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加快建设体育强市的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7-05-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加快建设体育强市的意见的通知

苏府办〔2007〕8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同意市体育局制定的《关于加快建设体育强市的意见》,现予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五月十一日

关于加快建设体育强市的意见

体育是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大力发展体育事业,对提高全民族健康素质、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有着重要作用和积极意义。自2002年全市体育工作会议召开以来,我市体育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连续获得国家体育总局优秀组织奖;竞技体育实力增强,十六届省运会金牌、奖牌和总分列全省第二,奥运会、亚运会参赛成绩优异;体育竞赛日趋活跃,成功承办了第三届全国体育大会等国内外重大比赛;体育设施加快建设,体育中心全面建成,体育运动学校新校奠基启动;体育产业长足发展,体育彩票销售总量稳居全省第一;体育科教水平稳步提高,挂牌成立了省体科所苏州分所;体育对外交流更加广泛,与美、日、韩等国建立了体育合作交流关系。

我市体育事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制约因素,距离建设体育强市、率先基本实现体育现代化的要求还有差距。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省十一次党代会和市十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育局关于深入推进体育强省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17号)要求,加快建设体育强市,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体育工作全局,紧紧围绕提高人民健康素质这一根本任务,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体育需求为出发点,坚持求真务实、改革创新,努力实现我市体育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成体育强市,为“两个率先”、构建“和谐苏州”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到2010年,全面达到体育强市的各项指标,5个县级市建成体育强市,90%以上的镇建成体育强镇。具体目标任务是:

——群众体育。构建完善的亲民、便民、利民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体育人口达52%,全市人民身体素质达到全省乃至全国先进水平。

——竞技体育。省运会苏州代表团金牌、总分和培养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的数量居全省前列。省队市管专业运动队参加全国以上比赛获得优异成绩。一批苏州籍运动员在2008年奥运会和世界大赛上争金夺牌。

——体育产业。逐步形成健身休闲、竞赛表演、体育中介、体育技能人才、体育场馆服务和体育彩票为主要内容的体育现代服务业。体育产业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1.5%左右,体育彩票发行总额增长20%以上。

——体育场馆。完善市、县级市(区)、镇(街道)三级体育场馆设施。各县级市建成新“四个一工程”,社区、镇和行政村均建有健身场所。全市人均占有体育场地面积达2.3平方米。

——体育科教。加大体育科研对全民健身、运动训练、体育产业等的服务水平。省以上体育科研项目立项数、体育科研获奖数位居全省前列。形成布局合理、学科配套、学历教育机制完备、教师队伍整齐的体育教育体系。

——体育社团。各县级市、区建立体育总会、老年体育协会和农民体育协会。新成立一批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镇文化(体)站和社区服务中心加强体育工作,发展体育社团,提高基层公共体育服务水平。

二、积极倡导全民健身

(三)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加快推进群众体育的组织、场地和活动建设,不断提高全民健身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各县级市、区建有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各镇、街道建有健身活动中心(文化站均更名为文体站),行政村全面建成“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立足于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加快推动体育生活化进程。积极开展具有地域特点、民族传统、时代特色的丰富多彩的体育健身活动。通过村际、镇际体育比赛,社区家庭运动会、趣味比赛,职工运动会等多种形式,不断丰富全民健身活动内容。

(四)提高科学健身服务水平。不断完善国民体质监测网络,积极开展对各类人群的体质测试,建立体质状况档案,提供科学的健身处方,每年公布《苏州市国民体质监测公报》,对市民体质变化情况进行科学评价。进一步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推广新型健身项目、扩大健身人群、宣传科学健身知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通过电视、报纸、广播和网络等多种手段,加大科学健身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广泛开展现场咨询、知识讲座、活动表演、板报展示等活动,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大力推行体育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活动,广泛实施“每人掌握一种健身方法”行动。按照要求,进一步加强健身气功的推广和管理。

(五)构筑全民健身亮点。积极打造“环太湖体育圈”、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和“特色体育”三大群众体育品牌。将“环太湖体育圈”苏州市全民健身活动基地建成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具有太湖山水特色和人文景观特点,集运动休闲、体育旅游和观光度假为一体的景观体育胜地;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进一步扩大定点场馆数量,丰富服务内容,改进服务质量,提高“阳光健身卡”的科技含量;深入开展“特色体育”争创评选活动,积极带动和推进新农村建设、素质教育和健康社区建设。加强体育主题公园、体育健身广场、文体活动中心等全民健身品牌基地建设,各县级市、区和镇、街道在促进体育与旅游、文化、地理、休闲结合的同时,逐步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品牌健身活动。

三、全面提高竞技实力

(六)深化训练工作改革。坚持以培养体育后备人才为目标,按照效率原则,进一步优化项目结构,科学调整项目布局,走集约发展的精兵之路。逐步推行主教练负责制、教练员聘任制等用人机制,不断完善以竞争为核心、以绩效挂钩为重点的风险和激励机制,建立合理、科学的运动训练管理体制。加快“训、科、医、管”一体化进程,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选材、训练、营养、监控、恢复等科学训练体系,在运动队中推行军事化管理模式,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严肃赛风赛纪。强化运动员注册、资格审查和反兴奋剂工作,创造公平、公正的竞赛环境。

(七)加强后备人才基地建设。以积极筹建苏州市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为重点,加快省级以上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的争创工作。努力将苏州市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建成国家级重点体育运动学校,全市建好2~3个全国奥运后备人才基地、10个省级单项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和1所国家级传统项目学校。加快市、县级市(区)联动步伐,高度重视学校体育工作。鼓励联办市级运动队、建立训练点,不断丰富、完善全市运动训练网络。推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各县级市分别建成1所开展3个项目以上的业余体校和1所以上省级传统项目学校。全市常年参加业余训练人数保持在1000人以上。

(八)提高竞技体育综合实力。紧紧围绕奥运争光计划,大力实施“金牌教练工程”和“后备人才培养工程”,加强教练员、运动员和管理人才队伍建设。通过政策引导、人才引进、教育培训、竞争上岗等手段,优化教练员队伍结构,提高综合业务素质。坚持金牌观与人才观相统一,坚持奥运、全运、省运战略相协调,推动业余训练工作量和质的全面提升,努力提高训练的成才率。“十一五”期间,全市二级以上运动员与参加业余训练人数比例≥10%,向省以上优秀运动队输送120人。中国男子手球队和省队市管专业运动队在备战周期内,完成2008年奥运会和2009年全运会的参赛任务。加强和有关部门的协调,切实做好运动员的劳动、医疗等各方面权益的保障工作。重视运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训练管理和业务指导能力。

四、不断完善体育设施

(九)加快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市体育中心及各体育场馆进一步面向公众开放,完善功能配套,提升现代化水平。各县级市建成新“四个一工程”,即一个塑胶跑道标准田径场、一个3000座左右的体育馆、一个标准游泳馆和一个3000平方米以上的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各区建成综合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市和县级市(区)两级体育场馆在满足承办省级综合性运动会、全国以上单项比赛的同时,注重提高公共体育服务功能,积极为市民参与健身创造条件。按照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和《苏州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要求,城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要纳入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严格执行新建、扩建、改建城乡居民住宅小区配套体育健身设施的规定。充分利用体育彩票公益金,逐年加大投入,不断增加全民健身工程(点)数量,重点向行政村和社区倾斜,逐步提高农村、社区体育健身设施的覆盖率。

(十)改善训练设施条件。根据竞技体育项目发展和提高训练水平要求,加快建设和改造市和各县级市、区的训练场馆设施。结合苏州市体育运动技术学院建设,改造升级市区的训练设施,各县级市、区和有条件的学校建成符合自办项目特点的训练设施,为业余训练创造良好条件。建成水上运动训练基地,完善自行车训练基地、游泳训练中心、运河公园体育主题公园的配套设施,建成符合省级以上优秀运动队集训标准的运动训练基地。积极鼓励有条件的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建设训练场馆,承担运动训练任务。

五、加快发展体育产业

(十一)培育规范体育市场。坚持“以体为本,全面发展”的方针,贯彻实施《江苏省体育产业振兴计划》,推动体育产业量和质的全面提升,逐步形成多业并举、结构合理、规范发展的体育产业体系。坚持繁荣和管理并举,进一步开放体育市场,放宽准入,加强政策引导,努力培育健身休闲、竞赛表演、体育培训、体育中介、体育场馆服务、体育彩票等为主要内容的体育现代服务业。加大《苏州市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的执法检查力度,积极营造开放透明、公平竞争、良性运行的体育市场环境。

(十二)加强体育彩票发行和管理。高度重视体育彩票发行工作的基础建设,在稳步增长销售站点的同时,加强业务指导和标准化建设,形成健康、有序的体育彩票销售市场。强化专管员队伍的服务意识,提高销售员服务水平,改善销售点宣传环境,逐步树立体育彩票品牌形象。加强体育彩票基金的管理,使之成为体育事业发展资金的有力补充。不断完善体育彩票管理制度,加强政策监管,保证运营安全,推动全市体育彩票工作健康发展。

(十三)深入开发体育资源。高度重视对大型体育赛事、知名运动队、明星运动员和教练员等具有潜在商业价值资源的深度挖掘,通过现代的营销手段,把无形资产推向市场,最大限度地实现市场化经营。加强和中央电视台、中国体育报等中央、省、市各级媒体的友好合作,打破赛事营销的地域局限,全面提升品牌赛事的影响力。加强体育场馆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充分发挥市区和县级市体育中心的整体优势,联合运作大型体育赛事,降低运营成本,提高体育赛事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在体育领域兴办企业,承办各类体育赛事。

六、切实抓好体育科教工作

(十四)提高体育科研水平。加快促进体育科学研究和体育工作实践紧密结合,不断加大科研投入,通过现代化仪器设备和科学的研究方法,增强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体育设施建设等领域的科技含量,充分发挥体育科技的先导和保障作用。建立适应体育强市建设和体育基本现代化需要的科技服务体系,全面提高体育事业发展的水平和速度。加强理论研究、科技攻关,不断提高体育科研开发和推广应用能力。广泛应用信息、医疗、生理生化、管理等学科的先进成果,提高体育科研能力,取得一批科研成果。

(十五)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按照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积极推动青少年体育工作。全面贯彻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广泛开展“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切实提高青少年的健康素质。进一步加强和教育部门的合作,建立灵活、科学、符合青少年学生特点的体育教育模式,充分发挥各类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课外活动兴趣小组等的作用,培养体育兴趣、掌握体育技能、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重视体育教师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广泛开展具有娱乐性、趣味性、科技性、益智性等深受青少年喜爱,能提高青少年学生动手、动脑能力的各类体育活动和比赛,丰富校园文体生活,积极塑造青少年健康的心理和人格。

(十六)实施“人才强体”战略。加强和苏州大学等高校的长期合作,建立以学历教育、职业资格教育和专项技能教育等为主的体育教育体系,积极培养各类体育专门人才。坚持岗位培训和专题培训相结合,积极培养符合新时期要求的复合型、创新型和高技能型人才。大力引进紧缺人才、高层次人才,改善和优化体育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完善奖惩制度、分配制度和职称评审制度,建立科学的人才考核体系。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现有体育教育资源,提高综合办学能力,不断推进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和教学手段改革,带动提升全市体育教育的整体水平。

七、加快组织实施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从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建设体育强市的重要性和深远意义。要把体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政府任期考核目标。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强化组织协调,切实解决好体育事业发展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和制约瓶颈。加大资金投入,把体育事业经费、基本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逐步增加。

(十八)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深化体育事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和创新,加快推进体育社会化、生活化、品牌化进程,以规模效益和精品效益并举的原则推动竞技体育发展,积极打造品牌体育赛事,加强对体育市场的管理和引导,加快体育现代服务业产业升级。坚持依法治体、依法行政,不断增强体育行政部门的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积极推动体育社会化进程,鼓励建立各类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充分发挥体育社团在建设体育强市中的作用,不断增强体育事业发展的活力。加强国内、国际体育交流,学习借鉴发展体育事业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十九)建立健全实施机制。各地要按照本意见的总体目标和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建设体育强市的统筹规划和协调。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将建设体育强市和体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紧密结合起来,制定实施计划,细化工作措施,结合年度体育工作,逐年逐项分解目标,明确进度、明确要求、明确责任,确保按时完成体育强市建设的各项指标任务。市财政、教育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协同配合,努力为建设体育强市创造良好的氛围。

苏州市体育局

二○○七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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