠企减负政策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三、活动方式与时间安排
活动分三个阶段:
(一)调研服务阶段(4-6月)。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干部按照“进千企解难题”专项行动走访安排,完成企业走访和问题收集工作,对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或提出解决的建议和措施。市、县(区)联动,在全市船舶工业企业和水产加工企业分别开展为期2个月的深入调研,全面了解企业现状及发展思路,分门别类提出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二)集中解决阶段(6月底前)。对走访企业及调研过程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能马上解决的要当场予以解决;需要协调解决的要主动做好协调工作;对难以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需要市政府协调解决的,应及时向上反映,并加强跟踪落实。5月底前,市级各涉企职能部门要将企业帮扶活动情况报送市企业帮扶攻坚行动协调办公室。
(三)督查考核阶段(12月底前)。市企业帮扶攻坚行动协调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对交办的问题解决情况进行督查。今年8月份对全市的帮扶工作组织一次中期检查总结;12月份组织一次全面检查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企业帮扶攻坚行动协调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与“进千企解难题”协调办公室合署),负责全市企业帮扶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等。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帮扶企业健康成长、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高度,将企业帮扶攻坚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参加帮扶工作,深入一线帮助企业研究解决问题。
(二)建立完善机制。各部门要结合部门实际和帮扶企业特点,建立科学有效的会议、沟通、协调、督办、反馈、宣传等工作机制,保障帮扶活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要落实人员、落实责任,多从企业角度出发,多为企业考虑,多出主意,多想办法,争取在最短时间内解决企业存在的问题。
(三)加强协调配合。企业帮扶攻坚行动涉及方方面面,各部门必须加强配合,合力推进。对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属于一个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责任部门要抓紧研究,主动解决;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重大问题、难点问题,需要多个部门共同解决的,要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由主要责任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共同把问题解决好。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部门要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信息沟通、情况报送和协调联络工作,随时收集企业帮扶活动信息,及时总结企业帮扶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定期反映帮扶活动情况,努力营造良好的帮扶活动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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