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公布第五批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事项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政府关于公布第五批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事项的通知

扬府发〔2014〕1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做好“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进一步方便企业、群众和基层单位办事,充分发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功能。根据新一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审核结果,经研究决定,选择第五批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共10项,现予以公布,并从2015年元月1日起进入中心办理。望有关部门认真做好衔接和规范实施工作。

扬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8日

第五批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事项

(行政许可10项)

一、扬州市交通局(1)

1、交通建设项目不招标而直接发包的许可

二、公安局(1)

1、保安员证核发

三、体育局(2)

1、体育类社会团体申请筹备批准

2、经营高危性体育项目许可

四、文物局(2)

1、修缮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许可

2、借用馆藏文物许可

五、商务局(2)

1、设立旧机动车鉴定机构审批

2、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审批

六、房管局(1)

1、物业服务企业三级资质许可

七、统计局(1)

1、统计从业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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